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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道黑幫三成員過堂 一人15萬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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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杜國輝紐約報導)12月17日,三名八大道「鄭氏」黑幫團伙的成員,在紐約東區聯邦法院過堂,由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商議,並由法官決定是否保釋、保釋的金額等審前事宜。最後,法官裁定一人的保釋金為15萬美元,另外兩名嫌犯的保釋延後討論。

昨天出庭的包括42歲的陳比利(BILLY CHEN,音譯, 下同)、43歲的陳輝(ALLEN HUI CHEN)和25歲的黃凱歡(KAI HUAN HUANG)。法官裁定陳比利的保釋金定位15萬美元,陳輝(Allen Hui Chen)由於辯護律師沒準備好保釋申請而延後到下週二繼續討論。黃凱歡的保釋商議過程很不順利,斷斷續續三次進入法庭,最後法官決定週五(18日)上午繼續協商。

本週二,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宣布破獲這個華裔黑幫暴力犯罪團伙,共逮捕和指控八人,包括44歲的鄭錢、35歲的高貴福、33歲的林新、43歲的陳輝、25歲的黃凱歡、42歲的陳比利和30歲的高雪江。檢方表示,他們在布碌侖日落公園、皇后區法拉盛等地活動。起訴書稱,他們涉嫌勒索、襲擊、毒品走私和非法賭博等罪行,在2013年至2015年間多次勒索、恐嚇多名受害人。在2013年10月,陳比利和江亞友勒索了男性受害人甲。同年12月,鄭錢和陳比利密謀進一步勒索受害人甲,鄭錢僱傭兩人執行勒索,並告訴被僱傭者毆打受害人甲並向甲的餐館開槍,以逼迫他(受害人甲)支付所謂「欠款」。

負責該案的檢察官認為,陳比利雖涉勒索並僱兇威脅受害人,還涉及其他犯罪行為,但與其他成員相比,沒有那麼暴力,故建議保釋金設為15萬,由於他有一處房產,可以抵押,繳保後即可回家,等候庭審。他的庭審日期設在2016年1月7日。

該案另一成員陳輝,由於法庭為他指定的律師沒有與家人協商出結果,所以沒來得及提交保釋申請,法官決定,他的案子將在下週二(12月22日)下午繼續進行。

黃凱歡的保釋協商不順

該案的另一個被告黃凱歡的保釋協商在午餐後開始,但頗不順利。黃凱歡的太太帶著幾個月大的女兒和一位姓陳、一位姓李的兩個男性親友,和一個女性親友到庭。

據起訴書,黃凱歡涉嫌參與勒索、襲擊等罪行,黃凱歡與其他打手到受害人的賭博點收錢,受害人堅稱不欠錢,黃凱歡等人用拳頭和木凳把受害人的手打斷。

檢察官在庭上表示,鑑於黃凱歡比較暴力,曾對當時的女友(現老婆)拳打腳踢,被報警後曾被法庭發出限制行動範圍令,加上今年8月他曾因毆打他人(起訴書中提到的部份)被捕。且他不是美國公民,他每年都回中國兩次,就在今年9月他還去了一次香港,顯示他很容易離開、不到庭聆訊。而且他經濟收入不足,又有老婆孩子,15萬美元的保釋金似無法籌集。所以他的保釋條件不成熟,不建議保釋。法庭指定的辯護律師莫斯科維茨(Avraham Moskowitz)則建議由黃凱歡的朋友擔保,並在24小時之內籌措15萬美元的保釋金。

法官再三詢問了黃凱歡兩位擔保朋友的情況,他們都表示認識黃凱歡已十幾年,曾是同校同學。對黃凱歡相當瞭解。但陳姓、李姓兩位朋友在餐館廚房內做工,月收入分別是一千美元和八百美元,令檢察官對二人的經濟能力產生懷疑。之後雖然法官已准許二人以非保證性保金(沒有現金、房產做押金)做保,允許黃凱歡獲保釋。檢察官堅持認為保釋並不恰當,並上訴到法庭的主審法官處,最後主審法官表示,因當天時間有限,建議18日繼續協商是否准予保釋和保釋條款。

今天(12月18日)上午,法庭將繼續討論黃凱歡的保釋問題。下午,法庭將討論該黑幫老大鄭錢和同案嫌犯高貴福的保釋事宜。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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