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保險的基本原則—二

保險顧問 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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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者,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一旦發生風險對家庭的打擊最大,所以作為家庭的經濟支柱其實是最需要保護的。

 保險作為家庭理財的重要組成部份已越來越被大家重視,如今給自己或家人買份保險已是家庭最普通的保障措施了,可是究竟應該怎樣給家庭上保險呢?上星期我們已經講了第一個原則,, 這週我們來講第二個原則.

先給家庭經濟支柱買保險

  在與保險代理人打交道時經常有人這樣說:「我不需要保險,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險」。
  這是很多男人們的想法,當代理人跟他們談起保險時,他們手一揮說:「我不需要保險,我有錢,就是買保險的話也是給我老婆、孩子買。」
  這也是一個很普遍的群體,他們一般是家庭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維持者,很多人有著不錯的工作或事業上小有成就。在他們看來,他們是一家之主,能掙錢,是家庭的強者,而老婆、孩子相對來說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護的,所以買保險理所當然地要先給老婆孩子買。甚至當說起具體的保險種類諸如醫療健康險時他們也說:「我公司裡有醫療保險,老婆孩子們沒多少保險,他們最需要保險。」

  其實他們是把家庭的兩個強弱關係混淆了。從收入上來他們是「強者」,但是從家庭的角度來說他們卻是家庭風險的一個軟肋。道理很明顯,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者,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一旦發生風險對家庭的打擊最大,所以作為家庭的經濟支柱其實是最需要保護的。當這個經濟支柱發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風險時,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就會中斷,就會降低生活品質甚至導致家庭經濟崩潰。

  案例:
  王先生是做裝修的生意,年收入在20萬元以上,妻子在家相夫教子。
  在與保險代理人接觸了多次後,王先生決定給家庭買幾份保險。但是他把代理人給他自己的設計的一份100萬的壽險計劃放到了一邊,說:「我現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現在最需要保障,你給我老婆孩子設計一份方案吧。」

  就這樣,王先生最終給妻子上了養老險,給孩子上了一份教育金,年交保費一萬多元。而自己沒有分文的人壽保險。

  幾年後的一天,王先生突然被查出肝癌晚期,沒過半年便離去,留下妻子和孩子。王先生的突然離去,給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擊,王先生做生意有著很多的生意夥伴,可是在他離去後欠他錢的全見不著人影了,他的債主卻全上門來了,家裏現金很快就沒了,妻子只得變賣房子還帳。王太太一下子從衣食無憂變成流離失所,生活的困苦更不用說了,而一年多以前丈夫給自己和孩子買的10年交的保險,已經成了一個巨大的經濟負擔,她不得不將其退掉…

  總結:
  對於一個家庭來說,保一家之經濟支柱就是在保一個家庭,這個案例給我們的教訓太深刻了!因為經濟支柱對一個家庭的意義太重要,所以在做保險規劃時要切記誰最該保?誰最先保?那就是給家庭帶來主要收入來源的那個人。而對於經濟支柱本身來說,你所承擔的責任就在於,你要給你的家人作好充分的準備,尤其是當你不能掙錢了的時候怎麼辦,而壽險就是給家人最好的一道生活安全屏障。

  如果把這個順序弄反了,你給所謂「最需要保的人」所上的那些保險,在支柱出現風險後不僅沒有任何作用,還會成為家人沉重的負擔。

  給家庭買保險原則之二:先給一家之經濟支柱買保險,保支柱就是保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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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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