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江案8律師聯合聲明要求法院二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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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建三江法輪功學員一案,日前代理律師陸續收到建三江法院的來電,稱此案不公開審理,並要求在8月14日之前提交辯護意見,否則視為辯護人沒有辯護意見。為此辯護律師發了聯合聲明,陳述了此案一審過程中存在的嚴重違法,二審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如果不開庭審理的情況下維持原判,就是違法。

8月11日,建三江法輪功信仰案二審辯護律師馬衛、馮延強、常伯陽、董前勇、任全牛、王磊、藺其磊、許付桂八律師發聯合聲明。

他們表示自己是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等人涉嫌破壞法律實施案二審的辯護人。上週陸續接到建三江法院魏法官的助理來電,建三江法院對此案不公開審理,並要求律師在8月14日之前提交辯護意見,否則視為辯護人沒有辯護意見。

聲明中,律師認為 ,這個案件存在起碼問題:1、一審認定事實不清,對於甚麼是法輪功、所謂的邪教組織在哪裏、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是不是黑監獄等關鍵事實,沒有查清楚;2、一審程序嚴重違法,赤裸裸的剝奪被告人的辯護權;3、一審合議庭組成嚴重違法,在被告人強烈要求的情況下,拒不邀請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

聲明引用《刑事訴訟法》第223條規定:「被告人對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有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二審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但本案中,四名當事人對一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均有重大異議,聲明要求建三江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25條1款3項、227條將此案發回重審,要麼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23條開庭審理。不然法院在不開庭審理的情況下維持原判,就是違法。

據此案的代理律師之一的馮延強向大紀元記者介紹:「今天(8月12日)有五位律師包括馮延強、常伯陽、董前勇、任全牛、藺其磊在建三江向法院遞交了二份新的證據,希望法庭能夠將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查清楚。從對法律理解角度上講,遞交新的證據,雙方需要對新的證據進行質證,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法庭不肯開庭審理,我們認為法庭在犯罪,我們今天下午去了建三江檢察院,對二審的法官進行了控告。接下來我們申請三位合議庭人員迴避。」

根據律師們跟合議庭的兩名法官見面,可以判斷出來他們要求律師在8月14日遞交辯護詞及不開庭審理的決定,沒有任何變化。

由於此前中共大規模打壓維權律師,馮延強律師表示,他們8位律師有自己對法律的理解、對案件的理解,依法履行辯護律師的職責,對其他事情的發生不去考慮。

他還表示:「今天下午律師們去控告,感受到赤裸裸的司法騙局,所謂的法律監督機構,形同虛設。他們檢察院沒有依法指定二名工作人員對我們接待,也沒有告訴我們三月份的控告是怎麼處理的,他們只是記錄我們的話及控告書接受了一下。」

「建三江事件」回顾

「建三江事件」發生2014年3月20日,大陸4維權律師為被黑龍江青龍山所謂的建三江法制教育基地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提供法律援助,遭到地方當局綁架並遭酷刑,事件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從3月25日起,大陸律師和民眾組成「失蹤公民營救團」,不懼當局恐嚇和阻撓,前仆後繼前往建三江絕食抗爭和聲援。建三江事件轟動國際社會,美國國務院發出呼籲,要求中共當局保障中國公民應該享有的保護和自由。
  
在「建三江事件」中,同時被抓的還有石孟文等7位法輪功學員。其中,石孟文、王燕欣、孟繁荔、李桂芳4人一直沒有獲釋。目前這四名法輪功的案件進入二審階段。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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