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師專欄】美國停辦政治庇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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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07日訊】現在是2015年8月初。從2013年底開始,政治庇護申請遞交上去後,移民局受理的速度就明顯放慢了,而被轉入移民法庭後更是一拖再拖,甚至已經有許多案子被拖到了2019年之後。最近,有不少客戶從紐約和加州來電詢問:我的庇護申請遞交上去快三年了,現在都沒有安排我去面談,是不是我的申請已經被拒絕,或者美國已經停辦政治庇護了?

此外,我律師樓所在的美國德州,以前每個申請遞交上去後,一個月左右、最多兩個月內,客戶都會收到通知去休斯頓面談。從2014年中期開始,休斯頓庇護中心也要申請者等待三到六個月才安排面談,只是和紐約與加州相比,不需等待兩到三年而已。那麼,這種全國範圍的遲緩甚至停滯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呢,是不是意味著美國要停辦政治庇護了呢?這是許多客戶關心的問題,我已經花了許多時間電話解答。下面根據我的辦案經驗和所掌握的資訊,做一個簡單分析,希望對大家有一定的説明。但這只是我主觀的、抛磚引玉的判斷和分析,謹供參考,不能作為辦案的法律依據。

首先,移民局和移民法庭受理庇護案子的速度明顯放慢,與前段時間據說是從南美洲湧入的六萬多名非法婦女和兒童有很大的關係。一下子這麼多非法移民的湧入,導致了整個美國移民系統的手忙腳亂。大家知道,美國是個憲政和法治的國家,美國的憲法保護的不僅僅是自己的公民,而且還保護所有身在美國的生命,哪怕您是非法移民,一旦人在美國,都享受許多權利。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就明確規定,美國各州境內的任何人在生命、財產、或自由被剝奪之前,必須走司法程式,不是哪個移民員警抓住您後說踢您出去就可以踢您出去的。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非法移民,甚至偷渡客,在被驅逐之前,會被通知上移民法庭的原因。

根據這個憲政原則,從南美洲湧入的這六萬多名非法婦女和兒童,一旦進入美國,想要他們出去,就必須走法律程式,而不能像驅趕牲口一樣把他們通通趕出去。走這個法律程式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首先需要大量的移民官去和他們一一面談,甄別哪些有理由留下,哪些必須驅逐出境。移民局裁決不了的,要轉入移民法庭審理。這樣一來,平時按部就班的庇護案子就必須讓位、必須延緩。應該說這是最主要的原因。

其次,自從2012年底在紐約抓捕了26名庇護律師和助理及翻譯人員後,聯想到2011年9月在加州也發現了觸目驚心的庇護欺詐案,美國移民局得出印象:中國人遞交的庇護申請中多數涉嫌弄虛作假,尤其以紐約和加州兩地為甚。來自不同律師樓的十幾個案子,居然內容幾乎完全相同。原來這些案子都出於同一個仲介。還有的位址,同一間房,在同一個時段,居然有好幾十名租客。這給移民局和移民法官的是一個強烈的信號:中國人遞交的庇護申請,從此必須從嚴審。這就導致必須嚴格進行背景調查,因此也就需要更長的時間。所以在紐約和加州的庇護申請人,遞交申請後等兩三年都沒有得到面談通知,也就毫不奇怪了。

第三,近年來,許多拿到庇護綠卡的中國人,大搖大擺的來往于美國與中國之間,像進自家的菜園那樣毫無顧忌。我就經常接到電話:客人拿著庇護綠卡進入美國時被扣、被沒收綠卡、被通知上庭等待驅逐。另外,很多人遞交庇護申請後,由於遲遲不來面談通知,結果人走樓空。這不僅給移民局很壞的印象,也引起了移民局的警惕:中國的庇護申請人,相當多的並不是真想庇護,而只是為自己和孩子配偶騙得一張美國綠卡,拿到綠卡,他本人就會很快回中國。因此,移民局也就將計就計,故意拖延面談時間,遲遲不發麵談通知,把那些虛假的申請者擠出去。

但是,即使以上三條屬實,也不能說明,美國已經停辦政治庇護了。實際上,近幾個月,我受理和遞交的庇護申請,移民局仍在正常安排指紋採集和麵談,只是比平時拖延了幾個月而已。而且好些從加州轉來的案子,轉過來不到三個月就安排面談,而且好幾個在休斯頓面談就已通過。所以,擔心美國已經停辦政治庇護是沒有根據的。如果您在中國的確受過迫害,或者您現在回中國可能會受到迫害,您仍然可以考慮遞交庇護申請,爭取留在美國。

【田方中律師是美國律師協會和德州律師協會會員,精辦各種移民案件,特別是政治庇護和投資移民,以及各類合同及糾紛案件。他擁有極為豐富的全美各地上庭經驗,同時還精於撰寫各類上訴狀,為客戶爭取最大利益。田律師擁有美國法學博士學位、英美文學本科和碩士學位及電腦方面碩士學位,曾任大學英文教師。他為人熱情、責任感強,極具親和力。他視客戶如家人,把客戶的事當做自己的事,急客戶所急,憂客戶所憂,樂客戶所樂。聯繫信息:Law Offices of Fangzhong Tian, PLLC; Dallas Office: 11333N. CentralExpy, Ste. 201, Dallas, TX 75243; Houston Office: 6161 Savoy Dr., Ste. 400, Houston, TX 77036; Tel: (972) 978-2961, (713) 559-2078; Fax: (817) 977-6831; QQ: 841273765; Email: alextianattorney@gmail.com; tian.attorney@gmail.com; Website: www.tianlawoffice.com】

責任編輯: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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