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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男友分手後把女兒藏中國 華裔單親媽媽被判7年

左起,2011年7月,中國技術移民李春梅與女兒、男友Seyed Rezadoust在多倫多合影。(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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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6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中國技術移民李春梅(Chun-mei Li,音譯)與加拿大男友分手後把女兒藏在中國。不料,她失去監護權,綁架罪成立後被判入獄7年。前男友稱看在孩子的份上盼她儘快出獄。

6月19日,安省最高法院駁回李春梅的上訴。法院表示,51歲的李春梅綁架罪名相比其它同類案件,顯得更為嚴重。她失去女兒的撫養權後,一直拒絕把女兒從中國帶回加拿大,也不告訴任何人孩子的下落以及她是否安全。她對法院以前下達的命令置之不理,這促使法官重判。法官認為,7年有期徒刑對她來說是合理的懲罰。

李春梅從2013年10月起一直被拘留。按一比一點五的比例計算,她在去年一審判決時已服刑約3年半。今年二審判決後,她還須服刑約2年才可出獄。

上訴法庭稱,這個案子的審理過程具有挑戰性。 李春梅起初拒絕參與審判,後來起破壞作用,她的精神狀況不穩。她甚至在法庭上侮辱檢控官和法庭委任的律師。她後來被趕出法庭,在另一個小房間通過視頻觀看本案審理過程。

李春梅上訴時質疑審訊程序的合法性,再次指控孩子父親勒德特(Seyed Rezadoust)是恐怖分子。她還提出多項指控,如證人做偽證、法官與律師的行為不當。上訴法院表示,李的這些指控缺乏證據。

李春梅的女兒生於多倫多,已14歲,是加拿大公民,至今下落不明。

從技術移民到單親媽媽

李春梅的妹妹曾告訴《大紀元》,李春梅愛她的女兒。為了撫養孩子,她努力工作,有良好的交稅紀錄。她被冤枉了。

李春梅生於中國廣西,出國前取得本科學位。2001年10月,她以技術移民身分登錄加拿大,並在2005年成為加拿大公民。她在2006年畢業於多倫多George Brown學院,取得社工學歷。

抵加2個月後,李春梅在一個派對上與伊朗移民勒德特首次相遇。他們兩人沒結婚。李春梅曾在多倫多智障人士服務機構Community Living Toronto當社工。

前男友盼李快出獄

58歲的勒德特告訴《大紀元》,法院判決後他並不高興,他不希望李春梅進監獄。他最希望看到的是女兒回到加拿大,與他團聚。他很想念女兒。從2010年起,他就失去了與女兒之間的任何聯繫。李春梅知道女兒住在哪裡。

勒德特希望,李春梅獲得釋放後,也許會改變想法,然後把女兒帶回加拿大。按照李春梅的說法,女兒一直住在中國,由爺爺姥姥照顧。

「現在女兒沒有父母。女兒會認為是我把她母親送進監獄的,其實不是,」勒德特說。

勒德特是伊朗人,1993年來到加拿大。他曾在多倫多George Brown學院讀書。他在多倫多伊朗社區開的一家電視台兼職工作。

按照勒德特的說法,他與李春梅之間的感情不穩定,兩人曾多次分手。李有心理問題,她的家庭醫生曾勸她去看心理醫生。她試過一次後,就沒再看心理醫生。

案件背景

法院表示,李春梅在2010年12月帶女兒回中國,沒通知孩子的父親勒德特(Seyed Rezadoust)。李後來獨自回多倫多,把女兒留在中國。

勒德特發現孩子失蹤後報警。後來,李春梅指控勒德特犯了多項刑事罪。警方曾控告勒德特34項罪名,但因缺乏證據審訊程序一直處於停滯狀態。勒德特被捕後獲得釋放。

安省法官把孩子的監護權判給了勒德特。不過,李春梅要求勒德特提供護照複印件,從而辦手續延長女兒在中國的逗留時間,被對方拒絕。

李春梅沒按法院要求把女兒帶回加拿大,後來她被控藐視法庭與綁架兒童罪。

2013年,李春梅因病無法繼續工作。 為了獲得地產經紀牌照,李春梅到警察局做背景檢查(background check)時,才得知自己一直被警方通緝。她當時就被逮捕。

2016年,安省陪審團作出裁決,李春梅綁架兒童的罪名成立。她後來上訴失敗。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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