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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所特殊高中係紐約市自定 白思豪:最好通過立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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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6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由州議會於1971年通過的特殊高中法案(「Calandra-Hecht Act」,紐約州法律2590G),只明確了史岱文森高中、布朗士科學高中、布碌崙科技高中等三所高中為特殊高中,以立法規定它們通過單一的入學測試方式招生。目前八所特殊高中的其餘五所,是在2002年以後由時任紐約市長彭博將它們加入到紐約市特殊高中的系統,但授權了「市教育局教育政策小組」(PEP)有權改變後面這五所特殊高中的錄取政策。

根據紐約市WNYC電臺7日報導,CUNY研究中心的David Bloomfield認為,市長有權終止三大特殊高中以外的其餘五所特殊高中的錄取制度,因為州法只規定了三所高中的單一入學考試政策。

但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從特殊高中名單中挑選一些出來改變它們的錄取政策,可能引發法律挑戰,因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清晰的方式來「取消指定」特殊高中。

市長白思豪在6月15日接受WNYC電臺早晨節目採訪時,被主持人問到是否會行使權力直接改變三大特殊高中以外的其餘五所特殊高中的招生制度。白思豪回答說,他認為其餘五所特殊高中的招生方式「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要改變的保險做法,最好還是通過立法。◇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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