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公安系統任職30多年 局長李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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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7月17日訊】日前,中共雲南省昭通市前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李彪(副廳級)涉嫌「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逮捕。

現年56歲的李彪,曾在當地公安系統工作37年。先後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長、大理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大理副市長、任昭通市公安局黨委書記、昭通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

今年5月2日,李彪被調查。

近年來,雲南省公安系統官員頻頻落馬。今年以來,除李彪外,還有雲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長、原雲南曲靖市公安局局長、保山市公安局副局長、騰衝縣公安局局長早明光,,楚雄市公安局政委裴宏,德宏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從品,前西雙版納州公安邊防支隊勐臘大隊大隊長廖福全,元謀縣公安局政委李晶,以及威信縣公安局前政委余發鵬等先後落馬。

此外,李彪因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現列舉李彪在大理市和昭通市任公安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案例。

擔任大理市公安局長期間

據明慧網報導,2007年1月至2015年7月,李彪任大理市公安局長,期間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

李彪在擔任大理市公安局一把手局長的半年時間裡,於2006年8月大理市公安局與中國電信大理分公司簽約正式啟動所謂 「全球眼」視頻監控系統,在大理市旅遊公園、景點、治安卡口、交通要道、大型聚集場所、「治安複雜區域」等處配置了1,000個視頻監控點,把大理市建成了大監獄、大集中營,老百姓的一舉一動都被監控,法輪功學員是監控的主要對象。

2009年3月13日上午10點多,37歲的法輪功學員歐雪昀女士,在雲南大理玉幾島旅遊區發放法輪功真相材料時,被當地派出所綁架,後遭非法判刑、關進雲南女子第二監獄迫害。

2011年5月,時任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為中共所謂90周年「維穩」到雲南,隨即雲南省114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抄家,其中被非法勞教6人、非法判刑27人。

時任大理州公安局長的李彪還部署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的「嚴打」,要求各轄區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關押、送洗腦班「轉化」,即強迫他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現列舉數例:

大理州賓川縣86歲的法輪功學員王德位於2011年5月4日被賓川縣「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國保大隊警察多人闖進家裡抄家。

同日,74歲的法輪功學員韓國虎,被賓川縣「610」、國保大隊警察多人非法抄家、恐嚇,導致心肺舊疾復發而離世。

陳雄美,女,50多歲,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2011年由於向人們講法輪功真相,被當地派出所綁架,她向警察講真相後被釋放,但是警察經常上門騷擾。

趙忠傑,男,60多歲,大理州賓川縣法輪功學員。2011年由於向政府官員寫法輪功真相信被非法抄家。

擔任昭通市公安局局長期間

2015年8月至2019年(被審查),李彪任昭通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期間,該市的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對此,李彪負有直接責任。

顏麗佳,女,年齡不詳,昭通市永善縣法輪功學員。2016年4月27日,被昭通市永善縣公安局警察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等大量私人物品;2017年5月上旬,被非法判刑2年。

趙祖荔,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雄華希望小學教師、法輪功學員,2014年8月4日,被綁架;2015年8月25日,遭昭通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2015年12月14日,被非法判刑3年。

自1999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明慧網曝光的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遭厄運的案例中,雲南省至少有131人。#

責任編輯:許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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