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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征文】東海一梟維權系列(上)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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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訊】「維權」系列

梟鳴天下之一一六:

我控訴!

1898年,法蘭西發生了軍政府迫害猶太軍官德雷福斯事件,由於軍國主義蓄意誤導加上民眾民族主義情緒的高漲,德雷福斯身陷冤獄。著名作家左拉發表了《我控訴》,痛斥軍方和司法不公,以自己晚年的安寧作代價,為一個素昧平生的小人物伸張正義。為此他曾被迫流亡英國,但他的聲音通過傳媒終於喚醒了民眾的良知,要求平反冤案的呼聲此伏彼起,使德雷福斯在蒙冤22載後被宣告無罪,使正義之光昭示天下。

今天,二OO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在這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上,我,東海一梟,也就是蕭瑤(筆名),余樟法(原名),悲憤而莊嚴地發出我的控訴之聲,在塗脂抹粉、自欺欺人的盛世喧囂中,控訴邪惡的獨裁專制主義對許許多多追求民主、自由、正義、善良之士的打擊和迫害,控訴在這塊土地上已經和正在發生的無數醜行、惡行、暴行和罪行!

我控訴國家暴力機器無休無止、無時無刻的醜惡和犯罪行為。他們肆無忌憚地侵犯人權、草菅人命、欺壓良善、助紂為虐、循私枉法、警匪勾結、貓鼠一窩、狼狽為奸,他們可以隨意在公共場所乃至私人住宅非法以檢查調查之名任意騷擾普通公民,可以一次又一次地製造處女嫖娼案,一次又一次地逼良為娼、迫民為刁、防民若賊、與民為敵,充當特權階級、既得利益集團欺良辱弱、壓正助邪的狗腿鷹爪。同時,我控訴法院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執法犯法、審判無三公(公平、公正、公開),大量製造冤假錯案。它和公安、檢察一起根本就是共產黨的所屬分支機構和維護特權統治、實施國家恐怖主義的專政工具。對於有錢有勢無理者,法院的判決要麼有利於他們,要麼形同廢紙,對於有理無錢的弱勢群體和異議人士,判決起來則是從嚴從重從快,執行起來則更是雷厲風行。

我控訴執政黨對人民思想、言論自由的任意控制、肆意剝奪,對新聞媒體、網絡和社會輿論的嚴密監控。思想強調一統,輿論堅持導向,新聞堅決黨辦,網絡堅定封鎖,以數萬網警和網絡防火牆建起「網上長城」,防堵各種真實信息和民主自由思想的傳播。解放前,「只談風月,莫談國事」的字條貼在牆上廣而告之,解放後,這張字條貼到了人們心裏。可恥啊,中國竟然與朝鮮並列,被國際新聞組織評選為新聞自由度最低的國家,可悲啊,中國領導人連年被評為全球新聞公敵。

我控訴「有關部門」對民主義士、反腐鬥士、正義之士、愛國誌士、網絡異議人士、自由知識份子的嚴酷迫害和無情打擊。多少不滿黑暗現實、自由結社或加入所謂「非法組織」者被抓被關,多少仗義執言、批評政府者被捕被害,八九學潮中人還有多少至今仍流亡海外有國難投、有家難回,楊建利主動回來了,被悄悄關押十多個月而音信杳無;王炳章「被動」歸來了,被以明顯名不符實莫須有的罪名判了無期徒刑…。據《記者無國界》透露,中國是關押記者最多的國家。又據該組織統計,被中國政府關押的網絡異議人士,截止到前不久被捕的歐陽懿,已有三十三個。

我控訴空前沉重的特權剝削。同為特權剝削,論剝削的深度、廣度和嚴重程度,黨權剝削又比皇權剝削更進一步、更為內在醜陋殘酷而又更加隱秘,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在所謂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代,黨控制經濟領域中的一切,形成了一套極為高明潛隱的剝削方式。在所謂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實為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實為市長經濟)時期,特權剝削浮出水面,官僚私有化撕開堂皇宏大的面紗,漸漸露出了猙獰的面目。全民所有變成了國有,國有就是黨有,黨有即是權有。龐大的全民所有的財富,成了一小撮公僕予取予求、隨意揮霍的私房錢。社會財富的百分之八十集中到了百分之二十的國人手中,這百分之二十,主要由權力所有者和圍繞在權力周圍的實質資產階級組成。

當前勞動階級所受到的剝削之重、所承受的稅負之高、所遭遇的苦難之深,比許多封建朝代有過之無不及。當今中國的主要矛盾,就是官僚特權階級與全體勞動階級之間的矛盾。相對於官僚特權階級對廣大民眾無微不至、無遠弗屆的壓迫剝削,某些私營業主與被僱傭者之間的矛盾,則屬次要矛盾矣。

我控訴從基層到高層、從官方到社會的全方位、多層次、大規模的腐敗。尤其是官場的腐敗,已成共產黨附骨之蛆、心腹之疾,「反腐」也成了最大最不恥於人的一種公開秀,邊反邊腐,愈反愈腐,無官不腐,有吏皆腐!腐敗的方式有尋租性腐敗、地下經濟腐敗、稅收流失腐敗、公共投資和公共支出腐敗等多種,據三位著名中國問題學者王紹光、胡鞍鋼、丁元竹透露,四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僅一九九九至二○○一年期間,平均每年高達GDP的百分之十四點五至百分之九。我據此以二○○一年GDP九萬五千九百三十三億人民幣來推算,共損失一萬四千二百九十四億人民幣,即全國十三億人口,包括嬰孩在內,每人一年之中要承受腐敗損失一千一百元。

又據今年1月24日《人民日報》報導,審計署對12戶中央管理的重要骨幹企業審計後,發現存在三大突出問題,一是會計信息失真,利潤不實率32%,不良資產占資產總額5.75%;二是決策失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嚴重,違規擔保、投資、借款等給國家造成損失72.3億;三是少數人挪用侵吞轉移國有資金現象突出。且不說化公為私落入公僕腰包和轉移境外的國資有多麼巨大驚人,僅一項不算腐敗行為的公款吃喝,據法制日報報導, 2002年公款消費數達到1000億元!

我控訴五千年文明古國,在黨的領導下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造假之國。從上到下、從官到民、從媒體到社會無處不有的假話到處氾濫。官腔,則是假話最集中最經典的體現。一般人講假話,在沒有形成習慣之前,難免會臉紅,可官腔卻永遠是一副理直氣壯、冠冕堂皇的樣子,儘管說者不信,聽者也不信。從商品到思想、從物質產品到精神產品到處充斥著假貨。中國已成了世界上最大規模、最廣範圍的造假工廠!隨手拈來,假何其多:假煙、假酒、假貨、假畫、假仁假義、假幣、假帳、假球、假唱、假商標、假名牌、假新聞、假數據、假政績、假利潤、假廉潔、假髮票、假公章、假文件、假檔案、假文憑、假模範、假典型、假警察、假記者、假教師、假博士、假 「打假辦」…,偌大中國,還有甚麼能逃脫被造假的命運?!

我黨造假造出了水平,販假販出了特色:任何數據都像生豬肉,想注水就注水,又像烤羊肉,想縮水就縮水;歷史成了十七八歲的小姑娘,想怎麼打扮就怎麼打扮,又如濕麵團,想怎麼捏弄就怎麼捏弄;政治成了放浪又乖巧的妓女,想怎麼搞就怎麼搞,關她在黑箱子裡作為禁臠,不是在上面胡搞,就是在背後亂搞…,新聞、輿論、思想、理論,一切一切,都可以隨意翻手為雲覆手為雨;一切真善美的事物,都可以轉化為假冒偽劣的東西!是號稱偉光正的黨,利用恐怖暴力和謊言欺騙,把中國的誠信摧毀,讓全中國充斥在「假」中(拙文《除了親媽皆有假》)。

我控訴政府漠視人權、草芥人命。大躍進和文革中的人禍,導致多少人被餓死、整死、折磨至死,被自己人關門打狗打死,且不去說它了。近幾年的自然災害,也一再暴露了政府漠視人的生存權利的態度:煙台海難,死亡282人;焦作大火,死亡74人;洛陽大火,死亡309人;江西小學爆炸,死亡42人;石家莊爆炸,死亡108人;南京大毒殺,死亡42人(這些死亡人數皆官方提供),還有各地層出不窮的礦難空難等等。災難的原因各種各樣,各地政府面對災難的表現卻不約而同:封鎖消息,驅逐記者,大事化小,受災變少。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變過為功,因禍求福,自我吹噓,自我標榜。許多災難,貌似天災,實乃人禍,肇因於政府的官僚主義和不作為,不尊重老百姓的生命。如一再剝奪人命的小煤窯,之所以關不住,就是由於地方政府的包庇縱容。黑心的礦主以極低的工資從四川、貴州、甘肅等地方招來礦工,若遇事故,礦工死了,賠個幾千元甚至幾百元了事!一些地方勢力還想方設法幫助礦主辦齊各種證件以對付檢查,與礦主聯合起來欺上瞞外。明停暗不停,「整頓出煤兩不誤」。

我控訴義務教育法被欺騙性虛置。如我早在《控告國務院!》中所呈述的事實:從嚴格意義上講,義務教育應該是免費教育,世界各國施行義務教育的國家都是免收學雜費的。只有免收學雜費,給每個適齡兒童創造入學的條件,才能真正實施義務教育。然而在我國,到目前為止,仍有相當多的農村學齡兒童和青少年讀不起書,仍有不少地方學費照收不誤。既使免收了學費,甚麼書本費、雜費、住宿費、補課費、校服費、報刊費、校舍維修費等等名目繁多的收費項目,數額遠高於學費。而「國家設立助學金,幫助貧困學生就學」這一原則,更是欺人之談。《義務教育法》規定了公民的責任:送適齡子女入學。由於政府沒有履行按法律規定的應盡的責任,沒有創造保障適齡兒童上學的條件,包括提供學校、教師及免費入學等,造成許多貧困學生失學或輟學,導致《義務教育法》長久以來無法實施、形同廢紙。政府違法在先,失信於民。政府一方面大上勞民傷財的首長工程、政績工程、獻禮工程、豆腐渣王八蛋工程,大肆揮霍浪費,在教育投資上卻喊窮叫苦、推卸責任。

我控訴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被一再褻瀆、踐踏,成了一文不值的一張廢紙;我控訴國家利益一再被虛化和非正義化,成為特權利益、官僚利益的同義詞代名詞;我控訴無道德、非正義政治的罪惡…,這一切,都是專制主義惹的禍、造的孽,它劫持了國家和人民,挾國家以壓人民,又以國家和人民的名義,欺民欺世、胡作非為。是獨裁專制這一萬惡之源、萬禍之根,導致了腐敗在全社會氾濫、道德大規摸滑坡、人民大範圍愚昧和底層百姓深受苦難!在一件件合法的外衣下,「政治成了一種說謊與欺詐的騙術、甚至一種搶奪與壓搾的霸術」(路易斯-博洛爾),「父母官」、「公僕」、「代表」則絕大部份墮落成了皇帝、老爺、霸王、騙子、盜賊、流氓、惡棍、甚至屠夫。

專制主義醜行纍纍、罪惡滔滔、傷心慘目、禍國殃民,需要控訴的,豈止上述數端?它不但在國內予取予奪、為所慾為、以民為奴、防民如賊,而且在國際上逆世界文明大潮、民主大勢而動,把邪惡政權引為同道,不斷予以大量政治經濟等多方面的支援,甚至殺己貧以濟人富,損不足以補有餘,打腫臉充胖子,大搞金錢外交;為了減輕國外對我政府人權問題的責難,當局一再出讓國家民族利益,對於外國對我國所進行的各種國土和經濟侵略一再退讓,甚至以自己的國民為人質進行臭名昭著的「人質外交」等等。

梁啟超曾在《擬討專制政體檄》一文中列舉專制十大罪:一曰逆天理,二曰拂人性,三曰藐國家,四曰盜公產,五曰揮霍浪費,六曰苛捐雜稅,七曰以人民為牛馬、視人命如土芥,八曰爪牙遍佈、重重壓抑,九曰非但壓制人民於內,又助他人虐壓本國人民,十曰顛倒是非變亂黑白、文惡飾非愚弄人民。此文作過二十世紀初,至今一百多年過去了,讀來依然凜凜有生氣。試重溫開頭這一段:

「我輩實不可復生息於專制政體之下,我輩實不忍復生息於專制政體之下。專制政體者,我輩之公敵也,大仇也!有專制則無我輩,有我輩則無專制。我不願與之共立,我寧願與之偕亡!

使我數千年曆史以膿血充塞者誰乎?專制政體也。使我數萬里土地為虎狼窟穴者誰乎?專制政體也。使我數百兆人民向地獄過活者誰乎?專制政體也。我輩數千年前之祖宗,初脫草昧,團體未結,智力未充,或不能不稍有借於專制。今日我輩已非孩童,無所用人之顧復;我輩又非廢疾,無所用人之扶持;我輩更非癲狂,無所用人之監守;我輩亦非犯罪,無所用人之鎖拘。專制政體之在今日,有百害於我而無一利!我輩若猶靦然恭然,與之並立於天地,上之無以對我祖宗,中之無以對我自己,下之無以對我子孫…」。

清末以來,對於在中國施虐數千年之久的專制主義,許許多多仁人義士、革命先驅舞筆揮刀,文攻武打,群起而攻。譚嗣同、陳獨秀、李大釗、魯迅、李敖,都是其中佼佼者。巴金年輕時宣言:「對一切舊的傳統觀念,一切阻止社會進步和人性發展的不合理的制度,一切摧毀愛的勢力,我決不妥協,我控訴!」。在一九五七年寫的《家》後記裡他說「在我所攻擊的不合理的制度已經消滅了的今天,我重讀這本小說,我還是激動得厲害」。其實,這個阻止社會進步和人性發展的不合理的制度,不但沒有被消滅,而且發揚光大,愈加猖狂。有大躍進、文革浩劫、八九血案為證,有林昭、遇羅克、張志新們和楊建利、不銹鋼老鼠們的遭遇為證。

城頭變幻大王旗。它變換、使用過各種旗幟和面具,如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三個代表等,但萬變不離其宗,只要權出於上、軍歸於黨,只要政權出於槍桿子(暴力)和筆桿子(欺騙)而不是出於一定程序的民意,它反人民、反社會的專制反動本質就沒有變!

作為一個中國人、一個詩人,我有責任和義務接過先驅和前輩手中的筆,繼續這一控訴專制和討伐專制的光榮使命和偉大事業。我控訴,悲憤而莊嚴地,為了可憐可愛、難捨難離、多災多難的祖國,為了十數億人民和子孫後代能擺脫牢籠,自由地生活在民主與公正的陽光下,為了廣大同胞和自己的尊嚴!

我控訴,向五千年蒼天,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大地,向真實的歷史和前進的時代,向尚未泯滅的良知和百折不倒的正義,向全中國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我的控訴裡,有深深的哀傷、點點的熱淚,更有熊熊的火焰、洶洶的熱血!

當左拉隻身挑戰國家權力並遭到司法迫害時,法國的新聞界沒有隔岸觀火,他的聲音通過報紙終於喚醒了法國民眾的公民意識和知識份子的良知,促成了正義的勝利。在軍閥、國民黨統治時期,梁啟超、陳獨秀、魯迅、巴金們的文字,也能公開面世。而今天的中國,老梟的文字別說公開在新聞媒體發表,便是在網上傳播也遭到了各種各樣的監控和封堵。可見今天所面臨的局勢何其險惡艱難,所面對的邪惡更加猖狂、肆無忌憚。同時也說明,邪惡勢力是如此地色厲內荏、弱不禁風、見不得光。隨著覺醒的國人越來越多、控訴的聲音越聚越大,那種貌似強大的勢力,終將如建築在沙灘上的大廈遇到驚濤駭浪一樣,分崩離析、風流雲散!

專制必敗於民主,邪惡必敗於公義,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一切不合理、違道德、反正義、滅人性的制度和思想必將被歷史的車輪所拋棄,民主、自由的光輝必將光臨中華、輝耀全球!

東海一梟2003、2、23

《議報》網址http://www.chinaeweekly.com

梟鳴天下之一四四:

不合作宣言

「不合作」作為一種獨特的爭取民族獨立解放的群眾運動方式,最早由印度聖雄甘地提出,全稱叫「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包括兩大部份內容:「非暴力抵抗」和與英國殖民者「不合作」的態度。具體內容有:辭去英國人授予的公職和爵位;不參加殖民政府的任何集會;不接受英國教育,以自設的私立學校代替英國統治者的公立學校;不買英國貨,不穿英式服裝,自己紡紗織布;不買英國公債,不在英國銀行存款,等等。

但「不合作」作為一種個人對統治者說「不」的方式,並非甘地獨創、印度專利。古今中外,「不合作」源遠流長,所在多有。何懷宏曾編過一本《西方公民不服從的傳統》,收入了柏拉圖、梭羅、甘地、馬丁-路德-金等人有關公民不服從的經典文字。公民不服從,也可譯為公民不合作,作為西方弱勢群體表達意願為方式,可追溯到古西臘時期。

在中國,「不合作」也是歷史悠久,代有傳人:介之推、屈原、阮籍、陶淵明、方孝儒、文天祥……,可謂群星燦爛、千古輝耀。「舉世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這是屈原的不合作,冒天下之大不韙「非湯武而薄孔周」,這是嵇康的不合作,仗義執言為李陵說公道話,是司馬遷的不合作,不願為五斗米折腰而棄官歸隱,是陶淵明的不合作,鐵肩擔道義、厲辭斥閹黨,這是東林黨人和復社諸君子的不合作,「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經此世變,義無再辱」,這是王國維的不合作…。

概乎言之,憤時憂世、嫉惡如仇、犯顏直諫、為民請命,那是儒家中人的「不合作」;不降志、不辱身、青山綠水、青燈黃卷,那是釋道中人的「不合作」。雖有積極入世和消極避世之異,但「不合作」精神則一脈相同也。

君主制的合法性訴諸於天命和傳統,社會發展到今天,政治的合法性只能訴諸多數的同意,專制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已經徹底喪失,與「官府」合作,不但為體制外「江湖人士」當作奇恥,也愈來愈被體制內知識份子視為大辱。專制主義已成為邪惡的象徵,成為不齒於人類的臭狗屎堆,「官方」成為落後、腐敗、反動的總代表。到了堅定地高舉不合作主義、絕決地說「不」的時候了!

由於歷史的局限,中國傳統的不合作主義,是很不合格不徹底的。與西方傳統的「公民不服從」和現代意義上的「不合作運動」相比,特別缺乏鬥爭性和積極意義。如儒家中人的不合作,是以下犯上仰視的,釋道中人的不合作,是敬而遠之疏離的,嚴格地說,只是一種類似西方政治思想中的「不同意」而已。用投票為喻,雖不是同意票,也算不上反對票。

而老梟所崇尚倡導的不合作,則是以真對假、以正對邪、以善對惡的抗議和鬥爭,是精神上、人格上、思想上、價值觀念上全方面對統治者居高臨下的俯視、渺視和蔑視,是魯迅、陳獨秀、李敖、劉曉波式的、斬釘截鐵毫不含糊反對票,事事與反動勢力唱反調,處處與專制主義愚民政策對著幹,他們吹牛我們就屠狗,他們造謠我們就打假,他們造神我們就打鬼!任它炎威赫赫濁浪滔滔,就是不示弱不賣帳!

甘地和馬丁-路德-金式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在印度和美國取得成功,離不開所在地域特殊的國家背景、政治土壤和社會氣候,不具有普遍意義。在中國,立國原則違反人性,國家根本大法虛置,社會又沒有一個相對自由的表達機制,既使是非暴力的抵抗,像甘地和馬丁領導的大規模群眾集會、遊行示威,不但沒有任何作用,反而會引來國家機器的暴力專政和鎮壓。

但是,我們可以開展具有中國特色的不合作運動,必要時,我們還不妨從魯迅、陳獨秀、李敖、劉曉波等英豪的戰壕裡再退一步,開展「一種新的、較為安全的反抗形式」。「我們完全可以不接受當局的廉價的榮譽,不接受當局的文憑、職稱,不給當局當公務員,不把自己的技術和才華用於當局的作惡,不寫歌功頌德的作品,不入黨入團,退黨和退團,不當甚麼鳥人民代表和政協代表,不和肉食者說話和交朋友,更不與他們談情說愛,不買官方的報紙書籍,拒絕看官方的電視節目,不給當局捧場(如奧運會、聯歡會之類)……惹不起總還躲得起吧」(管逵)。

是啊,惹不起總還躲得起,「離開那惡濁而漸趨殭化的中心遠些更遠些,黑暗和腐敗從來不是強制性的」(某西方詩人詩句)。黑暗和腐敗曾經是強制性的,不但在行動上、態度上不許不同意不合作,甚至控制人的思想,深挖人的心靈。但隨著共產意識的破產和後專制時代的到來,統治集團已愈來愈蒼白乏力、萎而不舉了,對於不為黨用者,對個人消極的不合作,除了政治、經濟制裁外,至少不敢也不能因此明目張膽地實施人身迫害、製造人身災難吧。

不合作主義就是不再相信,如拙詩《我不相信》所寫:不相信狼外婆的甜言蜜語花言巧語,不相信黃金可以買到一切權力就是一切,不相信刀槍可以征服人心,不相信治亂循環是歷史的魔咒,不相信專制是中國唯一的選擇,不相信中國人民永遠都是賤民,不相信人權、尊嚴可以任意踐踏,不相信良知、正義可以任意欺辱,不相信是非可淆、黑白可混、蒼天無眼、歷史可欺,不相信假惡丑永遠洋洋得意,不相信騙子可以永遠得逞不相信只有一種聲音的聲音,不相信總在一個方向吹的風,不相信巫術、詐術、霸術、厚黑學,不相信牛皮、畫皮、虎皮、自造的神!

不合作主義,就是不說謊不傳謊,不為皇帝的新衣叫好,不接受官府的職稱、文憑、榮譽;就是不妥協不低頭不媚強權不攀附權勢不受污染和引誘,就是不當孫子不當奴才不當跟屁蟲鷹爪孫不從狗洞進出;就是不認賊作父,不把鬼當神,不與狼共舞,就是不為騙子圓謊,不為老爺幫閒,不為兇手幫兇,不與腐敗分子同流合污,不與反動勢力狼狽為奸,就是在思想上行動上工作上生活上都採取不合作姿態!

「不合作主義」採取直接或間接的的違抗、抵制、懷疑、疏離、消解、等等方式,挑戰醜惡政治的權力權威體系,強調知識份子所應具備的獨立品格和批判立場,以及獨立自主、多元共存的姿態,提倡一個中國人針對現實的責任感、獨立性,深入思考中國面臨的困境和問題。

逝者已矣,來者可追。由於愚民政策的矇蔽,由於功利心態、投機心態和眼前利益,由於種種主觀客觀大大小小的原因,許多人都曾主動或被動地「合作」過,甚至錯認大惡為大善、誤把恥辱當光榮,老梟也不例外。但是,當我們認清了羊皮下的狼、畫皮下的惡鬼的真面目,看過了皇帝一絲不掛的醜陋裸體之後,讓我們告別昨天,高舉起不合作主義的崇高旗幟重新做人吧,做一個堂堂正正坦坦蕩蕩有尊嚴的中國人,讓我們理直氣壯地對一切落後、腐敗、反動的東西說:我不相信!我不合作!滾你媽的渾蛋糞蛋臭雞蛋王八蛋!

專制主義必亡,自由主義萬歲,奴才主義可恥,不合作主義光榮!隨著不合作思想深入人心,不合作的價值正日益凸現,不合作的隊伍正茁壯成長,民主自由的曙光,必將照耀古老的東方!

東海一梟2003、3、14

  首發2003、4《民主中國》

梟鳴天下之一五七:

SOS,另類疫情!

古今中外專制統治者都喜歡奉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熱衷於封鎖信息、欺瞞民眾,肆意剝奪民眾知情權。我黨在這方面更堪稱集大成者,在政治、經濟、社會、國家債務、資金外逃等各個問題上,對民眾進行全方位的封鎖和欺騙,難怪有人云,沒有封鎖沒有欺騙就沒有共產黨!

其他方面的封鎖和欺騙,倒也不難理解,因為那些黑幕於國於民而言,皆屬「人禍」,是見不得人的,既使是自然災害吧,往往也與政府的「不作為」或「亂作為」有關,既使自然事故,也是黑幕重重,貌似天災,實多人禍,曝光多了,不利於我黨的偉光正三代表的崇高形象,不利於專制統治特權穩定,故能瞞就瞞、能騙就騙,實在瞞騙不了,也儘量淡化處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讓我百思不解的是,一些關係億萬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純屬天災的公共衛生事件,為甚麼也要嚴防密守?這不是自我抹黑自我醜化嗎。如非典型性肺炎,世界衛生組織已確認中國為此病的全球散佈中心和嚴重影響地區。在國際輿論抨擊及世衛組織的壓力下,中國政府3月26日才迫不得已「偷偷」公佈最新疫情資料。之所以說「偷偷」公佈,是該消息僅見於專為外國讀者服務的英文「中國日報」和新華社英文專電,官方媒體全都未加報導。

僅有的相關報導,都是「正面」的,如疫情「已經得到控制」、「世界衛生組織表揚中國在肺炎事件中的態度」、「中國政府表示,對於台灣流行的肺炎,祖國表示願意提供幫助」之類。當病毒已在全球愈演愈烈地漫延,各國政府如臨大敵之時,作為病毒發源地並被世衛組織確認為此病的全球散佈中心和嚴重影響地區的中國,絕大多數民眾竟然毫不知情,不知道大陸現在有多少患者,不知道現在哪些地方是疫區。難怪有美國報紙嘲笑曰:「中國政府似乎覺得,只要人民不知道,就可以讓這件事情沒有發生過一樣。」

到目前為止,全球感染案例累計達1323人,中國大陸占800人;死亡病例54人,其中中國大陸34人(這是官方「出口而不轉內銷」的數字,可靠與否,只有天曉得)。據香港媒體報導:某旅行社旅遊團在北京旅遊5天之後,有7人發病。根據分析,這個團是在香港——北京的國航飛機上被一位曾 經在香港探望肺炎患者的73歲老人感染的(該老人一到北京就病發,死於北京醫院)。香港衛生部門根據線索,聯繫了這個旅行團曾經乘做、居住和就餐過的國航、北京貴賓樓飯店,鐵木真蒙古烤肉餐廳和某渡假村,提醒他們做好消毒工作。但是,對方的答覆冷漠而茫然。

政府不但不提醒和教導大陸人民如何防範這傳染性的奪命肺炎,還有更可惡的,咱們的政府高級官員龍永圖在海南接受記者採訪時,反而嚴厲指斥香港媒體,:「香港的媒體已經連續十幾天把肺炎放到頭版了,這樣下去的話誰還敢來香港?要我看,這麼做不合適,你得吸引人過來旅遊才能拉動經濟啊……」。

多麼冠冕堂皇的藉口啊,隱瞞病毒真相,原來是為了「吸引人過來旅遊才能拉動經濟」!這種沒心沒肺、漠視民命的話,虧他大庭廣眾之下說得出口!這等於側面承認,發展經濟,已成了專制統治合法性的重要甚至唯一源泉,為此,只好犧牲別的一切包括人民的生命啦。

有網友責問得好:「當自己國家確實遭受了疾病的侵襲的時候,首先考慮的不是怎樣及時遏止病魔的侵襲,而是首先考慮怎麼吸引外國人來旅遊拉動經濟。試問,難道報紙不報導肺炎就不流行了嗎?難道你吸引外國人來旅遊,是對外國人負責的態度嗎?」、「這種為了自己國家的經濟而犧牲本國和外國人民身體健康的做法,恐怕不是當前國際社會所能接受的」、「中共不願報導事實,就是害怕外人不來旅遊,不來投資,不來做生意,一言以蔽之,這些都比人命重要,比中國人命重要,也比洋人的命重要」。

窺一斑而知全豹,連如此嚴重的疾病疫情都要掩飾,還有甚麼問題是不能不敢掩飾的呢?封鎖和欺騙成了另一種更為嚴重的疫情,已深入漫延體制之內,或者它本身就是專制的土特產品!

這就是當今中國的現狀:官員毫無責任心,政府毫無可信度,人民毫無安全感,別的,甚麼民主自由人權以及人的尊嚴,唉,更是無從談起!

可惡的官員、可恥的政府、可悲的祖國、可憐的人民!這種無情冷血的官員不「打倒」(這裡的打倒,可不是文革中肉體上的「打倒」,看官們切勿誤會),人民的知情權就會受到更為乾淨徹底全部的剝奪;這種防民如賊的體制不改良,人民的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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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一梟2003、3、31

梟鳴天下之二四六:

「危險」中國

安全感是人類僅次於生理需要的一種最基本的需要,只有這個層次的需要得到了滿足,才談得上其它。一個不能給女人和家庭以安全感的男人,不是一個合格的好的男人,同理,一個不能給國民以安全感的社會、政府和國家,也不是一個合格的好的社會、政府和國家。很遺憾,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社會,離這一基本的目標很遠很遠,人身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費安全、環境安全、財產安全、經濟安全、政治安全等等,全都嚴重缺乏,中國是世界上少數最沒有安全感的國家之一。

消費方面。有關民眾衣食住行的一切生產品消費品都嚴重假冒偽劣化,令人彷彿生活在一個假冒偽劣的汪洋大海之中,有物皆可假,無貨不有假,逃無可逃,避無可避。甚麼假煙假酒假煙假酒假畫假字假幣假唱假商標假名牌,甚麼注水之肉、黑心之棉、摻滑石粉之面、洗衣粉所洗之桃、甲醛所泡之荳芽、「吊白塊」加工之米粉食糖腐竹,還有商品房之缺斤少兩、裝修材料之偽劣…,幾乎可以無限地數下去。

早在1998年1月8日,《參考消息》就刊登了日本《讀賣新聞》的一篇文章,認為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假冒商品市場;早在1994、1995連續兩年,美國海關根據查獲的假冒侵權的數量,把中國列為向美出口假冒侵權產品國家的第一位。中國工商報在一篇題為《中國貨在部份遭禁—–出口產品打假迫在眉睫》的文章中指出:一個令人觸目驚心的事實是,在國際上竟出現了這樣一種認識,中國幾乎已成為假冒偽劣產品的生產中心。國務院發展中心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假冒商品大量流向海外市場,使中國成為新的制假王國。制假售假行為已從最初的一些黑窩點發展成為一個怪圈,不制假售假、守法經營反而吃虧。

衛生醫療方面。每個人都擺脫不了生老病死這一自然規律的制約,病了就得吃藥或上醫院。然而,說起衛生醫療界的事,略知內情者無不驚恐變色。人們對於醫療衛生的極度不安全感,源自於氾濫成災的假冒偽劣藥品,源自於醫療機構責任的稀薄和醫務人員素質的低下、醫德的卑下,還有就是公共衛生系統和防疫體糸的弱不經風的薄弱。

中國醫療事故發生率之高,衛生系統和醫療機構是瞞盰,堪稱舉世無雙。就拿河南愛滋病事件來說吧,完全是衛生部門為了創收斂財而鼓勵民眾賣血引起來,是人為製造的社會災難。有台灣中醫師目睹河南艾滋村慘狀,形容是「人間煉獄」。尤為可悲可憤的是至今政府依然千方百計封鎖遮掩真相,致使患者得不到及時的治療,愛滋病的防治工作進展緩慢,而且使國際社會無法進行有效援助。隨著娼妓和毒品的氾濫和政府防範醫治動作的緩慢,愛滋病漫延勢頭驚人,已成為對中國產生嚴重威脅的疾病之一。

生產方面。工業繁華背後是廣大民工毫無安全保障,死亡率猛升。按照官方統計,中國的職業病死亡率也是全球最高,超過歐洲加上美國的總和。《紐約時報》報導說,中國已經成美國主要出口商,但生產那些產品的工人就像歐美工業化初期一樣,成為呼吸系統、循環系統、神經系統和消化系統等致命職業病的受害者。中國不僅再次創造為歐洲、美國和東亞部份國家帶來繁榮的工業轉變,也再次生活在那種時期的恐怖中。

同時我國安全事故及其事亡率也可創世界之最。官方披露:2002年1─11月份全國共發生各類傷亡事故886041起,死亡112562 人。這個數字已令人驚心,實際數字只怕還要大得多。2003年4月9日,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王顯政通報了今年以來全國安全生產情況,今年一季度中國發生各類事故258597起,其中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煤礦傷亡事故、非煤礦山企業傷亡事故、火災事故(不含森林、草原等火災)、水上交通事故、鐵路路外傷亡事故等,共死亡31035人,幾乎相當於打兩百場伊拉克戰爭的死亡人數啦。

財產方面。我國在對物權的保護方面,一向側重於公權,對於私權的保護則很不健全。在現行的法律環境下,即使公民個人財產受到侵犯,提起了公訴,也是出於對公權保護的目的。很多情況下,即使判決了,對私權的保護也得不到有效的執行。

這方面中國富人的不安全感顯得特別強烈,民法典以及物權法等涉及到私有財產的法律,經過多次討論、修訂,能否通過還屬未知數。這種私有財產的不安全感,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大量的資本外逃。一項統計說,中國每年大約有2000億元人民幣的資金流到國外,其中就有民營企業主和富人的大量私人資本。

司法方面。法律和司法機關成了統治階級實施政治迫害和經濟掠奪的工具,成為強勢集團壓迫、剝削、鎮壓弱勢群體的工具。權貴們打著司法的幌子,誅除異己打壓政敵竊公器壓公意洩私憤謀私利,為所慾為,以致各種各樣的冤假錯案層出不窮,不公正非正義的審判和死刑數不勝數。

而且,許多地方的基層執法單位把把執法當作生意去做,以「釣魚」的方式引出違法者,把「執法生意」做得轟轟烈烈蒸蒸日上。他們以法律為名,行踐踏法律、維護小團體和個人利益之實。於是甚麼怪象亂象荒唐事都出來了,處女嫖娼賣淫案、收容斂財案(收容制度已於日前廢除)此伏彼起。還有「惡制惡法」造成民眾極大的不安全。如「勞改」制度,其機關包括:看守所、監獄、少年犯管教所等。其中勞教可以不經審判程序,判處被勞教的人三年以內的監禁。解教後還可以剝奪勞教人員的自由,名為「留場就業」。勞改制度自五四年正式實施以來,一直是至今仍是中國政府懲辦異己分子的有力手段。

司法機關和公安人員的流氓化黑惡化愈演愈烈,略舉數例人民警察的光榮事跡吧:廣州一大學生因無暫住證被收容遭毒打致死,派出所長慾與風塵女發生關係遭拒開槍將其射殺,交警偷車,民警污良為娼,要警察出示證件被打15歲女學生戴銬投訴,飯店女服務員拒絕陪舞派出所副所長打店主,石家莊一警長酒後駕車致1死3傷逃逸被拘,只因不陪跳舞 副所長拘禁服務小姐,警車接「小姐」 所長民警所裡共嫖娼,河南新鄭兩警察組織賣淫派出所內強姦賣淫女,河南巡警好猖狂洗澡不付錢持刀重傷學生,外來妹無暫住證遭毒打媒體揭丑遭惡意收購,探親沒辦暫住證老婆被警方當「小姐」遣送了…,這些可都是經過嚴肅「導向」的官方媒體公開披露的。地下的現實嚴峻到怎樣的程度,令人不敢思之冷顫,難怪有網民向黨中央發出「剿匪」的呼籲。人民公安往往淪為人民公敵,維護社會治安的「衛士」往往淪為破壞殃民禍眾的罪魁了呀。「野蠻人的境況也比一個司法受制於政治影響的文明國度的人的境況好得多」、「一頭野獸僅僅是結束一個人的生命,而一個受政治因素影響的法官則在頃刻間不僅可以剝奪人的生命,而且還可以毀掉人之所以為人的尊嚴和榮譽」(路易斯-博洛爾)

政治方面。司法方面主要是弱勢群體缺乏安全,但這並不意味著強勢集團的安全感能夠得到滿足。那些「吃喝基本靠請、房子基本靠送、出有警車開道、病有最好醫生」的公僕們,一樣生活在極大的不安全之中。他們要時時提高警惕,保衛自己,刻刻防備來自同志們的明槍暗箭陰謀詭計。在中國,政治是滋生犯罪的溫床,官場上充滿了小人、奸人、騙子和惡棍,政治生活充滿了壓迫、狡詐、腐敗、仇恨、偽善、欺騙、血腥、不義乃至暗殺,在友好堂皇的幕後,充滿了勢不兩立的鬥爭。法律、政策、反腐,都可以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政治體制和意識形態的落後反動以及法律條文的有意疏漏,給民眾和知識份子,特別是記者、律師、異議異見者帶來了極大的風險。由於反腐、由於私自辦報、由於說真話寫真文發表出格言論、由於呼籲政府進行政改、由於行使言論和結社的權力等等而被判刑者前仆後繼。五月份,總部設在倫敦的人權組織「大赦國際」發表的「大赦國際2003年年度報告」中指出,中國的政治運動和行政命令正在削弱政府建立法治的努力,致使中國2002年的人權記錄狀況繼續惡化。報告指出,成千上萬的中國人因和平地行使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權利而繼續、無故地遭到拘留和囚禁。

中國目前一共關押著39名記者,連續第四年成為全世界囚禁記者人數最多的國家。他們多因揭露和報導腐敗而「犯法」,大部份被捕記者的罪名是洩漏國家機密和顛覆罪。一些記者在報導中引用了一些已公佈的經濟數據,公開的政府報告,屬於保密之列,也被控以洩漏國家機密。

洩密罪同樣適合律師,他們可以因透露案情或案卷材料而面臨指控。刑辨律師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蒙冤、被毆、受辱、被捕的血淋淋的事件頻頻發生,加諸律師的莫須有的罪名除「偽證罪」外,還有貪污罪、偷稅罪、誹謗罪、玩忽職守罪、洩露國家機密罪、包庇罪等等。自1997年新刑法第36條出現「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以來,全國已有150名左右的律師因此被批捕。

社會方面。由於道德環境、生存環境的普遍惡化,由於政治的不義不仁、社會的不公不平,由於貧富懸殊兩極分化愈來愈嚴重,由於社會保障機制極不健全,許許多多貧弱群體對政府、制度、官僚、富人,對整個社會充滿了仇視、仇恨心理。個人犯罪及黑社會或准黑社會組織犯罪愈來愈多,社會治安形勢愈來愈嚴峻。拐賣兒童、強姦婦女、搶劫投毒、殺人放火、爆炸等事件層出不窮。這個金字塔型的社會彷彿一堆一點就燃的乾柴,彷彿一座人既不敢言而敢怒的活死人墓。又彷彿隨時都會爆炸的活火山。人們在恐懼的陰影中生活。

經濟增長沒有給中國人民帶來足夠安全感。沒有制度的保駕護航,經濟就會舉而不堅或堅而不久。而且經濟方面的問題早已漸次暴露。如國家債務問題,中國現在全部國家債務,包括外債、國債、債轉股的壞帳、社會保障基金缺口、銀行的壞帳、股市的壞帳、還有基層政府的財政赤字,如果加起來,據行家推算,中國現在的資產負債表實際上已資不抵債。

這都是專制惹的禍。專制政府及其官僚黨權、特權意識濃厚,民權、人權意識淡漠。它們在剝削壓迫欺騙愚弄人民方面,妙招疊出、巧計無窮,而在為國民的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提供保護保障救濟幫助方面,卻是無比低劣無比冷漠。苛政猛於惡虎,善政寥如晨星,各種社會保障制度或形同虛設或尚未建立。大多數老百姓的生活、工作、失業、疾病等方面皆缺乏最起碼的保障,如果上不起學看不起病遭了意外之災生活有了自己解決不了的困難,不是求助於親友、社會,就是自己硬扛硬忍著,政府一般是不聞不問的。專制主義還是一種國內恐怖主義。它人為製造紅色、白色恐怖;它讓人禍促天災,天災變人禍,讓人禍天災互相配合互相促進;它把民眾包括貴人富人的各種安全感侵蝕殆盡,窮人平民不安全,富人貴人也不安全,弱勢群體沒有安全感,強勢集團也缺乏安全感;它推著中國向全面崩潰的目標東倒西歪地高歌猛進。

每個人一定的安全感,是人民幸福、社會發展、國家興旺的基礎和前提。我黨總是一味強調國家安全,殊不知國家安全建立在民眾各種安全需要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礎上。不然,只能是水月鏡花,別說社會不能穩定,國家不得安全,便是黨和政府特權階級自身,又有何安全可言?不要再坐在火山口上乾柴堆上一邊大叫維護安全一邊拚命自我玩火啦,拜託。

東海一梟200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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梟鳴天下之二三六:

我有罪!

—–「學法」體會之一

近段日子因寫「三反」(反腐敗反特權反專制)文章,引起有關部門注意的同時也引燃了後院之火,閫令森嚴,命我立即改「過」自新,朋友們也勸我收斂一陣子。金盆洗手重歸沉默非我所能,但也不想為了「國家大事」、人民利益而破壞了小家庭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就想暫時多讀少寫些,靜下心來系統地研究一下法學特別是中國法律,充實一下自己的薄弱環節,以便更好地護(憲)法維(民)權,自衛衛人。

法學書籍,零星雜亂地翻讀過不少,但一向捨近求遠,所讀多屬西方民主、自由、人權、憲政、法治方面的內容,於本國法律反而生疏,連至關重要的《刑法》也未認真過目。一讀之下,膽顫心驚。一驚量刑幅度之大,許多罪多在2-8年之間,嚴重者可判無期及死刑;二驚死刑之多,可判死刑之罪近百種,其中危害國家安全罪12條,似乎沒有死刑,但是且慢,請看最後一條,「本章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外,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據說中國每年死刑犯人數比全世界死刑人數加起來都多,難怪被列為一級機密。

特別讓我驚恐不安的,是法網之嚴、律義之疏。其它不論,僅憲法明文規定的言論自由,就被危害國家安全罪中的第一百零五條剝奪得一乾二淨了:「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們總是指斥我黨剝奪言論自由,不知有關部門以言治罪大搞文字獄,是有法律依據的,眾多異議人士「反動」分子因「煽動」言論被抓捕被判刑,皆屬罪有應得。

我當然知道任何自由都不是絕對的,言論自由也有其限度。既使在西方自由國家,也沒有隨意造謠、誹謗、侮辱、「危害」的自由。言論自由有其刑法約束邊界,逾越此界,就要受到法律的制止或追究。然而在西方社會,只有當言論自由對其他利益造成了真實而非臆測的、實質而非邊緣的損害,且又沒有其他手段以避免或消除這種損害時,才可以對言論自由進行最小的必要程度的限制,絕不可能僅因政治言論被判刑,成為「政治犯」、「良心犯」。

在處理言論自由與其他利益之衝突時,決定應否對言論自由進行限制,世界上有幾條普遍公認的檢驗標準或原則。符合某種標準,便可以對言論自由進行限制,否則,限制便是非法或不當的。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曾經在實踐中發展出來的標準為例,學者常提到的有以下這些原則:惡劣傾向原則,直接煽動原則,明顯且即刻危險原則,優先地位原則、逐案權衡原則等。

如明顯且即刻危險原則,就包括以下幾個要點:(1)言論只有在對社會秩序已經造成或極有可能造成重大而實質性的危害時,才可予以限制或處罰;(2)言者具有通過言論煽動或產生立即非法行為以破壞既存社會秩序的目的,或者說,具有如此之故意,是限制或懲罰的一個必要條件;(4)對社會秩序所產生或可能產生的破壞必須達到明顯而嚴重的程度,才足以犧牲言論自由的利益;(5)言論之後的非法行為之產生有一種「立即性」或「可能性」,對於這種可能性,除非限制言論自由,無法阻止與避免;(5)決定社會危害性的因素主要不是言論的客觀環境,而是其實際內容,客觀環境乃是判斷其危害性大小的參考因素。

根據明顯且即刻原則,一般情況下,任何主張暴力或主張不遵守法律之言論都可以不受法律限制。1969年Brandenburgv. Ohio一案被告因鼓吹暴力而被控違反了俄亥俄州《有組織犯罪防治法》。聯邦最高法院卻作出了無罪終審判決,認為憲法保障言論及出版自由,政府不可可以禁止或限制任何主張暴力或主張不遵守法律之言論,除非該主張是以煽動他人為立即非法行為或以產生立即非法行為為目的,而且只有該言論的確可能煽起或產生此種立即非法行為者,才可對之予以限制或處罰。

同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布蘭代斯在一份判決的不同意見書中表達了這樣一種思想:「除非言論所能引起的明白的禍患是如此緊迫以致來不及充分討論就會發生,言論所導致的危險就不應是明顯且即刻的。倘若還有時間通過討論來揭穿謊言和謬誤,得以教育的方式防止禍患,那麼補救的辦法就是更多的言論(morespeech),而非強制的緘默」

這段意見所表達的思想可以概括為一句話:言論對治言論。一般而言,不應當以行動、司法對治言論。這段話本來是說明明顯且即刻危險原則的「即刻」之含義的。但是它的意義超出了作為一個附帶性說明的作用,具有一般的適用性。因言論自由造成的弊端和負作用,應通過言論的自由流動以及在此過程中所迸發出的人們理性與智慧來消除。例如對付一般謠言,最合適的行動是擴展信息流通渠道,更為及時準確地向民眾提供相關和必要的信息以平息之。

而在我們這裡,「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的法律表述是模糊不清的,沒有相對清哳的法律邊界,缺乏相應的條文和「原則」予以必要約束,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煽動罪和言論自由的關係曖昧不明。對於甚麼是「造謠、誹謗、煽動」言論,幾乎可以見仁見智,隨意闡釋。這就為以言治罪大開了方便之門。如果司法不能獨立又不能秉持明顯且即刻的原則,認真追究起來,別說暴力革命的宣傳,便是善意批評政府抨擊時弊痛斥制度性腐敗、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改良主義的言論,例如絕大多數網絡bbc言論,也都難逃誹謗和煽動之嫌。據此,眾多的異議「反動」分子網絡活躍人士因言獲罪,就屬題中應有之義,絲毫也不必感到奇怪了。

所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文,我的許多文字都表達了對所謂的「社會主義制度」的不滿,都可以上綱上線為誹謗、煽動、危害的高度,都有企圖顛覆、推翻之嫌。我熱罵腐敗、冷嘲領袖、抨擊特權,質疑制度,言論激烈,語意囂張,驚世駭俗,搖惑人心,不是「誹謗」和「煽動」是甚麼?我有罪,絕大多數網民有罪、廣大嚮往追求民主制度的知識份子包括體制內的改革派有罪、成千上百成萬上億的中國人民程度不同的都有罪呀。

多數罪犯之所以沒有受到法律的懲罰,負面的解釋,是有關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正面的解釋,是我黨與時俱進、寬宏大量一些了。對我黨來說,也確實存在著太多現實的困難,例如罪犯太多、法難責眾,監獄太少關不下等,法律也只能有所選擇、殺一警百了。「有關部門」對老梟之流或「殺」或不殺,一切根據現實政治、特權統治的需要而定。老婆和朋友們的耽心是有法律依據的呀。

註:本文參考文本《侯健:言論自由及其限度》,唐荊陵律師提供,謹此致謝。

東海一梟200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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梟鳴天下之二三七:

民主與吃飯

民以食為天。在我國,吃飯問題長期以來都是國人特別關心的問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吃了嗎?」的問候,成了東南西北男女老少流行的見面應酬語,漢語中流行著圍繞「吃飯」 問題所建立的詞語和表達法數不勝數。悠悠萬事唯「吃」為大呀。

《康熙帝國》製片人劉大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過一段很有代表性的話:「清華大學歷史系教授秦暉在《雍正王朝是歷史正劇嗎》這篇文章裡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話:經歷了20年的改革已進入微妙階段,公正問題凸現,社會矛盾增加,不確定因素增多,人們心理易於失衡,加上某種文化積澱的作用,人們隱約產生某種渴望:如果有人能以鐵腕掃清腐敗和積弊,賜社會以公平和安寧,賦予新雍正以足夠的強權,自己少點民主,又有甚麼不可呢?吃飯問題總比民主要重要吧!」

正因為吃飯問題太重要了,幾十年來,中國人民為了這個問題作出了太多的犧牲,犧牲了公平、公正,犧牲了自然環境和道德環境,犧牲了人的尊嚴。政府也一直把「生存權」(即吃飯權)掛在嘴裡。劉洪波在《選舉與吃飯》一文(《南方週末》2003、6、12)中提到:有人貌似理直氣壯地質問,民主能夠當飯吃嗎?好像世界上除了糧食,就沒有甚麼東西值得人類去追求。劉洪波駁斥道,不能當飯吃的東西多得很,民主不能,專制也不能,自由與奴役、愛與恨都不能當飯吃…。把民主選舉與吃飯對立起來是毫無說服力的。

制度固然不能直接當飯吃,卻與吃飯問題息息相關。對此我黨其實是從反面作了承認的,它總是強調:中國耕地只占世界耕地的7%,人均佔有量只有1.3畝,比美國的人均12.16畝和世界平數4.52畝低得多,卻養活了占世界人口22%的人。它有史以來第一次解決了人民吃飯這一歷史難題。它總是吹噓,它從根本上消滅了剝削制度,它建立的制度,使中國人民在歷史上第一次成為生產資料的主人和社會財富的享有者,從而「極大地激發了人民群眾建設新中國和新生活的積極性,解放了社會生產力,使社會經濟以中國歷史上空前的速度向前發展」,言外之意,是一黨獨大的專制讓中國人民吃上飯(其實這裡它陷入了一個悖論:它說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哪個政權解決了人民的吃飯問題,可見從前君主、軍主和黨主專制的制度都不好,為何共產黨的一黨專制就成了最好的制度呢)。而事實如何呢?

且不說大躍進、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階級鬥爭為綱、農業學大寨、農業八字憲法等等,我黨搞了多少大大小小勞民傷財殃民禍國的名堂,且不說三年困難時期幾千萬人沒飯吃餓死了,十年文革經濟瀕臨崩潰,大多數人民吃不飽…,「改革」開放之後,我黨被迫允許農民包產到戶,終於初步解決了吃飯問題,而這是安徽農民冒著「走資」的危險拚了命爭來的。如果說我黨有甚麼功勞,就是它把綁在農民身上的繩子被動地鬆了鬆。

何況現實是,公僕吃裡扒外,主人吃苦吃罪,少數人成為吃香喝辣的特權階級強勢集團,大多數民眾淪為吃不好吃不香的弱勢群體。吃公家飯、財政飯、閒飯的人太多,機構臃腫人浮於事成了難以治癒的宿疾,中國人民供著古今中外最龐大最腐敗也最無能的一支官僚隊伍,不但要供養政府一幫官,還要供養黨委人大政協一群爺,還要供養黨的友黨—各民主黨派那一夥幫閒…。

一黨專政的體制中,多的是只吃飯不幹活的「飯桶」和吃好飯幹壞事的混蛋,大多數人把權力、思想、良知、靈魂、肉體全部交給了共產黨,照樣吃不好飯,正義之士吃苦,善良之人吃癟,忠厚老實人吃虧,只便宜了一小撮特權腐敗分子以及雞鳴犬吠之徒,經濟、社會的發展成果,絕大部份集中到他們的金飯碗中去了。而國家的廣大主人,鐵飯碗成了磁碗木碗泥碗,碗中是公僕們吃剩下的殘羹冷炙。這樣下去,人民「吃不消」,國家「吃不住」,我黨總有一天要「吃不了兜著走」。

民主與吃飯存在著密切的必然關係和因果關係。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民主與否,關係到人民能不能吃更好的飯和更好地吃飯的問題,前者屬於物質文明,後者屬於精神文明。

為甚麼民主能夠讓人民吃更好的飯呢?

首先,政治的民主化與經濟的市場化是相輔相成的一體兩面,個人和企業自由從事經濟活動的程度,與意識形態政治制度密切相關。比起極權時代的計劃經濟和後極權時代的權力經濟、市長經濟來,市場經濟能夠更好地保護經濟活動的自由。從短期、局部看,民主或許不如專制有實時效率,但就長遠、整體而言,民主更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和時代進步的趨勢。這就是最好的證明:世界上絕大多數民主國家屬於發達國家,而專制獨裁國家,則全是貧窮弱小的發展中國家。

數十年來,世界上民主國家數量激增,但各國發展並不平衡,確有一些後發展中國家實行民主以後不能盡如人意,其中有種種社會、文化的因素,往往是操作不當、理解錯誤、虛假民主所致,不應歸罪於民主制度本身。印度和俄羅斯,經常被認為是受民主之誤的經濟殘品、次品,被一些人拿來當作抗拒民主的擋劍牌。然而,真實情況是,據胡佛研究所資深研究員拉里戴蒙德在《民主政治的三個悖論》一文中介紹:(印度)實際上過去的30年內取得了重大的社會經濟發展,而且,假如「它的人口沒有翻一番,達到八億的話,它會做得更好」。自從實行民主制以來,印度在農業方面已經自足,工業方便進步很大,而且在提高識字率、平均壽命和降低嬰兒死亡率方面都取得了切實的進步。同時,它把通貨膨脹和外債都抑制在發展中國家的最低水平上。

相對而言,印度經濟確實發展較緩,美國著名的管理諮詢公司麥金塞公司在最近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中認為,制約印度經濟發展的主要障礙有三。一是商品市場限制條例太多。條例太多阻礙了經濟的增長;二是土地市場扭曲。扭曲的主要表現是房地產所有權不明確,投資成本很難收回,影響人們投資房地產這個農業之外最大的經濟行業的熱情。三是政府控制的公司企業太多,這些企業的勞動效率普遍低於私營企業。如果取消了這些障礙,報告估計,印度經濟增長可以至少增加兩個百分點。而這些障礙,溯源尋根,還是民主化水分太多、程度不足所致。

俄羅斯經濟近況國內極少報導介紹,其實,經過休克療法後短期陣疼期之後,俄經濟已擺脫困境,走上平穩的發展道路,近年來gdp增長已有凌駕中國之上的勢頭。專家介紹,儘管困擾俄羅斯經濟發展的因素依然存在:如經濟結構不合理;債務負擔過於沉重;投資不足等,但俄羅斯自1999年經濟已停止下滑,開始回升,尤其是2000年的經濟增長率高達8.3%,2001年經濟增長約為5.5%,其它經濟指針隨之改觀,宏觀經濟形勢出現了可喜局面。俄羅斯拋棄陳舊的意識形態和政治體制的束縛,在嶄新的基礎上的重新崛起,在不久的將來重奠政治、經濟的大國地位,不卜可知。

其次,民主制度能夠更好地激發人的創新能力、創業精神和參與意識,從而更好地促進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在當今世界,思想的自由、激發創造性的動力和參與的意識對經濟、社會和文化進步都至關重要,而他們在民主的體制中能得到更好的培育和保護。在這種意義上,私有化這種經濟行為也是政治行為,它使更大規模的創造性和參與成為可能。要培養一位公民對於參與其國家的發展的積極性,激發人們的活力、想像力和責任感,最佳的方式就是承認和尊重人的尊嚴和人類權利。進步的物質手段是需要獲得的,但人力資源,如技藝嫻熟、精神飽滿和有創造性的工作者,也必不可少,因為財富是由於相互間的對話的思想的自由交流而被發現的。由此而言,以交流、對話和對於世界上的觀念和行為的開放性為特點的民主文化有助於培育一種發展文化」(布特羅斯-布特羅斯–加利《聯合國與民主化》)。

第三、只有民主制度才能「以鐵腕掃清腐敗和積弊,賜社會以公平和安寧」,為個人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一個公平公正的環境,讓弱勢群體相對平等地享有「做大的蛋糕」。不然,僅有生存權是生存不好的,僅有吃飯權是吃不好飯的。現在比三年人禍、十年浩劫時期,人的生活狀況是有所改善,但在城市、在鄉村、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還有不少人有待扶貧。他們輕者上不起學、治不了病,重者吃不飽飯;他們喝不上自來水,看不上報紙、有線電視,不能享受社會保障、醫療保障、失業保障和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和公平競爭機會,不能享受經濟一枝獨秀帶來的富足和便利,談何發展,如何發展?而嚴重的貧富差距和分配不公,與非民主的制度有關。

民主制度說透了就是公平制度,經濟學中有一個著名的「分粥制度」的故事,說是七個人在沒有任何量具的情況下,如何公平分粥。經過多次博弈後形成了五種制度:專人分粥制;輪流分粥制;選舉一位德高望重的人主持分粥;成立一個分粥委員會和一個監督委員會,形成民主監督與制約機制;每個人輪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最後領粥。專制制度,就是專人分粥制,已成為當今世界最壞的制度。其餘分粥制則可按順序視為民主從初級到高級的發展,既使最低級的民主,也比專人分粥制(即一個人擁有分粥權,結果是他給自己分的粥最多,換了人結果也一樣)要進步。

同時,民主有助於生成好的自然、道德、社會環境,有助於生成公平、和平的「吃飯」環境。倘無民主作保障,縱然有了足夠的飯,也很容易被打碎了碗,吃不安生。「在非民主的國家中,常常易於生成有害與發展的環境:政治化的軍事統治、虛弱的中產階級、應受鉗制而緘默的大眾、對自由旅行的禁止、新聞出版的檢查、對宗教世界的限制和信仰義務的強加,還有時常發生的自動化的腐敗。若無民主體制來疏導針對發展和改革的大眾壓力,普遍的動盪和不安定就會發生」(同上)

民主不僅有助於吃更好的飯,而且可以讓人們更好地吃飯。人追求物質富足、經濟發展,更需要思想自由、人格獨立、心情舒暢。把民主單純視為解決具體經濟政治社會問題的手段,以經濟發展的快慢來衡量民主的好壞,已嚴重偏離了它的本意。民主不僅僅是手段,它與人的自由和尊嚴息息相關。選擇專制還是民主,歸根結柢,是在生活上、思想上選擇當狗還是當人,在政治上、精神上選擇當奴才、奴隸還是當主人的問題!

人是一種高級動物,與吃飽喝足就行的牛馬豬羊不同,除了生存權發展權外,還需要受到尊重,享有羅斯福所說的「四大自由」。如果被政府像豬羊一樣圈養著,盜賊一樣防範著,意見不能提,異議不敢說,域外信息不容接觸,真實情況不許瞭解,這也不許那也不敢,像關在籠子裡似的,縱然好酒好菜,能吃得香消化得好嗎。

有制度的民主才有個人的自由,民主的價值也就是自由的價值(嚴格地說,自由才具有終極價值,民主是為自由服務的。但在現代政治中,制度的民主與人的自由已成為一對密不可分的連體嬰兒,故此處籠統言之,不作嚴格區分)。自由的價值極其珍貴豐富、多彩多姿,例如,僅就言論自由而言,博克(RobertBork)就曾經將其價值歸納為以下四類,即(1)促進個人才能之發展;(2)自由表達帶來快樂;(3)增進社會的穩定以及(4)保障政治真實之發現與傳佈。

毫無疑問,民主有利於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能夠給個人、社會、國家帶來更多好處,而國家的富強社會的進步,歸根結柢對人民有好處。總而言之,民主的價值,不僅是功利性手段性的,更是道義性目的性的,前者讓人吃更好的飯,後者讓人更好地吃飯。王蒙小說《堅硬的稀粥》中,「堂妹夫」在解決一家人「誰來做飯」的問題時,就「民主與吃飯」問題發表了一段精彩的演講,就借來作本文結語吧:

「依我之見,咱家的根本問題還是體制。吃不吃烤饅頭片,其實是小問題。問題是,由誰來決定,以怎樣的程序決定吃的內容?封建家長制嗎?論資排輩嗎?無政府主義嗎?隨機性即誰想做甚麼就吃甚麼嗎?按照書本上的食譜吃嗎?必然性即先驗性嗎?要害問題在於民主主,缺少了民主吃了好的也不覺得好。缺乏民主吃得一塌糊塗卻沒有人挺身而出負責任。沒有民主就只能稀裡糊塗地吃,吃白糖而不知其甜,吃苦瓜而不知其苦,甜與苦都與你自己的選擇不相干嘛!沒有民主就會忽而麻木不仁,喪失吃飯的主體意識,使吃飯主體異化為造糞

機器。忽而一團混亂,各行其是,輕舉妄動,急功近利,短期行為,以鄰為壑,使吃飯主體膨脹成有胃無頭的妖魔!沒有民主就沒有選擇,沒有選擇就失落了自我!。…發揚民主,選舉!民主選舉,這就是關鍵,這就是穴位,這就是牛鼻子,

這就是中心一環!大家來競選嘛!每個人都談談,好比都來投標,你收多少錢,需要大家盡多少義務,準備給大家提供甚麼樣的食品,你個人需要甚麼樣的待遇報酬,一律公開化、透明化、規範化、條文化、法律化、程序化、科學化、制度化,最後,一切靠選票靠選民公決,少數服從多數。少數服從多數,這本身就是新觀念新精神新秩序,既抵制殭化,也抵制無政府主義隨心所慾……」

東海一梟2003、6、13

首發2003、7《爭鳴》,轉貼請註明

梟鳴天下之二三八:

百無一用是律師

-學法體會之二

在法治社會,律師的職業廣受推崇,律師的地位非常崇高,說動聽點,這是一門為正義和真理、為維護法律的嚴肅神聖而戰的職業,說難聽和實在點,則是善於「鑽法律空子」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在我們這裡,這門職業曾經一度絕跡,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要建設法制社會了,律師制度終於死灰復燃。

復燃的火,有光無熱有名無實。名義上我們律師的職責也是伸張社會正義、維護法律尊嚴,但其現實的遭遇卻頗為尷尬乃至悲慘。在政治上,律師與工農兵學商等除「官」之外各行各業的普通民眾一樣,都屬於邊綠人和弱勢群體,而且因其職責的特殊性,風險係數更大,特別是刑辨律師,由於法律的人為有意疏漏造成了許多非正常風險,令其防不勝防。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孫業群先生寫過一篇《做一個刑辯律師究竟有多難——律師參與刑事訴訟活動有關問題的思考》中指出:「律師在執業活動中要面臨種種風險:法律上沒有律師與客戶保密義務的規定,而有包庇罪的嫌疑;當事人對律師工作不滿,而有詐騙罪的嫌疑;由於國家秘密的規定不明確具體,透露案情或案卷材料,可能面臨洩露國家秘密罪指控,等等。其中,對律師執業中人身自由、安全構成最大威脅的是《刑法》306條。」

自1997年新刑法第36條出現「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以來,全國已有150名左右的律師因此被批捕。刑辨律師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蒙冤、被毆、受辱、被捕的血淋淋的事件頻頻發生,加諸律師的莫須有的罪名除「偽證罪」外,還有貪污罪、偷稅罪、誹謗罪、玩忽職守罪、洩露國家機密罪、包庇罪等等。一個律師朋友談起中國律師蒙冤的一些事例和內幕,直聽得我冷汗直流,不知今夕何夕。說甚麼伸張社會正義維護法律尊嚴,多少律師連自己的權益和尊嚴都維護不了。

日前得到消息,為上海拆遷戶打官司的鄭恩寵律師被指控「竊取國家機密」。西方洋人或港澳台同胞可能不明白,一名律師如何能夠竊取國家機密,不知在我們這裡,國家機密是個框,甚麼都能往裡裝,接受外國媒體或人權組織的採訪,收集各種刊物資料以及網絡信息等,只要有必要,都可以安上竊取國家機密的罪名的。

律師談「刑」色變,不願辦不敢辦刑案已是公開的秘密。既使一些正義感較強的律師,冒險接辦刑案,也存在著四大難: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採納辯護意見難。

法庭上你辯你的,我判我的,大多起不到甚麼作用。律師僅僅是裝飾法庭的花瓶擺設而已。日前有幸拜讀張思之大律師為張宏海「顛覆案」一審所作的辯護詞。這篇精彩的辨護詞,有理有據地逐條批駁了「起訴書」對張宏海的指控,全面推翻了控方強加的不實之詞、荒唐之罪名,為當事人作了說理充分的無罪辨護。然而,張宏海等新青年學會案「四君子」仍然被重判入獄八至十年不等。

這真是「百無一用是律師」啊。律師的無用,源於法律的無用。律師在法官面前、在強權面前是弱勢群體,因為在權力面前法律是弱勢,就像爛泥和野妓,任憑捏弄任憑胡搞,又像一條看門狗,黨叫咬誰就咬誰,叫它怎麼咬就怎麼咬。正如《中國之路》主編高寒先生所說,中國的法律問題根子在法律之外,與其說是法律條文上的,不如說是立法精神上的。像前蘇聯和中國這類現代版的專制極權制度,它與現代民主制度在法制方面的差別,如果您僅囿於若干具體法律條文的比較,有時您甚至會覺得它們似乎沒有太大的差別。

甚麼樣的立法精神才是法律的關鍵樞紐。在專制主義立法精神的「指導下」,法律條文最現代最精詳,也只是一種為特權為專制服務的奴僕,只是有錢人有權人上等人欺負窮人賤人下等人的工具。至於律師,就更算不得甚麼玩藝啦。

東海一梟200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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梟鳴天下之二四一:

憲法:打著紅旗反紅旗

—-學法體會之三

為了全面系統地學習一下國內法,去新華書店購回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及北大出版社1999年11月出版的法律專業教材一套,先從萬法之母、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的教材—憲法學開始。

勉強看完憲法學第一章《憲法緒論》,就實在看不下去了。不看不知道,愈看愈糊塗。教材中強辭奪理、前言不搭後語或乾脆不講理的地方一串接一串的。例如它說:「憲法是在階級鬥爭中取得勝利的那個階級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體現。憲法是階級的統治的工具,所以必然代表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而不可能代表全民的意志和利益」,此言明確宣示憲法代表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利益,乃封建主義「打江山坐江山」思想的現代翻版,不但嚴重違反了「三個代表」理論,而且與憲法「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原則相違背(既使人民不指全體國民)。它後面又說「資產階級把憲法奉為權利保障書,他們所保障的實際上只是少數有產者的權力。社會主義憲法則不是這樣。社會主義憲法從本質上說是立足於保障廣大人民的根本權力和利益的基礎上的」,這不是自我掌嘴嗎。又如它剛說了,「1978年憲法在條文中恢復了監督憲法實施的字樣,規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但在具體制度上仍然沒有落實」,馬上又說:「憲法作出一系列具體規定使我國形成了一個嚴密的社會主義法制監督體系」…。

類似邏輯混亂、前後矛盾、顛三倒四之處所在多有。它處處貶低西方民主國家憲法,誇耀社會主義憲法的先進性,可僅從文字上讀來就讓人覺得資本主義憲法更優越進步更現代性和人性化。這與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關於憲法的理論作為指導」來研究憲法有關。我已很久沒看過這麼惡劣的垃圾書了。這種書,除了愚民欺世、誤人子弟之外,毫無作用。不看也罷。

直接再將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重讀一遍,疑惑更深起來。不是我腦袋有病,就是憲法本身有病。憑我對自己博通古今貫通中外的學識和視通萬里思接千載的思想的自信,我只能得出唯一的結論:這是一部有名無實的假冒偽劣憲法!它存在著多重不可調和的先天和後天的矛盾,即憲法文本自身的矛盾和文本與現實之間的矛盾。

首先是憲法總綱與條文的矛盾。總綱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開宗明義就確立了國家由某某領導,這與「奉天承運皇帝詔曰」、「萬世一系永永尊戴」又有甚麼實質區別?而且比封建時代都不如。因為儒家傳統是承認天命可以隨民意而轉移的,孟子還說過「君之視臣如牛馬,臣之視君如寇仇」、「聞誅一桀紂耳,未聞誅君也」等話,等於承認推翻暴君的革命有其正當合法性。

堅持工人階級的領導,其實說穿了就是堅持共產黨的領導,這與《憲法》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是有矛盾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要接受共產黨的領導,究竟是黨中央還是全國人大才是中國最高權力機關?憲法規定共產黨的領導地位,這不就是一種超越憲法的特權?

堅持工人階級的領導,與「公民的基本權利」相矛盾。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那麼,廣大公民有沒有不選「工人階級」做領導的權力?「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有沒有反對「無產階級」領導的自由?

其次是憲法與現實的矛盾,這就舉不勝舉啦。略舉數端如下:

一、「工人階級領導、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裡只有專政二字是真。工人農民早已淪為弱勢群體,工人階級領導,應為紅色貴族、特權分子領導;工農聯盟為基礎,實為權貴與資產聯盟為基礎;社會主義,實為國家資本主義、現代專制主義;

憲法規定的公民的種種基本權利,大都被各種繁瑣的子法和政策規定暗中取消和剝奪了。甚麼「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等等等,多是一些僅僅停留在紙上的美麗詞彙;

「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際上一系列政府行為卻鼓勵、倡導、支持「人剝削人」,而且是比資本剝削更為惡劣慘酷千萬倍的不勞而獲的特權剝削;「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國家和集體的財產」。公共財產、國家資產成了權貴階級口邊的肥肉。改革開放二十年,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斷擴大、貧富分化加劇,中國財政部科研所課題組近日發佈的一份報告說:「以基尼係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百分之八十的社會財富集中到百分之二十的人手中去了。而這百分之二十,多是權力圈中或與特權有千絲萬縷聯繫的人;

還有甚麼「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國家合理安排積累和消費,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國家普及初等義務教育」、「國家保護名勝古蹟、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產」、「國家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一切國家機關實行精簡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全都成了欺人的鬼話!

列寧說過,當與現實脫節時,憲法就是虛假的。可見我稱現行憲法為偽憲法是有馬列思想為依據的哈。這一切的根源就在於「國家是階級鬥爭的工具」、「憲法是統治階級勝利成果的總結」等落後的鬥爭哲學、憲法理論在作祟。社會主義憲法有「權力屬於人民」原則,乍一看與資本主義憲法人民主權原則似乎差不多,實則宵壤懸殊。西方憲法以社會契約論為基礎,公意至高無上,人民指的是每一個公民;社會主義憲法理論不承認社會契約論,不認為主權導源於全體國民的公意。「人民」的範疇比公民要小,並非指每一個中國人,而是指一部份人,從該憲法第1條第1款的規定可見,人民指的是工人階級,至多加上農民。而工人農民作為領導階級及其基礎,也僅僅具有名義上的意義。從這一點看,現行憲法比起民國35年由國民大會通過的(即台灣地區現行憲法)來,已大退其步。《中華民國憲法》就完全確立了「主權在民」的原則,規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人民不能虛化和抽像化,不能成為某種堂皇的裝飾,它應該包括每一個公民。人民主權和人權、法治、分權等幾條原則,是每一個文明國家的憲法不可或缺的主要原則。憲法者,「限」法也,它本來是限制國家和政府的公權力、保障公民的私權力的最高法律,在所謂的社會主義國家,卻成了鞏固和保衛「特權」、為專制統治服務的工具,成了一小撮野心家陰謀家權貴之家藉著人民的名義壓公民、打著「人民」的紅旗反人民的工具!憲法異化人受罪、憲法多病人多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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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一梟2003、6、18

梟鳴天下之二六八:

關於用真名說真話的倡議書

真話的涵意頗廣,概乎言之,有這麼幾種:符合客觀事實、傳播真實信息的話也,符合個人情感、思想的真實、與行為行動比較一致的話也,順應世界大勢歷史潮流、經得起實踐檢驗、符合常識和真理的話也。真善美,以真為首,往往只有真的事物,才談得上是善和美的。

說真話,本應是一個人最起碼的素質最底線的品質,在當今中國,卻成了一種不易企及的道德高標。由於歷史和現實、文化和政治的種種原因,特別是由於政治的高壓和摧殘,國人普通缺乏說真話的願望和能力,真誠真話已成稀缺品質和稀罕珍品,真人(說真話的人)則成了傻冒癡愚的同義詞。無數專家學者知識份子陷身於造假傳假圓假的「事業」中不克自拔。我們彷彿置身於童話《皇帝的新衣》之中:從老大臣、一般官員到皇帝再到普通老百姓,大夥兒異口同聲地稱讚那不存在的衣服是如何漂亮。

在官場在媒體在全社會無界氾濫的假話,已經給我們的人民和國家帶來無數的痛苦巨大的災難,同時嚴重摧踐了我們的誠信傳統和美德,極大地損害了政治品質、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敗壞了五千年文明古國的美好形象。

互聯網出現之後,與網絡的自由品質相對應,真話相對多了起來。但大多數網民出於一種可以理解的恐懼心理,縱然說的是有根據負責任的話,卻不敢留下真名,以致出現了「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用真名說假話;在虛擬世界裡,人們用假名說真話」的國內中文互聯網的獨特奇觀。

我們為誠信的持久缺席、道德的全面崩潰深感憂慮,為泱泱中華成為假話互國深感羞恥,為「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用真名說假話;在虛擬世界裡,人們用假名說真話」這一奇特現象深感悲哀,為因假話氾濫造成的政治、經濟、社會的巨大損失深感痛心!一個缺乏說真話的環境和人的國家是可悲無望的。為了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重建誠信原則,為了做一個真誠、正直、坦蕩的中國人,為了良知的安寧,我們謹在此表明態度:

當我們在互聯網上發表思想、觀點和有關公共事務的言論時,只要不涉及嚴格意義上的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不論是批評還是讚美,是指斥弊謬、抨擊錯誤、反對邪惡還是宣傳弘揚一切真善美的事物,我們將盡力做到用真名說真話,讚不讒諛,罵求合理,只說掏心窩子的話,絕不說沒有根據、言不由衷的話,絕不曲學阿世。一切以事實和真理為標準,以本性和良知為出發點。我們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並接受公眾和廣大網民的監督。面對無所不在無孔不入的假,我們的人生原則是:說真話、署真名、做真人。由於個人視界的局限思想的不同,更由於當今國內信息人為的閉塞和有意的誤導,「真」是相對的,不成熟、不符事實乃至錯誤之處都是難免的。我們會力求真實絲毫不苟,歡迎批評指正、指錯批謬。有則改之,無則勉之。

這是一份嚴肅的承諾、公開的誓言,一份自我監督、自我制約的決心書,一篇向假話謊言和一切假冒偽劣的東西宣戰的檄文,一個求真打假的說真話運動,一種「勇敢者遊戲」(這是一部電影名),我們歡迎同道們、歡迎廣大網民和知識份子加盟。

當然,這個倡議沒有具體的數字化的目標,其執行和監督機構是大家的良知和責任感,只希望今後大家多一份說真話的習慣和自律。由於從網上發起,我們倡議先從網上言論開始,倡導各位網民署真名說真話,在發帖、議論、特別是針對社會現實提出建議、意見和批評,署上真名(或除網名外附署真名。當然不必每次如此。如黃鶴樓主,不少人知道是杜導斌,沒必要每篇文章雙署名)。凡簽名者自願接受這一「遊戲規則」的制約。

鑒於目前政治的非正常狀況,用真名說真話的風險雖在減低,還是有可能會影響到工作和生活的安穩,還不能排除被監控被找去談話乃至被抓被關被判刑的可能,謹提醒有意參加這一「遊戲」的網民謹重考慮。對於因各種綠由不便以真面目示人者,我們表示充分的理解。如達功兄所說,人們從不敢怒不敢言到敢怒不敢言,再到敢怒敢言,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多少用真名說真話、用假名說真話的人身陷牢獄、身受迫害。目前許多人想說又不敢用真名說真話,尤其是體制內的一些知識份子、共產黨幹部,我們要理解他們,並鼓勵他們儘量走出恐懼的陰影。徐永良君意見很好:這個倡議僅限於願意公開承擔適當犧牲的人。希望其他朋友不要盲目遵從,更不要不計後果,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危險或犧牲。同時還涉及到個人愛好問題(我當初用假名,就有一種充「蒙面俠」的快感,後來雖暴真身,卻並不捨棄東海一梟這個假名)。故一切根據自願原則,切勿勉強。

在說假話已成為生活中慣例和常態的時候,我們為自己是童話中叫破「他甚麼衣服也沒穿」的真相的天真的孩子、是「用真名說真話」的倡導者和先行者而自豪。從說謊到不說謊是一個進步,從不說謊到用假名說真話又是一個進步,從用假名說真話到用真名說真話,更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隨著用真名說真話的人越來越多,隨著「在真實中生活」或者「在真理中生活」(語出哈維爾,洋文是LIVING IN TRUTH!)的人越來越多,我們自己、我們的同胞和國家獲得自由的日子就越來越近了。

縱然沒有地方發表、縱然網上飽受刪帖之苦,我們要說真話;縱然受到監控惹來麻煩處境困難,我們仍要說真話。這是我們的神聖權力也是我們的社會責任和歷史責任。我們相信,時代在進步,共產黨也在與時俱進,說真話的風險將愈來愈低,張志新、遇羅克那樣因說真話而被迫害至死的悲劇應該不會發生了,羊子、不銹綱老鼠那樣因說真話而失去自由的現象也應該會越來越少。

說真話、署真名、做真人,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註:名單不分先後,以收到簽名時間為順序,凡認同本倡議的海內外中國人、華人皆可簽名。在電郵或跟貼中寫上「同意簽名」字樣即可。對於能堅持說真話而不便以真名示人者,歡迎簽署常用網名支持;聯繫電郵:donhailiao@yahoo.com.cn

或在此跟帖:大地-梟鳴天下http://www.dadiwang.net/phpbb/

2003、7、16

倡議聯署人:余樟法 趙世英 杜導斌 朱學淵 郭羅基

洪哲勝 伍凡 孫秀萍 薛偉 鄭義

蔡衛和 時寒冰 周明安 王寧 師濤

張耀傑 楊春光 郭國汀 李建強(劉路) 陳思行

莊表偉 楊銀波 張昌斌 楊天水 陳勇

肖立強 蘭鈞 朱明江 李國宏 徐水良

羅威 劉瑕 鐘艷婷 張聞齊 茅於軾

汪海洋 李健 李德儒 金劍楊 李檳

戚欽宏 鄭年懷 高波 賀君山 宋保卓

金海濤 吳敖祺 安樂業(流亡藏人) 唐安平 王希哲

姜福禎 李英強 朱傳清 鄭年懷 陳小生

馬天力 蕭勇 丁強 王雍罡 徐高金

王志泉 梁志輝 王中陵 戴素芹

白仁建 章一平 江嬰

簽署網名支持者:皮介行(台灣) 長風 司馬男追 蜀狂 雲飛揚

醉僧夢施

梟鳴天下之二七六:

殺人無血,遺患無窮

—–炮打教育產業化政策

老朱曾是共和國的鐵腕、鐵面宰相,一個絕無僅有的的清官,雖已致仕,在民間仍然享有崇高的威望。他的清廉果敢,勇於任事,胸懷坦蕩,正氣高風,也給世界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但冷靜細思量,老朱在位期間出台的種種政策措施,都是站在特權階級立場上為專制體制縫隙補漏的,利黨有餘,利民不足,是非功過,委實難言。例如,他強化了中央財政的汲取能力,造成了國富民窮、國強民弱的局面;醫療產業化,讓多少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異化成了唯利是圖的吸血魔鬼,讓因病致貧無錢看病的事例成了普遍現象…,其中,最受人垢病、令人悲怒的要數教育產業化政策。

本來,教育是立國之本,興邦之基,是一個政府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教育的公平是最基本的公平,教育的歧視是最嚴重的岐視。政府也一再強調,最苦不能苦孩子,最窮不能窮教育。可實際做的恰恰相反。首先,義務教育成了跨世紀的謊言。政府捨得不斷上數百億、數千億的勞民傷財的大項目,如三峽工程、南水北調工程、西氣東輸工程、青藏鐵路工程、奧運會工程等,捨得化一千多億第三次給公務員加薪,就是捨不得化300億元一舉解決普及小學教育問題(全國農村小學生約有1億人,以每人每年學雜費300元計算,只要政府增加投入300億元人民幣就夠了,而這只相當於一個大型工程項目的投資);其次,教育投入嚴重不足,與許多發展中國家相比也是偏低的。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2000年中國教育綠皮書》提供的數字表明,1995年世界各國公共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以色列為 7.0%,我國卻不到2.55%。

阿克頓勳爵早就指出:「幾個世紀以來,有一個道理一直沒有被發現:教育應該是國家的一項職能,而國家則從未努力履行這項職能。然而,當現代專制主義誕生後,國家就以主權者的身份向任何事物施加影響並提出要求:商業、工業、文學、宗教都被宣佈國家的份內事務,相應地,這些領域也就被國家霸佔和監控。根據同樣的方法,所有事物的教育職能,國家都把它歸屬於市民自己去完成,並以同樣的理由把其餘的職責從自己身上免除掉。」(《自由與權力》)。

推行教育產業化以來,在提高了學雜費的基礎上,又以改制為名增加新的「義務」項目,小學、中學每人收取「贊助費」成千上萬;高等教育收費(學費)十多年間翻了五六番,僅學費一項一般的本科教育一年的收費多在五千元以上,五花八門的其它收費普遍存在,一個大學生一年的開支,粗略算算,要15000元以上!本科四年下來達6萬。如此高昂的費用,遠遠超出了我國普通農民和普通工薪階層家庭的承受能力。不僅低收入家庭苦不堪言,連中等收入家庭也不堪重負了。

這樣的教育產業化,能不遺害百姓,遺害國家?它把政府的責任和義務轉化為政府斂財的渠道,成了有關部門及教育官僚致富的手段,它堵住了多少出身貧寒者的上大學求發展之路,剝奪了大量平民子弟接受教育的機會,是給廣大民眾尤其是弱勢群體傷口加鹽、苦中添難!因兒女考上大學而自殺的悲劇居然一再發生。南方週末去年曾報導過寶雞一位父親因籌不出兒子的學費而跳樓自殺,日前又看一則新聞:陝西一農民接到女兒大學錄取通知書後,因為發愁高昂的學費而自殺了。教育產業化,殺人不見血啊。這兩例算極端的例子(沒機會見報的,想必也不會少),但一人上學,全家受苦,一人深造、全家受窮的現象,則十分普遍。朱鎔基,你難辭其咎啊。

教育產業化,是十分錯誤、極端短視的政策,肥了教育官僚,瘦了廣大家庭,樂了大小學校,苦了莘莘學子,減了政府一時之負,遺我中國無窮之患…。有一句話我不忍說又不得不說:制定和推行這種政策,是對人民和社會極端不負責任的行為,是對民族的犯罪!據聞前不久老朱因悉金融內幕後在滬痛哭以致暈厥,如果老朱瞭解到他手中出台的教育產業化,是如此弊端重重禍害深深,會感到愧咎嗎,您難道真不知道教育產業化會帶來怎樣嚴重的後果?

東海一梟2003、7、24

首發2003、10《爭鳴》,網址http://www.chengmingmag.com/(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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