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警不強制遊民入庇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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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邱晨溫哥華報道)溫警局局長朱小蓀週一(12月7日)聲稱,在執行省府的新法令時,不會使用武力強制遊民在極端惡劣氣候時去庇護所。朱小蓀表示,警察使用「最微量、非強迫接觸」來勸阻遊民坐公交車去庇護所,他認為這樣的身體接觸只相當於伸手幫助老年人過街一般。如果遇到「明顯的牴觸」,警察將會退卻。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導,省住房廳則發表了一聲明,認同溫警局的做法,不過預測在這個月底,當省府最後完善該法令的條例後,警察會採取強硬措施。聲明中,省住房廳表示溫警局對法令的解釋是合理的,不過他們也有信心相信,當省府法令的條文確定下來後,溫警局會加強他們的執法措施。
  
溫哥華市長羅品信支持溫警局的做法,認為警察局提出的執行草案可以在尊重人權與保護遊民免受惡劣氣候之間「取得平衡」。
  
朱小蓀提議的這種「幫助」做法,週三仍然需要經過溫警局董事會通過,不過,朱小蓀認為省府的這條「協助進入庇護所」的法令,與溫警局提議的具體執行做法,都是一個目的:保證極端惡劣氣候下人們的安全。
  
朱小蓀還表示,警察將繼續沿用現在的政策,提供毛毯、衣服、點心、庇護所信息,或交通工具去庇護所。不過,他也表示,在其他法令規定下,比如省精神健康法令,警察可以將19歲以下吸毒的青少年強行帶入庇護所。
  
*各界對警局做法褒貶不一
  
新法令的出臺,也同樣遭到各種批評聲音,有警告稱,省府此法令真正目的在於冬奧會期間清理街上遊民。
  
卑詩民權自由協會(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對溫警局的做法表示歡迎,他們之前批評省府這個立法是違背人權的,而溫警局採取的做法是希望法律上避免與加拿大憲法造成衝突。
  
前聯合國住房特派調查員科歇利(Miloon Kothari),批評溫哥華在為2010年冬奧會作準備的幾年中,社會可負擔住房狀況更糟。對於溫哥華設立法律,強行規定遊民必須進入庇護所,科歇利認為:「這樣做也是違背人權的,不是根據遊民的意願與需求,而是為了冬奧會的表面形象問題」。
  
他認為,一個城市要舉辦冬奧會這樣的大活動時,卻不願意拿出小小一部分資金,為遊民提供好的住房條件。當初拿到冬奧會舉辦權後,溫哥華市是有機會建設可負擔社會房屋的,但是城市最後沒有這樣做。
  
NDP評論員關慧貞批評溫警局,不需要那個新法令,已經有辦法對付遊民,她還批評這種做法可能導致遊民更加不安全。
  
有些遊民並不領情
  
溫市中心東端遊民中,不乏不領情者。年僅半百的捷森(Chris Jensen),在室外長達20多年,自稱吸毒,他表示自己寧願呆在外面,也不願進入庇護所避寒,他表示自己不希望被關在一個房間中,而沉溺於電視,如果警察一定要求他進入庇護所,他也會聽從,不過轉身就會離開庇護所。
  
也有遊民表示,自己有權力決定呆在什麼地方,如果被要求去庇護所,是剝奪了他們的自由權利,這些人並不認為天寒地凍是個問題,雨衣就可助他們避寒擋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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