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探索

通往天人合一之路(6-3)

意識反作用於意識

我們下面舉一個思維活動的例子:自然界產生各種怪現象(姑且稱為物質的顯現)——人從這些現象中產生鬼怪、或說惡魔的思想(意識的)——人為了戰勝鬼怪惡魔,又從這些意識中產生神的思想(又是意識的)。從這一系列的思維中,我們看到,除第一階段是物質的外,第二和第三階段都是意識的。也就是說,這個「神」的意識,是從「鬼怪惡魔」這個意識的反思上產生的。這就是意識產生意識。

也許唯物論者會說,這個鬼怪惡魔,它的原初顯現現象就是物質的,固說這個「神」的意識,就是意識對物質反作用的一個產物。這個說法,貌似真確,但從決定論來看,這個「神」並非物質所決定的,而是意識所決定產生的,祂是從鬼怪這個意識上再生的,雖然祂原初的思想根源有物質的成份。但我們不能從追尋物質的根源,就認定是物質決定的產物。很明顯,最後的這個意識--「神」是從第二個意識--「鬼怪惡魔」上產生的。

我們再舉一個例子,對此問題就更明瞭了:我們說,張三的父親是由張三的老祖宗——祖父和祖母所決定的,張三的父親是由他的父母親(祖父、祖母)所生的;而張三是由他的父母親所決定的——由他的父母所生的。我們總不能說,張三是由他的老祖宗——祖父、祖母所決定的吧?

唯物主義的觀點思維方式是:沒有張三的老祖宗:祖父和祖母,就沒有張三父親的存在,沒有張三父親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張三的存在。因此,張三是由他的老祖宗決定的。張三這個人來到世上,明明是張三父母親的產物,怎麼會變成是由他的老祖宗所決定的呢?這種思維方式,正是唯物主義「物質決定意識」所賴以的根據律。

唯物辯證法的辯證過程是這樣的:物質首先被我們的感覺所感知,這叫感性認識,然後由感性認識上昇到概念、判斷、推理的理性認識,從而完成一個認識過程。唯物辯證法錯把源初性的東西當作決定論,把源頭現象當作是主導意識一切活動的決定因素,這對人生的價值來說,是一種貶值,而其將意識的反思也僅侷限於「對物質的反作用」而未提及意識對意識的反作用,未免太過武斷和流於膚淺,其對意識的功能是有失偏頗的。

唯物辯證法堅持「唯物」,首先是說沒有物質的存在,意識就無從反映。如上面所說的石頭,它的體積形狀、重量、堅硬等性質是它的客觀存在,感覺只能去反映它,沒有物質的存在,意識就無從反映,而意識要抓住事物的本質,也只能按照事物的特性去概念、推理、判斷。整個過程都是物質在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最後檢驗這個認識是否正確,還要回到物質中去檢驗。固「唯物」是正確的。

這是唯物主義從物質的角度來看問題的,但我們反過來以意識的角度來看,在認識事物過程中,就很難說物質一直在起著主導、決定性的作用。

為了更進一步瞭解誰決定誰的問題,我們首先明確「決定」的定義。所謂「決定」,就是主導的意思。但我們看到,我們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不是都由物質所主導的。有時物質佔主導地位,有時意識佔主導地位。總的辯證過程來說,是誰也離不開誰,兩者是相鋪相成的。(待續)

(轉載自黃花崗雜誌社《通往天人合一之路》一書)(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