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汤峪镇政府动用黑恶势力强征群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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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10日讯】(投稿说明:尊敬的编辑先生,如果可能,请一定见报,我代表汤峪的可怜农民谢谢你们了。作为这个社会最下层的农民,一个镇党委书记就可以对他们任意宰割,天理何在?法律何在?请一定帮助这些可怜的同胞,谢谢,谢谢。)

赵刚书记:这次征用土地,那位群众如果不愿意的话,咱就动用黑社会!

蓝田县汤峪镇人民政府以发展当地旅游产业招商引资为由,于2009年8月31日,出台了该镇高堡村土地储备规定,仅说明了征用储备土地的地价、安置政策,以及被征用土地的群众保障问题。但因储备土地价格低,低价买,高价卖,如:2万元买,32.5万元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群众意见很大,坚决不同意,征用工作搁浅。

镇政府利用多种手段威胁群众,雇佣黑恶势力,恐吓、打砸、施暴等手段,强行征用农民土地。汤峪镇高堡村54名群众含泪按下手印,向各级党政、纪检部门和廉政风云网投诉镇政府征用土地中的种种非法作为:

2009年12月20日2时左右,家住蓝田县汤峪镇高堡村10组张胜利由于在对抗征地中表现突出,被当地政府做了娃样子。政府动用黑恶势力用刀、铁棒准备对张胜利下毒手,当晚张胜利不在,歹徒就将张胜利之妻张养花打的半死不活,刀伤十多处,四处骨折,三处肌腱断裂,失血性休克,生命垂危,被送往西安抢救治疗,花去7万多元,时至今日,刑警队找各种理由不破案。

镇党委书记赵刚和镇、村两级干部多次开会,明目张胆指示黑恶势力暴打群众,威胁群众:

1、赵刚书记在镇、村两级干部参加的高堡村1、9、10组群众代表会上说,这次征用土地,那位群众如果不愿意的话,咱就动用黑社会!

2、镇政府征地约800亩之多,而1、9、10组的耕地(坡地、平地)约900亩地,几乎征完了。赵刚书记在镇政府召开10组村民会议时说,我们的平地,每亩开发商给50—60万之多,镇政府都以每亩地4万—6万收购。但群众提出每月每人补助一袋面政府都不答应。

3、镇政府在汤峪国税所召开10组群众会,当时参加的有县土地局、信访局。赵刚书记在讲话完之后,不准群众发表任何意见,就宣布散会,并当着10组村民及周围群众的面说,谁要有意见,非要做几个娃样子不可!

4、镇政府把征地任务下达到村委会,村委会支委张岳峰、白养勤、白小强、白增民、王顺刚、卞毅力等人给10组群众做思想工作,在做不通的情况下,利用丈量庄基地、清查账务让补庄基地款等手段威胁群众。

廉政风云网记者调查:

群众反映,打人组织者为汤峪镇高堡村副书记白小强。行动前,八名打手在高堡村南张学正饭馆吃的饭。2010年10月25日,记者来到汤峪镇派出所,无人值班,后又找到蓝田县公安局见到了李局长、樊局长。记者问张养花被伤害案件查处的结果,樊局长说,高堡村这个案子,我知道,这个案子是按刑事立的案件,现在还没有侦破,正在侦破中。记者拿着受害人的举报信问(指证行凶者为该村XX人),问:此前调查过行凶嫌疑人吗?樊局长肯定的说,没有!同时给记者说,该局一直在动用技侦手段在巡查犯罪嫌疑人(可是通过了解,嫌疑人XX一直在该村,其他行凶者也逍遥法外)。

受害者张养花在西安兵器工业五一二医院住院期间,农历09年12月初六,蓝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五名办案人员来到医院,主办案件的刑警许愿巨额赔偿让张养花改口供、保密。该刑警说,我说的啥不要给别人说,你知我知就行了。第一件事是8人所打,改成6、7人。行凶时用的是手电,改口说是手机萤光。一人拿刀砍,一人照手电,该刑警说,改成一个人打定一个人的罪其他人就没罪了。张养花气愤地说:我还以为派出所落实口供为破案所用,怎么都是一群披着人皮的狼啊?

2010年8月3日受害人张养花在治疗八个月之后出院,诊断为:右眼视神经萎缩、眼底动脉阻塞、失血性休克等,但汤峪镇派出所却在2010年3月17日出具委托,让在西安交大医院伤情鉴定中心做鉴定,将重伤鉴定为轻伤。

汤峪镇土地储备公告征用600亩,群众反映实际为800-900亩,在蓝田国土局记者见到了土地储备中心田主任,田主任说,蓝田县汤峪镇协议征地600亩,有批文的196亩(记者没见到该批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还必须有发改委立项及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等。

蓝田是革命老区,也是陕西省比较贫穷的县。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蓝田县汤峪镇政府在此次征地工作中,不仅违法、而且动用黑恶势力殴打被征地农民,后果严重。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介入,严肃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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