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

三峡工程36计(三十六)

12 借尸还魂:主任上书,恢复旧制

“借尸还魂”,为兵法三十六计之第十四计。

原文:“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借尸还魂”的意思是:凡是有用处的事物,都不能利用,而腐朽落后、没有用处的事物,要加以利用,利用没有用的事物,并不是我受别人支配,而是我支配别人。

把长江三峡工程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联系在一起,藉长江三峡工程,检验地方诸侯对中央领导是否忠诚,利用这些腐朽落后的观念和手段,来促成三峡工程的上马,是借尸还魂。

一九八四年四月五日,国务院原则批准了“一五○方案”。

为配合三峡工程建设,中共中央作出决定:拟建三峡特区,行使省级职权,直属中央管辖。后将三峡特区改为三峡省(筹),省会定在湖北省宜昌市。在中共中央三峡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李鹏的推荐下,原来水利部副部长李伯甯出任三峡省筹备组组长。

李伯甯官升一级,“感到又高兴,又惶恐。高兴的是,我做了那么漫长的三峡梦,终于盼到这一天,波光粼粼的高峡平湖已经在望了;惶恐的是,压在我肩上的担子太重,安置几十万移民的艰巨任务,我力不胜任。但中央既已决定,我只能服从且尽力而为!”三峡工程虽然还没有开始建设,不过宜昌作为省会城市,省政府的办公大楼已经开始建设,到宜昌来向李伯甯讨官做的人是蜂拥而至。没过多久,三峡省各个厅局,也都有了完整的领导班子。

但是好运不长,赵紫阳以全国人大代表有意见,认为三峡省“不三(峡)不四(川)”,于一九八六年撤销了三峡省(筹),改称其为“国务院三峡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办公室撤离宜昌,回到北京。虽然李伯甯仍为办公室主任,但是李给朋友们封的大大小小的官,全部作废,哪里来哪里去,这让李伯甯在人前是颜面尽失。

一九八六年,钱正英主持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李伯甯出任移民专业组负责人,提出“开发性移民”理论,并且认定三峡库区人口环境容量大,担保三峡工程移民可以全部在当地安置。李伯甯的“开发性移民”理论、以及三峡工程移民全部得以在当地安置的看法,被后来的事实证明是完全错误。

一九九八年长江洪水之后,朱镕基发现三峡库区根本无法安置全部三峡工程移民,特别是农村移民,提出异地安置,将近二十万农村移民迁移到数千里之外的异乡落户。二○○七年,重庆市提出要移民四百万,而且许多是已经在当地“安置完毕”的三峡工程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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