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名臣

郑和生平札记(三)

6、万国来朝

郑和下西洋每次返航时,都有海外诸国的使者随船来华。如永乐五年(1407年)九月,郑和第二次下西洋返航时,遣使随行朝贡的有苏门答剌、古里等国;永乐二十年(1422年)六月,郑和第六次下西洋返航时,有暹罗、苏门答剌、哈丹等国遣使随行;翌年九月,又有西洋、古里、忽鲁谟斯、锡兰山、阿丹、祖法儿、剌撒、不剌哇、苏门答剌、满剌加等16国遣使1200人来华朝贡方物。永乐年间,郑和所到过的海外各国,派使臣来华的有318次(不包括朝鲜、日本、琉球)。

这期间,有四个国家的11位国王亲自来华,有浡泥(在今加里曼丹岛)国王、苏禄(在今菲律宾苏禄群岛)国王、满剌加(在今马来西亚)国王、古麻剌朗(今属菲律宾)国王等。这些国王来华并非来参加元首会议,而是以臣子的身份来朝见大明天子,比如,永乐六年(1408年)八月,浡泥国王带着老婆孩子兄弟姐妹一大家子,还有陪同的官员,来中国朝见。永乐大帝十分高兴,设宴款待,“嘉劳再三”,浡泥国王称颂“天子功德加于我者,与天地同其长矣”。因而自己这一家子“逾历山海,躬诣阙下,以伸其悃”,那意思是皇上您对我们的恩德,像天地一样,所以我们不顾山海阻隔,恭敬的来到宫廷,以表达自己的诚意。

大明天子并未因自己是宗主就傲慢的对待来朝的国家, 而是给予相当的尊重,明成祖在接待各国使者时宣布:“其以土物来市者,官给钞酬其值”。

四、郑和之后无郑和

梁启超先生在《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一文中感叹“郑和以后,竟无第二之郑和。”我对文中它语不想置评,独这一句“于我心有戚戚焉”。

1、共享太平

诟病下西洋之举者,多以经济原因为理由,称郑和下西洋,“费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宝而回,于国家何益,此特一弊政”(明朝兵部尚书刘大夏语),这种说法影响颇广,以致后世很多人认为,明朝所施行的朝贡贸易,一定是蚀本生意。事实并非如此。当时海外使团带来的贡物除了方物,还有国王附进物和使臣自进、附进物,后者的数量往往超过进贡方物数十倍。对此,明政府采取官府收购的办法,可以获得巨额利润。以苏木、胡椒为例,明朝政府以苏木和胡椒作为支付给京师文武官员的俸禄,进口价只是卖出价的五十分之一,转手盈利就达50倍之巨。据说,郑和下西洋以后,大量苏木、胡椒输入,“充溢库市”,明政府以此折赏和折俸支付给文武官员,一直到成化七年(1471年)才用完,持续了半个世纪之久。时人评价为“不扰中国之民,而得外邦之助”。

由此可见,认为郑和下西洋是为了“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的说法,不过是以己之心,度人之腹罢了。郑和下西洋,一方面,是将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观传播四海,使之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也使明帝国与海外各国互通贸易,对大明王朝的经济极为有利,确实实现了天下共享太平之福的理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