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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最高罚一万 市议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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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9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王依澜纽约报导)9月23日,由市议员布拉莫(Jimmy Van Bramer)和交通委员会主席罗德里格斯(Ydanis Rodriguez)推出的“肇事逃逸受害者公道议案”(Justice For Hit-And-Run Victims Act)通过市议会投票,该法案将对肇事逃逸司机处以民事罚款。

该议案规定,若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肇事逃逸司机将被罚5百元;若有人受伤,罚款1千至2千元;若造成严重受伤,罚款2千到1万元;若造成死亡,罚款5千到1万。市长签署该法律90天后生效。

市议员布拉莫说,通过罚款能拯救更多生命。他发起该议案是因为三个人,19岁的Luis Bravo,64岁的Kumar Ragunath, 和20岁的Karen Pheras, 这三个人都是因为肇事司机逃逸,而不能及时就医死亡。如果当天肇事司机没有逃逸,也许他们就不会死。

因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财产损失、受伤或死亡,之前的法律要求肇事司机停留在交通事故现场向执法机构报告事故,同时向事故受损方提供保险和个人联系信息。若违背该法律将被罚款5千元,且通常无刑事指控。

责任编辑:Aric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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