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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卖妇女可在美获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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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8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纽约报导)美国民权组织发现,纽约市色情行业中被拐卖来的中国妇女中基本没有人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她们任由按摩店老板们恐吓威胁。法律专家表示,被逼卖身的妇女,除了被迫继续卖淫外,她们还有其它选择,可以在美国合法生活和工作。

纽约协助妇女组织“家庭避难所”(Sanctuary for Families)主任科恩(Lori L Cohen)律师介绍:在美国,人口贩卖指通过暴力、欺诈或胁迫,强迫人劳动或者卖淫的犯罪活动。她说,对于中国妇女而言,“胁迫”还可以“负债”的形式出现。很多人的家庭借了高利贷支付蛇头的费用。到了纽约后,这些妇女被告知只有在按摩院干活才能还债。有时候她们还为“工作执照”另付费用,加重了债务负担。有的妇女还在某些律师劝说下,填了假的难民申请表。

和来自其他国家的妇女不同的是,中国按摩女一般都不太年轻了,很多人年过40,也有很多离过婚,多数经历过家暴,为了孩子举债来到美国。

科恩说,中国人有很好的价值观,她们珍视家庭甚过珍视她们自己。那些按摩店的妇女,她们对自己的工作感到羞耻,羞于让外人知道。她们不想让家人或者邻居知道她们在美国干什么。“很多妇女说她们没有挨打。可是人口贩子利用了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他们知道这些妇女宁可自己受苦也不愿让家庭受伤害。不用打她们,这种恐惧就够了。”这是一种心理上的胁迫。

由于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很多中国妇女丝毫不清楚自己是被拐卖的身份,求助就更无从谈起。一直到被警察抓到而走上法庭以后,才有可能和这些帮助妇女的组织见面,说出自己的遭遇。

科恩律师说,在一些案例中,如果这些被拐卖的妇女早点说出自己真实的经历,她们的难民申请真的可能会获得批准。

还有一种渠道可以让这些被拐卖的妇女得到签证。刘汝华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介绍说,她们可以申请“防止人口贩卖及暴力行为的法案”(Victim of Trafficking and Violence Prevention Act)中的U签证。条件是她们确实是“违反意志”地工作或者卖淫,没有自由,不能离开(比如护照被没收等),并提供身体上或心理上受虐的证据。同时,还需要被害人配合执法机构打击犯罪,如出庭指证等。

科恩律师表示,“家庭避难所”组织希望让那些被拐卖的妇女知道,“她们还有更强大的补救措施可以合法地留在美国生活和工作,如果她们有孩子在中国,还可以把孩子接过来。”

责任编辑: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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