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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賣婦女可在美獲合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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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美國民權組織發現,紐約市色情行業中被拐賣來的中國婦女中基本沒有人知道自己有什麼權利。她們任由按摩店老闆們恐嚇威脅。法律專家表示,被逼賣身的婦女,除了被迫繼續賣淫外,她們還有其它選擇,可以在美國合法生活和工作。

紐約協助婦女組織「家庭避難所」(Sanctuary for Families)主任科恩(Lori L Cohen)律師介紹:在美國,人口販賣指通過暴力、欺詐或脅迫,強迫人勞動或者賣淫的犯罪活動。她說,對於中國婦女而言,「脅迫」還可以「負債」的形式出現。很多人的家庭借了高利貸支付蛇頭的費用。到了紐約後,這些婦女被告知只有在按摩院幹活才能還債。有時候她們還為「工作執照」另付費用,加重了債務負擔。有的婦女還在某些律師勸說下,填了假的難民申請表。

和來自其他國家的婦女不同的是,中國按摩女一般都不太年輕了,很多人年過40,也有很多離過婚,多數經歷過家暴,為了孩子舉債來到美國。

科恩說,中國人有很好的價值觀,她們珍視家庭甚過珍視她們自己。那些按摩店的婦女,她們對自己的工作感到羞恥,羞於讓外人知道。她們不想讓家人或者鄰居知道她們在美國幹什麼。「很多婦女說她們沒有挨打。可是人口販子利用了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他們知道這些婦女寧可自己受苦也不願讓家庭受傷害。不用打她們,這種恐懼就夠了。」這是一種心理上的脅迫。

由於不知道自己的權利,很多中國婦女絲毫不清楚自己是被拐賣的身份,求助就更無從談起。一直到被警察抓到而走上法庭以後,才有可能和這些幫助婦女的組織見面,說出自己的遭遇。

科恩律師說,在一些案例中,如果這些被拐賣的婦女早點說出自己真實的經歷,她們的難民申請真的可能會獲得批准。

還有一種渠道可以讓這些被拐賣的婦女得到簽證。劉汝華律師事務所的劉律師介紹說,她們可以申請「防止人口販賣及暴力行為的法案」(Victim of Trafficking and Violence Prevention Act)中的U簽證。條件是她們確實是「違反意志」地工作或者賣淫,沒有自由,不能離開(比如護照被沒收等),並提供身體上或心理上受虐的證據。同時,還需要被害人配合執法機構打擊犯罪,如出庭指證等。

科恩律師表示,「家庭避難所」組織希望讓那些被拐賣的婦女知道,「她們還有更強大的補救措施可以合法地留在美國生活和工作,如果她們有孩子在中國,還可以把孩子接過來。」

責任編輯: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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