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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散文:一 夜 惊 梦(2)

作者: 兰 心

道路以目
眼里是无尽的悲凉

2000年9月26日,夜色浓稠,天空如暗黑的大海。我家那两间小小的斗室,正如一叶扁舟。当巨浪如山头峰起,即将暴雪一样席卷而入, 我们一家三口正围坐灯前,或手执一卷,或低头书写,一室静谧,只偶尔有翻页的声音。

门“砰”一下被踢开,四五个彪形大汉一拥而入,面如寒霜,目光如炬,“你是XXX吗?”

先生犹疑地站起身“是,我是。”“我们是县公安局的,你被捕了!跟我们走!”

我和儿子惊惧相顾,只见一边一个公安,将先生架起就走。我急步跟上,走过院子里短短的青砖小路,临近小铁门,在深深的门洞里,我听到低低的喀嚓声。手铐!手铐!我竟然听到了手铐的声音!我心骤然一跳,周身即刻拘紧,好像自己也被铐住了一样。被公安架住胳膊的先生,此时猛地回头:“看好孩子!” 声音里有一丝凄厉。面对着那几个黑黝黝的身影,我听见自己的回答居然从容镇定,“你放心!”

一夜惊梦。我抱着七岁的儿子,孩子还小,不太通世事,倒也一夜好睡,鼻息沉沉。沉默。沉默。石头一样的沉默。我第一次知道沉默居然是有形状的,鼻音咻咻,仿佛触手可及。我和儿子沉默度日,不笑,也不哭,只是绝口不提失踪的那个人。

先生被送去劳教的那一天,正是10月1日,小城处处张灯结彩,绚烂缤纷。菊花开得那么黄,黄得刺目,串红又长得这样红,红得仿佛在滴血。

几天后,我平静地接过先生工作单位送来的劳教通知书。时间:三年。地点:山东省第二劳教所(淄博市王村)。

我马上去向高中同学请教,他和先生一年考取律师资格。我想彻底从法律上弄明白,他到底犯何天条,罪该几等。

先生是本省第一批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听说,因为有人用英语向海外写信,其中披露先生在看守所挨饿受冻,给人打断肋骨。省里闻讯大怒,下令严惩。

老同学也是第一次接触法轮功的案子,有些迷茫。于是着手从《宪法》《刑法》《刑诉法》开始,引经据典,翻阅条文。半晌,老同学从纸堆里抬起头来,眉头紧皱:“奇怪了,从现有的法律条文上来看,法轮功竟然没有刑法上的罪名。炼功无罪,信仰无罪,上访更是中国公民的正当权益。再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劳教制度本身反而是违法的。”

乍听之下,宛如五雷轰顶。无罪?无罪? 那这些年的拘留,软禁,监视,劳教,贬职,罚款,雪片一样的批判文章,箭矢一般的电视评论,这一切的一切,又算什么?庞大的威严的国家机器,像当年六四的坦克一样,轰隆隆地辗压,一地是血,一地是泪啊。

我想起先生时常痛苦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闭上眼睛往自家墙上狠撞。我的脸色时红时白,胸口起伏,忍不住困兽一样喘息起来,老同学担心地望着我说:“你娘俩有难处,尽管来找我。别的没有,几顿饭倒还管得起。”

那天晚上,整夜无眠,泪透重衫。不愿惊动儿子,任无声的泪水鲜血一样流淌。我哭,我为自己的丈夫而哭,我为含冤无告的法轮功学员而哭,我为自己从六四到下岗,一路蹒跚而哭,更为我一向热爱的祖国,一向敬畏的法律而哭。

形势一天天变得更加严峻,一批批的法轮功修炼者被抓被判,送往各地的劳教所。偶尔与家属们大街上相遇,道路以目,微微颌首而已。彼此的眼里是无尽的悲凉。

电视上各大频道都是连篇累牍的报导,说法轮功学员自焚又杀人,血腥的场面触目惊心。那些曾经在晨曦中闭目打坐的炼功人,而今被描绘为青面獠牙的厉鬼。大众那厌恶而又惧怕的目光,让这些善良和平的人们举世皆弃,万劫不复。

哭吧,哭吧,
哭出来就好了

朔风一样凛冽,寒冬一样肃杀。

先生的被劳教,正如一场台风过境,小院里只剩下一片狼藉。落花不扫,黄叶飘零,度一日如一年,十几天过去,一切已恍若隔世。

中秋了。一路辗转,来到淄博王村。为我指路的一个老人说,这里的劳教所人员爆满,恐怕要加盖新房舍了,上一次是六四学生,这一次是法轮功。

大门紧闭,庭院深深。在门外待了很久,最后却告诉我,先生不在,劳教所没有这个人。我即刻面沉如水:“那不行!劳教通知书上是这么写的。一个大活人 ,哪能说没就没了 ? 我在这里等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天,渐渐暗淡下来,人模糊得像个影子。秋风冷冽,我双手反抱住自己的肩头。有一个中年妇女把着铁门在哭。据说,她已经在这里站了一天一夜,人,摇摇欲坠的样子。门卫终于过来了:“是有这么一个人。不转化。一律不许见家属。”

人在就好。回眸西天,月上梢头,淄博王村的小山凝重无语。

回到家,夜已深沉,月明如昼,一地清白。 “儿子,你在哪儿呢? 妈妈买月饼回来了。” 又十余日,公公病亡。当噩耗传来,只觉头脑一片混沌。回到老家,见乡邻不绝,心中稍安。一路上,一直担忧无人收尸。泪流成河,却哭不出一点声音,亲友一边一个扶住我:“哭吧,哭吧,哭出来就好了。”

七岁的儿子一身重孝,子代父职,为爷爷指路。个子太矮,只好站在一个木凳上“爷爷,西方大路去啊。爷爷,西方大路去啊。” 大人们拉扯着小小的男孩,或起或跪,行礼如仪。瓦片使劲一摔,孝子跪伏,恸声四起。街坊四邻,观者如堵,见此情景者,无不下泪。

泪光中的世界,晶亮而模糊。有子却不能送终,亦人间之大谬。只觉心也空空,脑也空空 。不知身之所在,今夕何年。

今日之痛,痛之极矣。肝肠为之寸断。天!杀了我吧。

时光,好像骤然老去,小院红砖的墙角上,爬满了青苔。我的双腿日渐沉重,动辄伤风,一下子就虚弱到八十岁了。

我不再出门,整天只陪着儿子。买了几只画眉,还有一对灰蓝色的小兔。等儿子放学回家,炉子里已经焖好几块黄心的地瓜,坐在小杌子上,围炉暖暖手,便可冲去一身的寒气。我曾经以为,世界很大。而今,母子二人唯有两间斗室,一炉炭火而已。

很快,城里遍传, 我们这个繁华闹市区的大院,已被计划拆除。而先生所在的单位集资建房,即刻便要动工。

怎么办?没有钱,我们母子二人很快就要赤身颤栗在这满天的风霜之下。

对着炉火,我一日一日地沉默。

自那日先生被镣铐加身,到如今,短短数月间,我已家破人亡,万劫不复。

如果可以,请放过我们吧。让我舔舔自己带血的翅膀,风狂雨骤,天翻地覆,我的羽毛已七零八落,一地狼藉。

可是今日,我好像冬眠中的动物,被人提溜着脖子,拖出黝暗的洞穴。

纤细的,女性的灵魂,被迫去面对这冷酷的人间。

是,我可以退, 可以让,但,哪怕你用神圣的国家的名义,想要颠覆我的巢穴,伤及那个黄口小儿,那么,我以我的尊严,我以我的生命告诉你,不!不—可—以!

那天晚上,觉得眼里有火焰在燃烧,我在灯下奋笔疾书,想要提起行政复议,控告罚以重金,逼我关店的国税局。店中所卖的法轮功书籍,全都正版发行,依法经营,如此下手狠辣,断人生路, 好吧,我们就公事公办法庭见!

明天,我将不再踌躇,带上宪法、刑法、刑诉法,直闯公安局刑警队,还我取保候审保证金!说什么法轮功问题不按法律来,我就想问一问,你是公安还是土匪?

虽然长夜漫漫,但我相信,明天的太阳仍会照常升起。(待续)◇

(此文发表于1256F期旧金山湾区新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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