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记者报道惹恼检察官遭非法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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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1日讯】因一篇报道触犯了当地检察院官员,湖北《长江商报》一名记者收到署有“反贪”字样询问通知书,检方还多次威逼欲诱其接受传唤。该记者被迫无奈,在网上发帖求助,引起了上级有关方面关注,调查结果证明记者是清白的,但那位记者至今还存在失去工作之虞。

一篇报道引来离奇传唤

据钱江晚报报道,9月15日《长江商报》记者姚海鹰在外溜跶了一晚,没敢回家。当天下午,他的家人去他就职的长江商报社,从等候在那里的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玮、潘春生手里带回一份编号中带有“反贪”字样的询问通知书,限他3天内到该院办案区接受询问。

原因是由9月4日姚海鹰在《长江商报》发表一篇题为 《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罪事件的调查》的报道引起的。江岸区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说,检察长张振国看到报道后,怒不可遏,从楼上冲下来,将报纸摔到桌上:“怎么会让这篇报道出来,是谁给记者提供材料的?给我好好查!”该报道质疑了江岸区检察院积极介入报道所涉的那起案件的诉讼程序,并质疑江岸区检察院起诉书中提到的关键证据的一系列事实。

两名检察官原定于15日将姚海鹰从报社强行带走,之所以扑空,是因为姚海鹰和他的家人已察觉到不妥,家人劝阻姚海鹰前去报社和检察官会面。

姚海鹰并不十分清楚这个询问书意味着什么,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去检察院。他的一个律师朋友看了询问通知书,大吃一惊:检察院是借询问的名义实施非法传唤。

该律师说它非法,是因为没有被告知,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询问通知书所涉事项已经刑事立案,没有立案就没有所谓的侦查人员和证人,就不应该发出询问通知书;另外长江商报社和姚海鹰本人均不在江岸区,江岸区检察院不具备刑事立案管辖权。

“检察院绝非把你当作证人向你了解情况,而是将你当作了犯罪嫌疑人在整,你去检察院凶险呀。”  

“很荒唐,我只是做了一个报道,怎么就成了贪污犯了?”姚海鹰说,这份传唤书中写着“纪贪”两字,检察院解释是“反贪”。初始他感到愤怒,继而他害怕:“幸好那天我没去报社,否则我就不能站在这里说话了。”

检察长威逼报社 记者发帖求助

姚海鹰向《长江商报》求助。一位报社领导发短信给姚海鹰:“我有义务保护自己的记者。”而江岸区检方找到报社主管部门湖北长江传媒出版集团,指责报社袒护记者、不配合正常司法调查,集团领导责令报社妥善处理该事件,要求报社迅速与江岸区检察院正面交涉。

9月22日下午,报社三位领导赴江岸区检察院面见检察长,想了解“传唤”记者的真正原因。张振国不谈原因,责问:“我们在所有部门都是畅通无阻的,为什么在你们《长江商报》就行不通?”他语气强硬,“如果你们继续不配合,不把记者交出来,我们将采取下一步措施。”

事态在十一后发生了急剧转变。对江岸区检察院多次要求,10月12日,报社高层就开始探讨“姚海鹰是不是先不要写稿了”。之后姚海鹰接到通知,在事情没解决之前他就不要写稿——姚海鹰认为这是一种婉约的说法,实则是他的工作就此暂停。“检察院太强势了。”报社一位领导如是说。

“我感到天下之大,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东西”。10月15日中午,在无助和失望的心理下,姚海鹰在网上以“长江商报记者: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因新闻报道非法传唤我”为题,发帖披露自身遭遇。帖子迅即被转载,在网上引发热议。

沸沸扬扬的网络议论引起了北京的关注。10月16日,湖北省省委宣传部及省检察院奉命调查;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记者是清白的,江岸区检察院官员被上级严厉批评后向姚海鹰道歉。

报社有关领导作出承诺,不因此事影响姚海鹰的工作,不事后打击报复。10月20日,姚海鹰恢复工作。但三天后,他在全体采编大会上被有关领导批评了一个小时,他的工作在实际上又被暂停了。姚海鹰说,此事至今让他心有余悸。

知名新闻侵权诉讼律师周泽认为,这是一起滥用公权恫吓、打击记者,粗暴践踏公民批评、控告权利的事件,其间也显示出,有关官员滥用权力的恶劣后果已经到了让媒体噤若寒蝉的地步。

亦有网民批评检察官员“无法无天,一手遮天,岂能只是批评了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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