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頁right arrow環球right arrow文章正文

接受罰款條件 惠特尼-休斯頓換來清白之身

2001-02-05 13:43 中港台時間|2016-03-08 24:35 更新
人氣 121

夏威夷地方法院日前宣布,有條件地撤消對惠特尼-休斯頓非法持有毒品的指控。2000年1月11日在夏威夷的國際机場,保安人員發現這位大歌星的手提包內有半盎司大麻。按照當地法律,她的這种行為將被處以入獄30天和1000美元的罰款。在去年11月的听証會上,惠特尼得到為自己做無罪辯護的机會,條件是她交納1000美元罰款并向夏威夷的一家反毒品机构捐款3000美元。用區區几千美元換來清白之身,實在是很划得來,惠特尼當然接受了法院的條件。(摘自北京晚報)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