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過去沒有多党制,沒有健全如西方的法制,沒有滿地跑的律師,我們習慣于把過去形容為一個專制黑暗的年代,就像后來的人們形容歐洲中世紀一樣。可是,你有沒有注意過,那個時代人民群眾的地位?他們表達自己意見的渠道?還記得文革結束后某些人急火火干的一件事嗎?從憲法里取消大字報大鳴大放。
只要于己有利,完全采取實用主義的一套,這是修正主義的一貫行為方式,看到"三大"對自己的新興統治階級不利,就說它不符合現代社會的民主法制建設,看到真正西方的議會制和多党制,覺得威脅自己的利益,又說那是西方的一套,不符合中國國情。那么結果就是,老百姓不但沒有得到新的民主權利,連過去有的也失去了。
事實是,現在所有反對統治階級,反對它們附屬階級的,都被他們制定的法律宣布規定為非法,你可以合法地表達自己的要求,爭取自己的權利,但是你所有的涉及根本利益的行為都被規定為非法,這就是著名的第二十二條軍規。
過去的"三大"絕對是真民主,是中國几千年來老百姓沒有過的真民主,但是被當成极左的東西給取締了,換來的是什么呢?是西方的虛偽的民主嗎?不對,連西方的虛偽民主也還沒換來,只是換了一些皮毛和標簽,就像溫州的假貨一樣,一句話,中國現在既不是真民主,也不是假民主,干脆就是沒民主了。
你可以搞自己的党派嗎?可以搞自己的工會和農會嗎?可以自由出版自己的政治言論嗎?結社嗎?示威游行嗎?別的就不要再說了,單單這几項就根本沒有,沒有這些,整天還探討什么這法那法的出台,我們可怜的知識分子門,你們還真是相信!還真的拿著棒槌當了針,你們還說,老百姓也是這樣呀!你們了解多少老百姓?他們好像很溫順,很少說話,是因為沒有他們說話的地方,你們說老百姓就是不懂民主,到現在了還是只知道上訪,怎么就不知道運用正常的法律去捍衛自己呢?這种話你最好自己去對上訪的老百姓去說,——一個皇帝听說民間有餓死的事情,就很奇怪,問,為什么不吃飯呢?如果"正常的法律程序"那么有效,中國的老百姓并不比別人傻,他們會自己去用的,他們不用,是因為這個法律在根本上就是聾子的耳朵——不管用的擺設,是為統治階級/剝削階級服務的。如果有了冤屈,造反要殺頭,"正常程序"又沒有用,只好希望有一個包青天了。
然而,知識分子不了解老百姓,統治階級也不了解老百姓嗎?我看他們比知識界懂,他們知道鎮壓,加強軍警建設,引導老百姓往聲色犬馬,吃喝玩樂上走,以消磨群眾的斗志,讓小市民的,小農的思想成為老百姓的主流,制造群眾之間的矛盾,堅決把持主要的輿論陣地,以為這樣,他們的統治就會固若金湯。
可是,中國真的不需要民主嗎?中國不能搞西方形式的民主,但并不是不需要民主,自古至今,從中國到外國,沒有民主的地方,就早晚會發生更加劇烈的革命,比存在著民主的地方要殘酷的多,中國需要民主,需要中國式的民主,需要中國式的真正的民主,而且現在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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