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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6日訊】馬來西亞當地一家報紙26日報道,一名18歲的漁民控告警察毆打他,并要求警方為此賠償他1380万林吉特(合363万美元)。
該報道稱,這名漁民名叫沙里贊蘇迪爾曼。蘇迪爾曼說,1999年9月,他与一名女伴騎一輛摩托車行駛在馬來西亞北部霹靂州的一個偏僻小鎮中,當他看到有警察在前方攔截他時,他便掉轉車頭,企圖逃走。但一名警官追上前來,將他和女伴打倒在地,然后毆打他,直至將他打殘。
但蘇迪爾曼沒有說明他為什么想逃避警察的盤查。
就在一周前,代表了該國近1万名律師的馬來西亞律師公會說,馬來西亞警察對待逃避盤查的人過度地使用了暴力。“警察的職責是維護整個國家的法制和秩序,馬來西亞律師公會充分理解這一點。但是,他們盡其職責必須是以不使用不必要的暴力為前提的,否則,這個社會就會變得殘酷無情。”
据悉,本月有2名疑犯在企圖逃避警方盤查時被槍擊中,其中一名當場死亡。 (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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