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寧陝警察法官對我的公然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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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8日訊】我原籍是陝北榆林市橫山縣,2005年,我在陝南商州市柞水縣投資建起了通達建築材料廠,給正在建設的西安至安康的高速公路工程出售沙石。西安至漢中的高速公路開工後,2006年,我又在安康市寧陝縣建立分廠,給西漢高速公路工程出售沙石。兩個沙石廠共投資300多萬元,有四十多名職工。廠子開工後不久,寧陝縣人民法院兩河法庭庭長呂家奎就叫我給他贊助兩萬元,寧陝縣公安局刑警隊長呂宣鵬也叫我繳保護費,當時我資金緊張,答應緩兩天給他們錢。

兩三個月後,我突然收到寧陝縣人民法院的傳票,傳我到庭接受審判,說為我運輸沙石的個體運輸戶羅起軍把我告了,說我欠羅的運輸款。可是開庭時既沒有原告也沒 有起訴狀,連我欠運輸費的證據也拿不出來。我氣得當庭斥罵呂家奎的敲詐誣陷行徑,雙方還發生拉扯扛撞。接著呂家奎就偽造了法庭的公章,出具法院令,把我在 銀行的賬戶和資金凍結了。說我欠羅起軍錢根本就是無中生有的事,羅起軍拉一車我們廠的沙石,廠會計就付清一車運費。

不久,西漢高速公路項目部告訴我,法院把我的銀行賬戶解凍了,項目部給我開了一張12萬元的支票,是支付我賣沙石的款。

2006年7月12日上午8時 許,我到寧陝縣農業銀行辦理支票轉賬手續,羅起軍和另外四個人突然闖進銀行營業大廳,把我的轉賬支票搶了,還把我拉到大街上打,巡警來了,把我們交到了縣 公安局刑警隊。刑警隊長呂宣鵬當時就在刑警隊辦公室裡,呂說他不管,說我有錢,叫我僱保鏢去。羅起軍等五人邊打我邊把我拉到縣法院,在距縣城四十多公里的 兩河工作的法官呂家奎,這天也「正巧」在縣法院,他說欠錢就該還,叫我如不服就起訴去。我們又到了寧陝縣檢察院,控申科科長朱興泉說這是經濟糾紛,叫我們 到法院處理。出了檢察院,羅起軍五人又打我,我拿出手機給我的朋友打電話求救,羅起軍搶走了我的手機,並繼續打我,這時法院的呂家奎開著一輛警車來了,他 打110叫來警察,110警察把我們送到了縣法院。在縣法院的大院裡,羅起軍五人把我打昏。這一天,我在寧陝縣公安局大院、法院大院、檢察院大院裡共四次被打。

我甦醒後發現我的身份證不見了,我爬到法院大門外,叫了輛三輪車拉我到公安局報案。到了公安局刑警隊,看見羅起軍五人和呂宣鵬正在辦公室裡分贓。是羅起軍五人在法院將我打昏後,搶走了我的身份證,到銀行取出了支票上的12萬元。分完錢後呂宣鵬把身份證和手機還給我叫我快滾,還說:「欠債不還錢,打死都該!」一個警察把我從刑警隊辦公室里拉到公安局大院裡,呂宣鵬和羅起軍五人先後離開。一位姓解的警察看我傷得不輕,神智昏惚,用警車把我送到了縣醫院。

警 察、法官合謀,一次利用職權的公然搶劫!看我是外鄉人,就把目標定在我身上;我沒能及時繳「贊助款」、「保護費」,他們就製造假案為公開搶劫製造藉口;私 刻公章凍結我的賬戶,及時地信息傳遞、周密地人員部署,大天白日下公然行兇搶劫,得手後坐地分贓。一切進行的環環緊扣、嚴絲合縫。縣醫院診斷我腦震盪、左眼出血、右面部軟組織損傷、腰部見散、觸壓擁,後轉到西安第四軍醫大學醫院醫治。

我妻子艾克琴和我哥哥、侄兒等親屬得訊後,7月14日從柞水趕到寧陝到縣公安局報案,縣公安局不予立案。17日,我妻找到縣公安局副局長王濤。王濤把刑警們叫來罵了一通,18日 把羅起軍等幾個搶劫行兇者抓了,但第二天就又都放了,理由是「經濟糾紛,不予立案是正確的」。我妻等親屬到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政法委找了多次,我從 西安治傷後回到寧陝,也多次到這些機構上訪,縣政法委書記劉彬智最後答覆說:「『四長』(指公安局長、檢察長、法院院長、司法局長)會議研究認為不予立案 是正確的,就這個決定,不服你告去!」

於是,我四年多漫長苦難的上訪歲月就開始了!從寧陝縣、安康市、陝西省直到北京,只有聯合國我沒去過。北京我就去了五次!國家信訪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紀委等部門,我都去了多次。我因被打得腮腺區軟組織損傷,瘀血包塊越來越嚴重,2007年9月23日在西安接受下頜瘀血混合瘤手術,手術後的第四天,縣公安局派人到西安,以叫我取治療費為名,把我騙回縣城,在一家旅館裡把我關押了七天,有兩個警察晝夜看守,防止我繼續上訪。

在公安部的批示下,2007年11月25日,寧陝縣公安局把我被搶的12萬元給我退了回來,這時距我的錢被搶已過了十七個月多。公安局說被搶的錢追回來6萬,其餘部份公安局出了4萬,縣法院出了2萬。事後我才知道,2006年7月12日上午我的錢被搶後,在刑警隊的辦公室裡就是按這個數目分贓的。隨後,法官呂家奎個人給我賠了一萬八千元。

我怎麼能接受僅僅是這麼簡單的處理結果呢?我因資金被搶,經營無法週轉,加之不斷上訪告狀,兩個沙石廠倒閉,連投資都沒有收回來,債台高築;我被打得腰椎盤 膨出,壓迫神經,現在要拄著棍子才能勉強行走,已經致殘,頭部被打得神智受到很大傷害;密謀實行搶劫並毆打我的的法官、警察及參與人員,沒有一個受到法律 制裁,公檢法甚至至今不予立案。事情能就這樣完了嗎?

我繼續上訪告狀。接到陝西省檢察院控申處高處長的通知,我於2010年9月1日到 寧陝縣出席了有關我的問題的聽證會,聽證會由安康市檢察院李副檢察長主持。高處長和李副檢察長在會上一再要求我「叫你說甚麼你就說甚麼,不叫你說你就不要 說」,有關案情根本就不允許我說,只避重就輕地問一些話題,結論是:「公安機關不立案是正確的。」不讓人講案情,這算甚麼聽證會?這不是包庇犯罪嗎?

最近,我和我妻子接連到陝西省檢察院門口抗議。我要求立案查處寧陝縣對我搶劫的嫌犯,首先要查處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的公檢法人員,賠償我的一切損失。否則,我們老百姓怎麼活?

寧陝縣有關官員姓名及電話號碼:
符存根 縣法院院長 0-13700251235
謝新君 前任公安局長 0-13909157589
郭清水 現任公安局長 0-13909156159
余清順 縣檢察長 0-1339925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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