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最高法院裁定學生可申報教育費用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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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執澳洲編譯報導)澳洲聯邦最高法院今日宣佈數十萬Youth Allowance津貼的領取人,可以用他們的教育費用作為減稅項目之一,可在報稅的時候申請免稅。

國家稅務專員向最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推翻聯邦法院的裁決,該裁決允許前澳大利亞天主教大學的學生Symone Anstis為她的學費索取稅務回扣。但是週五最高法院駁回了上訴,並且命令稅務專員支付Anstis小姐的費用。這個新裁決給那些數十萬領取youth allowance津貼的人打開了一條路,或許還有其它津貼補助的人,他們的費用可以作為稅收減免的一項。

財政部9月份向剛成立的聯邦政府警告說,如果最高法院駁回稅務專員的上訴,那麼將會有「重大預算問題」。現在這個費用的預算還沒有結果,但是估計會達到上百萬元以上。

Ansits小姐曾是澳大利亞天主教大學的學生,在過去三年裡,她和稅務局通過法律較量,終於在去年拿回她個人教育費用應退回的920元。Anstis小姐是全職學生,正在成為一名小學教師,並在Katies商店做兼職銷售員,在那裏共賺得14,946元,在2006收入年,她共領取了3622元的youth allowance津貼費。

她申報的教育開銷,包括交通費、在教課過程中對孩子們提供的必需品、學生管理費和她的電腦折舊費用。稅務局拒絕了Ansitis小姐的要求。Ansitis小姐的父親是一位資格的律師,但不是從業律師,他為女兒辯護一直將官司打到了聯邦法庭,該法院去年11月在墨爾本做出裁決。聯邦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因為此前這名學生是以全職就讀報名課程的,並拿到youth allowance津貼費用,在這個學習過程中出現的開銷是可被列入免稅額的。

目前大約有44萬學生領取youth allowance或 Austudy津貼。新南威爾士大學副教授伯克拜拉(Dale Boccabella)表示,這些學生中很多人都會因兼職工作的收入而有納稅義務。在去年報稅中,電腦折舊、文具和書本費用不能被列入免稅項目中。以前,稅務局明確規定教育費用不能用來抵消政府補助金。他說:「高院裁決還一步複雜化了個人進修開支的稅務管理,這個方面已經是困難百出了。」

澳洲稅務局呼籲那些認為裁決會對自己有影響的人士耐心等待,稅務局說正在關注這個新裁定帶來的後效應。稅務局發言人說:「我們正在給予這個事件緊急關注,我們將會儘快公開接下來的一些信息。」

副財務主任辦公室,Bill Shorten也在非常關注這個新裁定,預計很快就會發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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