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擬給學習好的外國孩子發放居留

父母沾光可留在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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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岳劍明德國報導)根據德國現有的法律,持容忍(Duldung)簽證的父母在簽證過期被遣返時,無論其子女是否在德國學校讀書,都將同時被遣返。這種狀況有望得到改善了。11月19日,在漢堡舉行的為期兩天的內政部長會議上,各州部長達成共識:給持容忍簽證、融入德國社會好的孩子單獨發放正常居留許可。

內政部長這一提議一方面想給積極融入德國社會的年輕人提供一個美好願景;另一方面也可改善德國人口持續負增長,年輕人短缺的現狀。

德國媒體將融入好具體解讀為德語好、成績棒。作為監護人,父母在孩子未成年時,可以一直以容忍居留待在德國。在孩子成年後,父母也需融入德國社會,同時有養活自己的能力,否則仍有被遣返的可能。目前在德國有8.6萬外國人持容忍簽證。

德國司法部長施納倫貝格爾女士支持這一提議。她建議,在德國生活二到三年以上的孩子,就可以申請這種居留,這樣可以大大增加那些孩子融入德國社會的動力。目前,德國議會黨派中大部份支持這一提議,具體能否實施,將在議會討論後決定。

作為可能成為這一提議受益者的外國孩子,德國電視一台近期播放了來自敘利亞的16歲女孩蜜舒(Viyang Misho)的故事。蜜舒10年前和父母從敘利亞逃難到德國,全家持容忍簽證。蜜舒就學於一所漢堡實驗中學(Realschule),她是班長,成績優異,正準備參加高中畢業考試。

今年五月,蜜舒和她的父母收到了移民局限期離境的通知。同情蜜舒的老師、同學們紛紛上書漢堡移民局,舉辦各種集會,要求停止遣返蜜舒。德國媒體認為,蜜舒也許會成為首批享受這種政策的孩子。

在獎勵積極融入德國社會的孩子的同時,內政部長在會議上也明確提出,對於那些不積極融入德國社會的容忍居留持有者,將採取相應的懲罰措施,包括罰款、強制參加融入課程、遣送等方法。內政部長德梅傑表示,德國明確歡迎那些積極融入的移民,尤其是年輕人。但是,不能接受那些拒絕融入的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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