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駕車者擔心被抓 而不是自身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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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江波悉尼編譯報導)最近的一個調查發現,超速駕車者更怕被抓而不是擔憂自身受傷或死亡的危險。

據澳新社報導,據昆省科技大學事故與道路安全研究中心(CARSR)的福萊特女博士(Judy Fleiter)稱,對昆省800個駕車者的問卷調查顯示,他們對超速引起的人身危險並不重視。她說和她面談的多數超速駕車者在操控方向盤時都在玩數字游 戲。她說:「他們當時心裏都忙著計算,或確切地說他們錯誤地估算了超速的風險。」「他們最怕的就是被警察逮住。但很多人自信他們『知道』躲避的方法。」

很多參加答卷的駕車者承認他們會在已知的道路攝像機點前減速。有些總是想方設法從其他駕車者那裏打聽攝像機安裝點,尤其是他們在新路或不熟悉的道路上行駛時。福萊特女士說:「但這些『風險計算』駕車者的問題在於,他們計算的是被抓的風險,而不是受傷的風險。」

她認為很多駕車者對超速危險的理解並不正確,還相信他們在高速相撞事故中能得以存活。她說:「有些駕駛員曾詳細地告訴我這麼個概念:他們不會在高速相撞事故中 損失生命,但他們的乘客或會。」「他們似乎都不理解這點:高速行車引起的很多相撞事故中,生命是無法存活的,不管是誰駕車,不管他的駕車技術有多高,也不管他們開的車有多麼好。」

福萊特博士說根本沒有安全超速這回事。她說:「根據物理定律,人類的身體結構無法承受車輛在高速行駛時相撞的力度。」「開快車意味著駕車人需要更多時間來作出反應,需要更長的距離來剎車。它還意味著你開得越快,你撞得就越重。」

調查問卷對駕車者的其中一個問題是他們在時速60公里地段的車速一般是多少。對此的回答不盡相同:40公里到100公里之間的都有。問到在時速100公里地段的車速時,駕車者的典型回答是介於60公里和145公里之間。

福萊特女士榮獲全澳健康和醫學研究協會(NHMRC)授予的四年博士後獎學金,以便她在中澳兩國進行的博士研究後進一步研究兩國的超速和強制限速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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