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朱宇明溫哥華編譯報導)週四(12月2日),警方宣佈,掌上型路邊呼吸測試儀校驗工作已經完成,酒後駕駛的司機又將面臨嚴厲的處罰。2200台召回的呼吸測試儀中,至少將有一半於本週末重新投入使用。剩餘儀器可望在12月8日投入使用。
本次校驗將血液酒精含量的「警告」指標從0.05調升到了0.06。 RCMP交通服務部發言人 Jamie Chung警官稱:「一線員警已經接到通知,收到調試通過的儀器後即刻投入使用。」
11月中旬的召回旨在避免因儀器誤差而對酒精含量剛好低於0.05的司機給予錯誤處罰。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會取消或重新處理已經發生的錯誤處罰。省法務廳發言人稱,對於處於「警告」區的司機受到罰款和吊銷駕照的處罰,省府正在進行評估。
自9月20日生效以來,已經有超過3000名司機因酒精含量測試結果處於「警告」區而被處罰,處罰內容包括3日以上禁駕、200元罰款、500元恢復駕照費用,還不算車輛被扣而可能發生的拖車、存車等費用。
一時間,飯店、酒吧生意受損,被認為是處罰惹的禍,因為這些處罰使一些司機膽戰心驚。「召回門」使處罰暫停了一陣。
據報導,大溫地區刑法律師 Michael Shapray認為,公眾太過關注對處於對「警告」區司機的處罰,而忽視了對酒精含量超過0.08法定標準的裁定。
Shapray 說,「由於對初次醉駕免於刑事處罰,刑事訴訟案件的數字大幅下降。」
省府的統計數字顯示,11月份,警方移送檢查官的醉駕案件僅有313起,較去年同期907起下跌了65%。
9月和10月的數字分別下降了22%和40%,但不見得是9月20日新規定的作用,因為警員需要數周時間進行案牘工作。
Shapray相信,涉及醉駕的刑事案件將最終將下降80%甚至90%。讓Shapray同時感到吃驚是:未通過酒精測試的司機將不再面臨刑事指控、出庭以及指控坐實後全加範圍的一年禁駕。 再犯的醉駕司機,如指控成立,也僅入獄30天。
他認為,從目前實施的處罰措施看,似乎僅當發生事故時,或司機5年之內有過醉駕犯罪前科的,或在90天禁駕期內的,才對司機提起醉駕刑事指控。他說,如此一來,「不需要再對員警的作為進行檢驗。」
省府發言人稱,省府會繼續對受影響的團體和個人進行諮詢,確認是否需要改動法律條文。官方認為,新的懲罰措施將警員從冗長的醉駕調查和法庭作證事務中解脫出來,使他們有更多時間專注於抓獲違規者。◇
醉駕測試儀週末溫哥華重新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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