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人士譚作人9日宣判

標籤:

【大紀元2月6日訊】(美國之音2010年 2月 06日報導)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因調查汶川地震豆腐渣工程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他的案子下星期二將在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家屬和代理律師都表示,當局起訴譚作人的罪名是莫須有的。

譚作人的辯護律師浦浦志強在北京對美國之音記者表示,此案去年8月中旬審理之後一直沒有下文,現在終於有了消息。

他說:「我們一直找法院,希望它新年前能有一個結論。但是我們始終沒有找到任何人。所有電話都沒有人接聽。昨天下午臨下班之前突然給我們來了電話說馬上要宣判了,2月9號。那我們就訂了機票,8號過去。」

56歲譚作人是環保維權作家,曾參加1989年的64學生運動。汶川512地震後,他深入災區探望遇難學生家長,收集死難學生資料。他在2009年2月起草建立512學生檔案的倡議書,呼籲對地震遇難學生校舍工程質量進行調查。當年3月28號,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他拘留。

浦志強律師表示,公民對當局提出批評是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四川當局對譚作人指控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不能成立。
他說:「就本案來講,譚作人所說的事都是真的。他恰恰是很溫和的,不主張顛覆國家政權。他和我們一樣是希望變革這個社會,他的NGO組織一直在關心環保,雖然有過64的經歷,對共產黨不是很買帳,不是很看得慣。」

譚作人在成都的家人盼望他能獲得無罪釋放,回家過農曆新年。他的妻子王慶華對美國之音記者表示,譚作人所作所為都是出於良心和社會公益。王慶華說,譚作人即使只被判刑一天,也要上訴。

她說:「如果說我對中國的政府還有希望的話,我希望它改正自己的錯誤,作無罪宣判。那麼,我們就覺得我們還有希望。」

2009年11月7號,美國國國會眾議院以426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一項議案,對黃琦與譚作人兩人表達支持。該議案提請中國政府履行它頒發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保護黃琦和譚作人以及所有公民都享有的憲法第35條和41條規定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權利。(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廣州教授艾曉明被限入港 復因私訪問香港成功
郭泉的妻子和律師確認提出上訴
譚作人看守所錄像公開 律師促依法宣判
譚作人法庭陳辭首度披露 否認官方指控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