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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照護人員委外 台立委:欠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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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台政府機構為減少人事預算成本,大量將核心業務外包,甚至照顧老人、兒童的社政機構,將特別需要長期建立信任與照顧的工作委外。

近日,一名社政機構約聘員工,在社福單位要求轉為委外契約,心生不滿,轉向立委黃淑英陳情。黃淑英表示,政府將社福機構的核心業務勞力委外,欠缺考量。

14日,黃淑英記者會上指出,政府單位人事精簡,解聘原本機關中的約聘僱員,再以自然人(個人)承攬形式,與其重新簽訂委外契約,免除雇主應負擔的勞健保、勞退等人事費用,卻不考慮影響受照顧人的服務品質。

內政部老人福利機構輔導科科長陳美蕙表示,91年政府人事組織開始員額精簡,在社政機構福利法規規定,人員配置要有一定比例。社福多次與人事行政局爭取,得不到回應。目前以這種方式補充人員,很不得已。但她解釋,14間社福機構,只有花蓮1人,因找不到委外單位,以自然人承攬僱用,其餘都是與委外單位合作。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專員王厚偉說,以服務層面來看,照顧密度高,照顧的過程重於結果的業務,還是盡可能朝向僱傭關係的雇用,雇主有監督的職責,能掌握服務品質,減低被照顧人的風險。」

以勞工層面來看,他說,勞工在僱傭下的關係,有較妥善的保障,透過國家法律克以雇主義務。而對承攬狀況下的獨立勞工,本身身兼雇主,雇主的責任義務,完全沒有人替他負擔,以勞工角度來看,他完全暴露在一個沒有勞基法保護的風險之中,如再加上他個人又沒有保險,發生最嚴重如職業災害時,會哭訴無門。

政府轉換僱傭關係,潛在的問題在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表示,約聘改為個人對政府的外包契約,消滅勞動法的方式。政府部門帶頭,民間企業競相效法,已嚴重影響勞工處境,未來勞健保自己要找工會加保,勞退金不再有人負擔,政府將勞動條件越降越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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