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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委:聲援被中共迫害的維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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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北京二位著名人權律師唐吉田及劉巍,因為為法輪功案件辯護,近日接到北京市司法局通知,他們將被吊銷律師職業證書,並定於22日舉行相關的聽證。台北律師公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薛欽峰對他們的遭遇,一方面表示敬意,一方面也表示遺憾。薛律師認為要聲援他們,因為「很多的律師總是在最艱苦的環境之下,做出法律人應該有的表現跟堅持」。

「這個案件本身牽涉到司法審判權的核心,在台灣以我們所知的律師懲戒制度,還沒有發生律師被吊銷執照,即使在戒嚴時期,也沒有聽過中共這種情況。」薛欽峰表示,律師如果在法庭上的發言、辯護的權力,沒有受到法官的尊重而任意被打斷或甚至阻止發言,不僅是對於律師執業權益的重大影響,也對人民的訴訟權利產生相當大的危害,在這種情況之下,退席是最不得已的方法。

薛欽峰認為,就司法機關而言,以吊銷執照來對律師做懲處,顯然也不符合正當程序和比例原則,說律師有違反中國律師法或干擾法庭秩序,這樣的要件或事實,以局外人來看似乎很難構成,這顯然會引起律師界也好,包括台灣、香港、中國或其他西方的國家,在看待中國司法界或司法制度的時候,一定會給予相當負面的評價,這事實上是中國司法的倒退。他呼籲處理這案子除了程序上要非常謹慎之外,也應該不能把聽證的程序流於形式,更好的方式是要慢慢建構有律師自治、獨立自主的懲戒的架構,對案子做公平合理的處理。

「如果連律師本身的工作權益或執業權利,在整個審判的過程裡面,都不能夠自由的發表他的辯護意見和主張的話,那更可以想像在該案的被告裡面,更不可能得到公平程序的判決。」薛欽峰表示,這個案件的被告法輪功學員楊明的發言,跟律師一樣受到法院的阻撓,以人權的角度來看,法輪功的案件、所有的案件的當事人,都應該受到正當程序的保護,這是號稱法治國家所必須遵守的原則。

薛欽峰表示,台灣是有信仰自由,也有各方面的集會結社自由,人權可以得到比較好的保障,法輪功的案件或其他敏感的案件,中國法院的處理應該有一套公平、透明的原則,而不是有一個預先的立場,那這樣子的話,對案件審理的結果,才能得到大家比較支持的看法,如果遇到某一類的案件,就把它特殊化程序的處理,或把律師或人民的權利,受到特別的限制的話,那等於是因人而治,不是司法制度應該存在的現象。

中共打壓北京兩位著名人權律師,薛欽峰認為撤銷律師的執照,對有社會改革想法、有理想的律師會感到挫折,而且可能也是中共想要達到的效果,但是在中國就有唐吉田律師、劉巍律師、高智晟律師等等,願意秉持所學的法學精神來從事律師工作,他相信應該會不斷有更多的律師出現,雖然這樣的過程可能是痛苦的,但恐怕也是難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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