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9日訊】證券公司前職員,聯同同黨買賣窩輪、製造成交活躍假象一案件,42歲被告吳鎮濤,4項串謀詐騙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立,在區域法院判入獄4年。他的妻子被控17項清洗黑錢罪,判入獄3年。同案另外兩名被告,由於角色較為次要,其中一人認罪,分別判監28個月及2年。
案情指被告吳鎮濤,05年起離開證券公司後,賄賂認股證發行商,換取以優惠價購入窩輪,並在內地設立基地,招攬操作員,利用多個戶口製造成交活躍假象,炒高輪價獲利。08年五月廉署採取行動搗破集團,他又要求證人向廉署提供虛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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