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醫院失救案死因聆訊昨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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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一名男子於2008年12月20日在明愛醫院門外,懷疑心臟病發失救致死事件,死因裁判法院昨日展開聆訊。死因庭將會翻看醫院的閉路電視片段,預計審訊4天,將傳召11名證人及醫生作供。

首日死因研訊昨日展開,死者兒子亦有到庭旁聽,家屬、醫管局及明愛醫院一名詢問處女職員,均有聘請代表律師出席研訊。

昨日研訊共傳召6名證人。其中死者兒子楊飛龍作供時表示,當日下午與爸爸搬貨後坐貨車,途經荔枝角道時,爸爸突然不適,於是駕車將他送到最近的明愛醫院永康街門外,由同行工友向詢問處女職員求救,但對方要他們致電999報警,擾攘一段時間後,救護車才到場,將父親送到急症室,其後不治。

在事發當日,駕車送死者前往明愛醫院懷明樓的貨車司機梁細明作供時表示,知道應該送死者去急症室,但由於貨車太長、太高和太重,前往急症室的路又太斜,所以把貨車停在懷明樓地下。他走進醫院詢問處看見一名女職員,指外面有人暈倒,但對方指外面有人暈倒,不關醫院內的事,要求他致電999。

而該名女職員尹凱詩作供時就表示,當時她與梁細明表明自己是文職人員,不是醫護人員,要求他致電999,可以快些找人救該名病人。後來自己亦致電,通知急症室的救護控制中心地下有人暈倒,急症室指會派人跟進。

另外,一名當時剛巧經過、協助救人的前明愛醫生作供時指,當時男子已沒有呼吸及脈搏,且唇色變紫,情況嚴重,即時用心肺復甦法替他急救,又致電明愛醫院總機轉駁急症室求救,要求協助將男子送院,但沒有人到場,要由救護車將男子送院。

事發在08年12月20日,醫管局曾成立專責委員會跟進事件,明愛醫院急症室主管吳奎及行政總監馬學章,被罰凍薪及不能升職最少12個月。但吳奎不服判決,去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醫管局後來與吳和解。

救護員及明愛醫院行政總監馬學章,今日會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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