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念慶律師事務所法律信箱

再談賠本拋售

【大紀元5月9日訊】目前市面上低價房地產大量出現,如法拍屋等,而白宮方面也正在鼓勵銀行考慮以賠本拋售(Short-Sale)替代法拍的方案,房利美(Fannie Mae)四月下旬表示,如果屋主們避免選擇房屋被法拍,該機構將為其未來買房提供「更便利」措施,房利美將於七月份生效的新規則包括:部份有困難的屋主若自願將房子所有權以替代契約(deed-in-lieu)形式移交,或以賠本拋售方式出售,他們將於兩年後重新獲得向房利美申請新房貸的資格。看樣子,東風已經在吹了,可是準備選擇賠本拋售的屋主們,您已經萬事具備了嗎?

那麼,是不是每一個房子賣不掉的屋主都可以用賠本拋售的方式賣掉自己的房子呢?不盡然。賠本拋售對賣方的銀行來說是一個賠錢的生意,他們不會給所有要求通行的車輛綠燈讓它們全數通過,每一部車輛都要過關檢查,嚴格審查後符合條件的車輛才予以放行,其結果是等待檢查的車輛排成長隊,被退回去的車輛也不少。如我上一期的劉律師信箱所說,賣方要找到一個專業的地產經紀人幫助自己,才能讓自己在排上隊後能一次過關。

如何準備賠本拋售的相關文件,它需要哪些步驟呢?簡單地說:

第一,賣方要簽署一份授權書(Letter of Authorization),允許地產經紀人全權辦理自己與銀行交涉賠本拋售的事宜,授權書要註明賣方姓名、貸款賬號、擬賣房子的地址、以及買方姓名、買方資金來源,如買方有貸款,還需出具買方貸款機構的貸款批准書等等。

第二,賣方要通過地產經紀人找一位律師幫助自己準備一份過戶結算書初稿(Preliminary HUD),這樣可以幫助銀行對買賣中會產生的各項費用一目瞭然,對銀行最終能收回多少錢也心中有數,這樣銀行會比較快地批准賠本拋售的買賣。

第三,賣方的財務報表(Financial Statement)。看到這兒,很多人可能會嚇一跳,什麼,銀行還要查賣方的收入?如果不是一個掉在債務的大坑裡爬不出來的賣主,銀行會同意賠錢去救他嗎?銀行一般會要求賣主出具過去三個月到一年的收入情況,比如你的工資、失業救濟金、社會福利金、銀行存款利息及其他收入來源等等,有的銀行為了核實這些還會要求賣方出具近期的報稅表。

第四,賣方儘可能出具一份自己為什麼要要求申請賠本拋售的書信(Affidavit of Hardship),可稱困難陳情書,對那些有償付能力或有一定資產的人,銀行在批准賠本拋售的同時可能會附帶一些其它條件,比如說銀行不一定會全部免除不能償還的貸款,會要求一部份在未來時間內要求賣方分期償還等,或未償還部份由賣方其他房地產做抵押等等。

本文章只用作背景知識的瞭解,請勿套用您的或任何其他人的情況當成法律意見。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諮詢劉念慶律師事務所劉念慶律師。聯絡地址:Liu & Associates, P.C., 1210 Warsaw Road, #200, Roswell, GA 30076;聯絡電話770-481-0609;傳真:770-481-0597;網址:www.attorneyli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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