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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會關注租房戶權益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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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訊】(大紀元紐約訊)紐約市地方法(Local Law 10/2008)規定,房東不可因房客以政府援助金支付房租而不將房子出租給這些現有或潛在房客。市議會在6月23日的一個公聽會上討論了有關這一法令的情況。紐約市人權局(New York City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局長蓋特林(Patricia L. Gatling)出席公聽會作證時討論了這一名為「合法收入來源」的法令執法和公民教育情況。
  
市議員羅思(Deborah Rose)擔憂政府立法保護依靠房屋補貼付房租的房客,可能會因為缺乏執法力度,導致房客被拒問題仍猖獗。因此市議員詢問人權局的預算有多少百分比用於執法。
  
蓋特林答道大部份的經費是用於教育民眾他們所有的權利,並鼓勵他們在自己權益受到侵犯時向當局舉報,讓當局調查。此外,當局也主動查閱租房廣告,看廣告詞是否隱含歧視意義。
  
她介紹道,自2008年3月新法生效以來,截至2010年5月底,當局收到214宗因收入來源租房歧視的投訴。其中108宗已獲得解決,投訴人除了能夠使用政府住房補助來租房以外,還獲得經濟賠償。另外46宗個案則通過協商獲得解決。
  
在公民教育上,具體而言,蓋特林說,約一半的撥款用於普及教育,讓民眾瞭解到自己的權利。針對這一法令的宣導,當局已分發了約3萬份宣傳材料,目前已被翻譯成漢語。紐約市住房局(NYCHA)、社區住房和移民組織的辦事處都有展示或分發這一材料。
  
租房權益受到侵犯者可致電 212- 306-7450, 212-306-7450 預約投訴。人權局投訴時段為﹕週一至四 ﹕上午10點至下午4點﹔週五﹕上午10點至下午3點。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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