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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照條約處理 馬英九:法律沒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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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將如何通過立法院審議,馬英九總統30日在國民黨中常會上表示,在世界貿易組織(WTO)下的成員國間所簽署協議屬條約案,只能有贊成或反對的表決,要修正直接投反對票即可。立法院要逐條表決修正,以後没有一個國家會和台灣談經濟協議。

但馬英九總統還是表明,ECFA本身在法律上雖不能夠被視為條約,但是否可比照條約來處理,法律上沒有禁止。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同場會議也建議,ECFA非法律或預算案,只需二讀程序審議;比照條約案,進行「廣泛討論、全案表決」,不逐條表決。她表示可參考民國80年1月17日「中華民國與多米尼克引渡條約」的議事先例,立法院只作批准否的決定。

立法院長王金平認為ECFA非條約案,他說,為了規避國與國的敏感,用了協議取代條約,但如何定和審查ECFA,他表示還是要協商決定。

民進黨在30日下午也召開中常會,發言人蔡其昌在會後轉述主席蔡英文的說話,蔡英文說,民進黨一定會在國會進行嚴格的監督與檢視。民進黨基於社會主流民意,主張ECFA應該在程序透明、嚴格檢視下,由國會進行實質審查,並讓民間充分參與。

蔡英文表示,國民黨與共產黨簽訂ECFA後,台灣社會絕非進入國民黨宣稱的「後ECFA時期」,而是面對ECFA所帶來的各種問題的開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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