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警察監視學生組織活動受到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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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訊】(美國之音報導)美國一所大學警察因為秘密監視學生組織的活動而遭到民權組織的抗議。民權組織稱,這種作法侵犯了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學生的言論、宗教和結社自由權。

美國民權聯盟華盛頓分部前不久在一個新聞發佈會上指控華盛頓大學的警察秘密監視校園學生組織“華盛頓大學學生工人聯合會”的活動。當時,這個學生組織正在籌劃舉行抗議活動,支持工作和薪水有可能被削減的學校清潔工。

今年4月,一名自稱Tani的女子參加了“華盛頓大學學生工人聯合會”的會議。她自我介紹說,她雖然已經從該校畢業,但是對涉及學校清潔工的問題仍然非常關注。之後不久,聯合會的兩名成員偶然在校園裡發現了她,其中一名華裔學生黃駒美介紹說,當時的情況令他們非常吃驚。

她說:“在警察局旁邊有一個餐廳,我和一個朋友去那裏吃東西後正準備駕車回家,忽然間看到一個很面熟的人,她身穿警服。我們呆在那裏想為甚麼這個人這麼面熟呢,後來記得她是Tani,我們幾天前在會議上見到她。我們那時非常驚訝,我們和她揮手,又問她說:『你不就是幾天前來倒我們會議的Tani嗎?』。她說:『對,我就是那個Tani』。”

之後,美國民權聯盟華盛頓分部通過查詢公共記錄得知,這位自稱Tani的人是校園警察。她在向上司提交的一份有關監視學生組織情況的報告中談到由於會議是非公開的,她只能坐在一旁偷聽。他的上司在電子郵件中甚至對她的工作表示稱許。

據美國民權聯盟華盛頓分部公關部主任道格.洪尼格介紹,他們幫助學生公佈事件真相,敦促校方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洪尼格認為,校園警察滲透到學生組織進行秘密監視的作法很不恰當,因為學生們並沒有從事任何刑事犯罪活動 。

洪尼格進一步指出,言論自由以及組織和平政治活動的自由在美國的民主制度中是非常崇高的價值理念。他說,聯邦和各州法律也都包括了權利法案,給予公民個人免受政府干預的權利。

洪尼格說:“其中一項權利是表達政治觀點的權利,這包括批評政府,以及像華盛頓大學這樣的公立大學的權利;另一項權利是舉行和平抗議以表達政治觀點的權利。 當這些權利受到侵犯時,一些人權組織和民權組織就會出面提醒像華盛頓大學這樣的政府部門,他們侵犯了一項基本的憲法原則。”

據華盛頓大學校方發言人諾姆.阿坎斯介紹,該校有約4萬名學生,3萬名教職員工,而且設有警察部門。他表示,在學生計劃舉行抗議活動的情況下,校方通常找他們談話,確保抗議和平舉行。他指出,校園警察的作法違背了校方的政策。

阿坎斯說:“我們不贊同這個作法,也沒有批准這個作法。我們明確表示,這不是我們和學生接觸時應有的作法。我們的警察部門在校園保安方面一向表現傑出,這一事件和他們一貫的行為有些不符,因此被我們及時制止了。我們認為,這一事件已經過去了,今後再也不會發生。我們已經找校園警察部門談了話,他們百分之百表示理解。”

美國民權聯盟的洪尼格認為,華盛頓大學校方認識到校園警察違反了學校政策,那就是,蒐集有關政治活動情報的唯一目的是剷除刑事犯罪活動。洪尼格對校方的反應表示滿意。他說,他們沒有為自己找藉口,而是承認校園警察犯了錯。

洪尼格說:“我們希望能和校方行政人員面對面商討切實落實校方政策的重要性,使校方政策不只停留在一紙空文上,而是真正落到實處。如果校方願意重新修改他們的政策使之更加明確,或者需要對校園警察進行培訓,幫助他們瞭解校方的政策,以及如何實施校方的政策,我們願意發揮我們在言論自由方面的專長,為他們提供幫助。”

華盛頓大學校方的發言人阿坎斯表示,校方尊重、珍惜並鼓勵學生在法律允許的範圍行使言論自由:“我們服從華盛頓州以及所在的西雅圖市的法律。但是,我們也是一個公開自由的校園,我們鼓勵學生自由表達他們的觀點。我們堅信言論自由,允許人們在公開場合下無拘無束地暢所慾言。當然,這一切要做得合情合理,不能使抗議活動堵住他人進出教學樓,也不能妨礙交通。”

美國民權聯盟華盛頓分部公關部主任洪尼格介紹說,他們已經向華盛頓州議會提交了一項議案,要求政府除非發現可疑的刑事犯罪活動,否則不得蒐集有關校園政治活動的情報。洪尼格認為,這個議案一旦通過成為法律,將使警察隊伍可以集中精力更有效率地對付刑事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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