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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房價虛坪 彈核行政院長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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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0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消基會表示,監察院於去年9月2日糾正室內面積量至外牆及計入雨遮等造成建物虛坪問題,內政部原刪除雨遮等登記面積,但經全國建商公會抗議後,行政院院長吳敦義當場裁示將「屋簷、雨遮不予測量登記」的結論全面推翻,對此消基會於24日下午將正式移請監察院彈劾行政院院長吳敦義院長與祕書長林中森,呼籲內政部長強力捍衛民眾的購屋權益。

針對室內面積量測至外牆及「雨遮」等附屬建物可登記造成虛坪現象,消基會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所漏洞,如規定獨立建築物所有權的牆壁,以牆之外緣為界,建築物共用的牆壁,以牆壁中心為界,導致建商於量測室內面積時,直接量測到牆外緣的滴水線,造成外牆樑柱等屬於建築物結構部分變成專有部分。

內政部為因應監察院的糾正,原於今年 7月16日通過「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修正,將「雨遮」、「屋簷」刪除,保留「陽台」准予登記,但全國建商公會立即在同一天向行政院表達不同意見。

在經行政院祕書長林中森,於7月20日的「院長有約」,吳院長當場裁示將「屋簷、雨遮不予測量登記」的結論全面推翻,最後內政部於9月中旬初步決定,未來雨遮登記所有權的面積,不能超過樓地板總面積的5%。

消基會指出,據媒體報導,建商表示一般建案的雨遮約在3%上下至多8%,因此普遍認為雨遮占樓地板5%的上限准予登記尚稱合理,但問題是,假設以台北市大安區房價約90萬元來計算,購屋者若購買一戶銷售面積50坪的建物,以室內面積占6成約30坪大來計算,5%雨遮達1.5坪(50坪 × 6成 × 5%),也就是說,為購買實際上用不到的雨遮竟要民眾付出135萬的代價,這對購屋者實在不公平。

而以鄰近日本為例,依該國「不動產登記規則第115條規定」,「一般建物以牆壁或其他區劃之中心線為準;區分所有建物則以牆壁或其他區劃之內緣圍繞之水平投影面積為準,並計算至平方公尺,其未滿之尾數算至小數第二位」,但反觀台灣,卻因法規的不完備而擴及至外牆的滴水線,嚴重損害購屋者的權益。

消基會強調,監察院糾正虛坪問題已 1年,內政部的決議卻「受建商左右」,因此消基會正式移請監察院彈劾行政院吳敦義院長與林中森祕書長,除呼籲內政部長拿出氣勢,強力捍衛民眾的購屋權益,也建議內政部學習日本等國的相關制度,捍衛消費者購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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