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蘭市拒絕設立校區禁打手機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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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0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高強編譯報導)在達拉斯地區幾乎任何一個城市,如果你在學校附近駕車時使用手機,而且沒有使用免提裝置,也不是緊急呼叫,都可能讓你收到一張罰單。但這在嘉蘭市卻例外,因為嘉蘭市沒有設立警告駕車人士在校區生效時禁止使用手機的州法律的標誌牌。
  
據《達拉斯晨報》9月22日報導,該法律於去年通過了立法,但在警方可以執法前,市政府必須先在學校附近設立警告司機該禁令的標誌牌。
  
北德州的絕大部份城市都已經設立了標誌牌,Rowlett和Sachse市均有學校屬於嘉蘭學區,它們自從2008年就依據地方條例設立了標誌甚至開始開罰單,當時州法律還沒有通過。
  
嘉蘭市長說,嘉蘭市議會自2008年以來曾經就該問題討論了幾次並舉行了兩次公開聽證會,他計劃在十月份再次提出該問題。他表示:「目前我是市議會中唯一一個希望設立那些標誌的人,我們必須這樣做。」
  
但市議會成員道格拉斯‧阿達斯(Douglas Athas)表示,他看不到任何設立這些標誌的必要,事實上,他認為它們可能是有害的。「你無法讓人們相信在那裏(校區)就是安全的,因為那裏確實並不安全,更好的辦法是告訴孩子們和家長,校區是有危險的,他們必須非常小必。
  
他說,沒有任何案例顯示有行人被撞是因為在校區使用手機造成的。此外,他說還有很多同樣會分散司機注意力的事情卻不被法律限制,例如一位母親駕車時試圖替兒子擦去臉上的巧克力牛奶,可能會更分心。
  
他更希望警察在校區監視超速,而不是給打手機的司機開罰單。
  
法例的起草人,共和黨人丹‧布蘭奇(Dan Branch)說,他理解阿達斯的觀點,他以前也聽到過類似的觀點,但他表示該立法的概念是提供一個標準。他說,一些城市已經通過了限制在校區使用手機的法例,立法機關需要統一。
  
嘉蘭學校幾名學校董事會成員均表示,他們希望看到這些標誌牌能夠到位,從而法律能夠被執行。董事會副總裁湯米‧裡德(Tommy Reed)說:」我希望我們擁有這些標誌牌,和任何讓人們不要在學校附近使用手機的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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