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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學者:應拘提中共被告官員 以遏阻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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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09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灣台北報導)針對中共高幹黃華華、趙正永、王作安及楊松在台被法輪功提告,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廖福特博士指出,在台拘提被告才是一個具有人權價值國家所要做的事情,會讓以後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都不敢來台灣。

廖福特表示,如果法輪功提告的案子進入實質審查,很顯然會變成一個真實的案子,拘提被告等於國家已經面對這件事情,這才是一個具有人權價值的國家所該做的,以後有任何被告可能的中共高官都會衡量:我到台灣是不是會被偵查,甚至搞不好會被拘禁以後都不敢來台灣了,我相信會有一種滾雪球的力量出現。

兩岸交流不應犧牲人權價值

對於台灣政府至今對於法輪功的提告沒有任何回應,廖福特指出,過去馬總統對「六四」、法輪功的評價跟現在不一樣,我們政府現在對中共負面的評價完全不敢說,這完全失去我們的主體性及人權價值的堅持性,政府似乎只重視經濟發展可能得到的利益,卻根本犧牲人權的價值。

兩岸交流更應討論法輪功被迫害

「特別是在兩岸經濟互動的過程裡面,更應該要去討論法輪功被中共迫害的事情。」廖福特也指出,中共不只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台灣信仰法輪功的人到中國也有危險性。他舉例:台灣法輪功學員到大陸去經商,很顯然會被中共迫害,這關係到台灣人的生命安全,兩岸往來過程中傷害到我們人民,難道政府不需要對這事情發表意見嗎?可是政府連敢發表意見的勇氣都沒有,這才是危險的地方。

高檢署應行使普遍管轄權

廖福特表示,以國際法的觀點來看酷刑、違反人道罪是普世的管轄,這種事情不管發生在美國、英國或非洲等,每一個國家都可以進行管轄的。在我們國內的司法來看,就應該可以對這方面來管轄。很顯然的高檢署要面對一個問題,你到底要不要行使普遍管轄權?因為司法是可以去獨立行使的,如果有一位檢察官願意做這件事,就是在行使普遍管轄權了,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正面的發展。

台灣政府不應輕忽活摘器官暴行

今年8月以來,被法輪功刑事控告的四名中共高幹,被指控涉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圖利暴行。廖福特表示,一個人沾滿了血腥我們跟他交往之間,只看到它帶來的禮物,卻完全不在意他手上都是血腥。人權惡棍進來台灣以後,碰到這些國際犯罪的人,應該想辦法把他們抓起來進行追訴,政府卻一點反應都沒有,也就是政府可能是在輕忽這些事情,認為法輪功學員的舉動對政府來說沒有影響,讓中共官員進來可以得到的經濟利益是更大的。

廖福特擔心的指出,我相信其他國家在跟中共來往的過程裡面,它也會分清楚我可能同時有某些的利益,可是我會提出討論人權的問題,可是我們政府似乎完全忽略這一點。我們也要去問一下到底高檢署需要多少時間去處理,為什麼後來都沒有任何的訊息呢?可能他們在時間上有刻意的去拖延,等到這些人都離境風聲過了以後,到時候才來想想要怎麼樣處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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