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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工業區不能蓋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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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7日電)蓋豪宅應該是住商用地才對,怎會是乙種工業區?高雄市議員王齡嬌今天批評市府未盡把關職責,才會遭司法單位調查。高市府都發局回應工業區內不能蓋非廠房的建築。

王齡嬌在市議會工務委員會質詢指出,高雄市有很多懂得取巧的建商,利用工業區以資訊軟體業為名,申請建案,共有29件、951戶,建管處已核發申請案件中的20件、648戶。

她說,利用工業區並以資訊軟體業為名興建的透天豪宅就像別墅,每棟售價逾新台幣1000萬元。這些土地比住商土地更廉價,不少人爭相搶購,後來才知道買到工業區土地興建的房子,包括水電費都偏高,未來轉手也困難。

王齡嬌批評工務局、都發局未盡把關責任。她質詢工務局建管處何以要核發建照?建管處長趙建喬說,申請人提出的結構體符合規定,建管處沒有權利否決;再者,建管處也向內政部營建署要求釋疑。他強調完工建築是否符合使用,另有管理權責。

都發局長盧維屏表示,依照都市計畫法,工業區不能做住宅使用。他允諾加強檢討高雄市區內不適用的舊工業,儘可能配合內政部辦理工業區分區變更,以解決已存在的工業區住宅。盧維屏說,為防範工業區內再有以資訊軟體業名義申請建築案,市府已在6月完成移除乙種工業區內設資訊軟體業的許可類別。

王齡嬌指出,違規使用建地的建築多坐落在三民區的河堤社區一帶,一棟棟美侖美奐的建築全部都違反都市計畫分區使用。難怪相關工務單位人員會遭法務部高雄市調查處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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