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延長外籍看護期 台立委:不如建全長照制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1年01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日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陳長文為其重度殘障兒子至立法院請命,希望修法延長外籍看護聘用期限,4日經藍綠兩黨立委協商並無共識,「就業服務法」要想在下週三,立法院第六會期最後一天前完成修法,恐有困難。

反對外勞聘期一延再延,陳節如上午與社福團體召開記者會,陳節如表示,除非外勞永遠不回國,聘期延長並不能真正解決陳的問題,積極發展長照制度,健全服務員勞動條件才是重點。她也呼籲陳長文,不應只為解決孩子對外勞的依附性而去調整外勞進用制度。

對於開放外勞年限,藍委倒無任何反對意見,參與協商的立委侯彩鳳說,藍營立委的共識,就是只放寬外籍看護的工作年限。

臺灣自民國83年引進外籍勞工,17年來對外勞的依賴與日俱增,3年前外勞聘用才從6年延長至9年,社福團體認為,除非外籍看護拿的是「萬年聘書」,不然修法也解決不了陳長文的問題。殘障聯盟祕書長王幼玲也表示,如增加受照顧的患者與外界接觸,患者對照顧者的依附性會降低,對其身心發展會是正向的。

根據十年長照計畫的推估,2010年失能人口需看護約157,571人,但外籍家庭看護人數卻有17萬2,965人,社福團體認為,這顯示供過於求,申請浮濫的現象。此外,外勞看護制度並非每戶需求者所能負擔,應積極透過國家的合理分配,挹注更多的照顧經費。

陳節如自家也有一位36歲極中度多重障礙者,她表示,配合日間照顧、臨拖、居家服務等的申請與補助,晚上再接回家照顧,這樣的搭配每月自付1萬多元,也能符合較大眾的使用,但首先政府必須投入經費,增建此類的社福機構。

另外,台灣外籍看護不適用勞基法,24小時工作,勞工團體認為,外勞勞動條件是需要檢討,現在基本工資都調至1萬7,880元,他們還只停留在1萬5,840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