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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衛署研擬開放器捐跨家族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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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等待移植器官的病患持續增加,器官捐贈又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衛生署研議開放兩個非血親家族可跨家族配對活體移植,也就是未來活體器官來源可比現行更多,但是需要開會尋求社會共識,再送立院審議實施。

目前國內已有活體器官捐贈,但目前僅限五親等內,禁止非親屬間的活體器官移植,醫事處第六科科長呂念慈指出,國內等待器官移植的7千多例病患中,可以活體捐贈器官的腎臟病患占8成,由於國內限制捐贈者必須是自己家族的五等親內的血親,若配對不成就只能等屍捐。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有鑑於國內可活體移植的腎臟、肝臟嚴重不足,衛生署在民間專家建議下,將著手研議修法開放跨家族配對移植的可行性,以提升器官移植率。 他舉例說明,陳爸肝癌、王媽腎衰竭,若陳家5親等中有人願捐腎、與王媽家族中有人願捐肝,且捐贈與受贈組織抗原配對同,兩家族即可指定捐贈。

衛生署擬修法,開放兩個家族間的跨家族配對活體移植,若修法通過,是國內器官捐贈重大突破,不過仍需視立法院會期而定。

然而,民間專家認為可參考美國模式,有活體器官移植需求但家族配對不成功的A家族,可以自行找另一個相同狀況的B家族,若雙方家族五等親的成員中可以互相配對成功,就可以跨家族「捐、移互利」交換捐贈器官移植,前提是兩個家族要自己找。

目前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是由衛生署副署長兼任,石崇良指出,未來將依章程規定由衛生署指派民間有經驗專家擔任董事長,預計在10月底公布人事,年底前查訪所有器官勸募醫院,新董事會成立後將討論如何整併及改善器官捐贈與移植制度。

至於外界關注是否會器官勸募醫院整併?石崇良表示,原則上會以整併方式為主 ,等新董事會成立後再討論相關細節及運作模式。

(責任編輯:吳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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