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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連續漲跌幅等異常股票 應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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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5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自下個月10日起,不論投資人到營業所、電話及網路下單,券商都要告知投資人當日的「處置股票」(連續漲跌幅異常者)。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自下個月10日起,券商接受投資人買賣達處置標準的股票時,應該告知投資人。

金管會表示,告知方式包含在營業處所張貼當日所有處置股票的資訊,提醒投資人注意,並在對帳單附註說明「委託下單前注意處置股票」;此外,若投資人是透過電話下單,券商的語音系統都要先告知當天的處置股票;若是透過網路下單,則要以視窗或特別文字提示。

何謂「處置股票」,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表示,證交所在每天收盤之後,就會對當天漲跌幅、成交量、周轉率、本益比、股價淨值比、資券比有異常者列入警示股票;若連續5個交易日內、近10個交易日內有6日、或近30個交易日內有12日被列入警示股票,就是處置股票。

吳桂茂表示,被列入處置的股票,搓合的時間也會比較長。

金管會說,被列入處置股票是因為近期漲跌幅較大、屬高風險的股票,投資人若要投資應該注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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