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自己的律師嗎?

劉念慶律師事務所法律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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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口袋裡有點錢的華裔同胞們都對房地產市場躍躍慾試,股東玩過了,想試試當房東的滋味。市場上滿市的法拍房,挑挑揀揀,總能選一兩棟。不少人找到便宜合適的房子後就急急忙忙過戶了。一般法拍房都預先指定賣方的律師作為過戶律師,這些律師都是以前曾經幫助銀行或房利美、房地美處理法拍程序的律師,買賣過戶手續對他們來說就是老菜回爐,基本上就是微波爐熱熱,很少重新再做新的買賣過戶這道菜。他們一般也不做其他任何事情,收費卻跟一個正常過戶手續一樣,多半比一般小公司的收費還貴,因為目前法拍手續都被那二、三家大的律所壟斷,他們是沒有競爭的。

  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客戶常常問我,我需要用自己的律師嗎?他們賣方的律師不也是律師,過戶手續很簡單嘛。甚至有人說如果在合同裡指定自己的律師,賣方就不會把房子賣給自己了,因為「搶」房子的人太多了,好容易「搶」到一棟,「搶」到手的「新娘」不娶回家當「媳婦」不虧了嗎?

  我只能通過最近的一個案例來講講用自己的律師辦理過戶手續的重要性。像李雙雙那樣的好媳婦可以先結婚後戀愛,其他的人最好是先戀愛後結婚,不然離婚的悲劇也是慘痛的。

  九月份有個客人搶到了一棟法拍房,銀行要求兩週內過戶。這是一個很謹慎的客人,在合同裡堅持一定要自己的律師過戶。賣方看到買方堅持也就讓步了。案子送到我這裡,我們緊鑼密鼓地對房子進行過戶前產權調查,查來查去,就是找不出這棟房子已被銀行法拍的記錄,只能查到它還在舊的房主名下。我們向賣方律師提出了產權質疑。他們這才開始回去查詢過去的法拍檔案,自己也找不到法拍的登記文件,過戶日期要到了才通知我們說法拍沒有完成,推遲過戶。我們立即通知買方將合同延期,買方避免了好幾萬元的損失,以及以後打官司,追回產權的大筆律師費用和數年的官司勞累。現在已經過去了兩個多月了,賣方還沒與完成它的法拍手續。現在的法拍由於過去的銀行之間轉讓債權頻繁,每家銀行都要有備案的文件,而它們經常由於管理混亂, 找不到這些文件, 最終的債權持有人又可能都轉到兩房(Fannie Mae, Freddie Mac)名下,這又夾雜了政府官僚機構的運作,本來是私營企業幾天或幾週就能處理完的事情,在他們那至少要走幾個月,我們只有耐心等待這位跚跚來遲的「新娘」啦。試想, 如果這個買家沒有找我處理過戶手續, 結果會是如何呢?

  這種案子我經歷了不止一起,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用自己的律師過戶是找一個獨立的第三方對買房的工作進行重新檢查的過程,是個有百利無一害的保護買方自己的事情。那有客人又問,反正過戶都會買產權保險,出了問題也不怕。我們有了健康保險不還是要注意自己的身體,使自己儘量不要用健康保險嗎? 更何況每次用保險還要為哪些費用保險公司會付,哪些不會付而煩惱,又有Deductible要自己掏腰包。反正請賣方的律師也是要花和請自己的律師一樣甚至更多的錢,為甚麼不把這筆錢花在自己的律師身上買個安心呢?

   本文章只用作背景知識的瞭解, 請勿套用您的或任何其他人的情況當成法律意見。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諮詢劉念慶律師事務所劉念慶律師。聯絡地址:Liu & Associates, P.C., 1210 Warsaw Road, #200, Roswell, GA 30076;聯絡電話770-481-0609;傳真:770-481-0597;網址:www.attorneyli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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