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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建教合作調查 6成廠商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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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建教生被剝削勞力頻傳,未來將擬定工時上限。教育部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成專案小組,抽查50家招收建教生事業單位,違反罰則部分有30家,違規率達60%。教育部次長林聰明21日說,和違法廠商合作的學校,將被扣減明年度補助款,更會被減班。

立院教育委員會21日初審〈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草案〉,加強對建教合作的保障,並提高位階。立委黃淑英、林淑芬也提出不同版本,希望更加保障建教生權益。

政院版的草案內容包括,要求建教生2週訓練時間不得超過84小時,不得於晚上8時至早上6時內受訓,每7日至少應有1日休息。但黃淑英認為,建教生每7日應該要有2日休息,更應該訂定基本的生活津貼下限,草案也明訂罰則,違法廠商可處5萬至25萬元罰鍰,處罰3次仍未改善,3年內不得參與建教合作,並公布廠商名稱與負責人姓名。

選擇技職體系對經濟弱勢的學生而言,是希望盡早習得一技之長,若雇主只是把建教生當成廉價勞動力,反而忽略了技術訓練的部分,不僅是剝奪其權益,更失去了建教合作的目的。對此,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強調,若一個孩子在未成年階段即被當作奴工對待,長大成人後,很可能也會用同樣的方式對待未來的孩子,對於身心發展的影響,不容小覷。◇

(責任編輯:趙菱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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