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浮訴訟?桑蘭案原告可能要倒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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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23日訊】桑蘭跨國天價官司的助理法官詹姆斯·弗朗西斯週一(11月21日)簽署了一項法庭建議,批評桑蘭代理律師海明在此案中的行為,認為「索賠要求輕浮」,並撤銷了大部分指控。原告被告都有權在14天內作出回應。

弗朗西斯在長達31頁的文件中全面梳理了桑蘭案的全過程,同意海明提出的修改起訴書動議,撤銷了大部分指控,要求桑蘭對侵犯其名譽權、肖像權、利用桑蘭謀取私利等指控提出進一步證據。

弗朗西斯在文件中說:「由於海明在此案的行為,以及有些索賠要求明顯沒有價值,此案最後的發展顯示,這些索賠要求輕浮。」被告律師莫虎提供的R11動議正是以「輕浮訴訟」為由,要求原告和原告律師支付被告律師費。

桑蘭跨國官司從最初的21項指控,每項索賠1億美元,到今天只剩下幾項很小的事情,法官給予了桑蘭機會,允許她提供進一步證據,但是法官明顯指責很多索賠要求不合理。

律師:「跨國鬧劇」接近尾聲

13年前在美國友好運動會上受傷致殘的原中國國家女子體操隊隊員桑蘭於今年4月在美國立案討說法,進行跨國索賠。不過,在7個月不到的時間內,這場跨國天價索賠案經歷了曲折離奇的變化。

2011年4月28日,包括海明在內的桑蘭美國代理律師,將桑蘭索賠訴狀,提交至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隨後,法院立案,並簽發有關傳票。第一份訴狀起訴對像指向5家機構以及3位名人:友好運動會創始人前時代華納副董事長特德·特納,以及桑蘭受傷後在美監護人劉國生、謝曉虹夫婦。這一份起訴書指控罪名共包括違反保險法、不當得利、侵佔財產、未履行監護職責、誹謗、民事共謀、侵犯個人隱私等18項罪控,每項訴訟索賠一億美元。

然而,在此期間,桑蘭經紀人與其律師海明在案件中產生分歧,從言語上的磕磕碰碰不斷,到在美期間的住房、待遇等問題多有爭吵,並聲稱提出性侵的刑事訴訟是受了海明的誤導。一夜之間,桑蘭從原告變成了被告,而告她的人則是她在紐約的代理律師海明。從誹謗到暴力威脅,從拖欠律師費到騷擾,桑蘭面對至少12項指控,每一項都被求償25,000美元,總計是30萬美元。除了海明,房東也起訴了桑蘭,要求她支付第三個月的房租和抵押金。

而海明方面則希望桑蘭主動解雇他,因為除拖欠律師費,海明很可能因為當初「胡告」而受到法庭的懲罰。此前,桑蘭前監護人的律師莫虎,因為海明的「惡意起訴」,要求法庭吊銷海明的執業牌照。按照紐約的法律,海明自己不能解雇自己。如果桑蘭不主動解雇他,他必須求得法官的批准和對方律師莫虎的同意才能解除代理關係。

在此後的交涉中,法官同意海明退出代理桑蘭一案,而桑蘭也聘請了新的律師全面接管桑蘭案。新律師同樣來自美國,除了肩負起桑蘭維權案之外,還會負責對海明律師的控訴。不過雖然退出案件,海明仍舊與桑蘭有關聯。

桑蘭跨國官司從最初的21項指控,每項索賠1億美元,到今天只剩下幾項很小的事情,資深律師分析,此案已經接近尾聲。

(責任編輯: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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