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高法院裁定廢除重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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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方平編譯報導)加州最高法院近日裁決,廢除了全加州幾百個重建局的業務。此舉將讓有助加州預算的運用,然而卻可能傷害地方住房方案和經濟發展。
  
法官全體一致贊成加州去年夏天通過的廢除重建局的法律,並且以6比1壓制了配套辦法的施行,也就是,即使各地重建局願意共享年收入,也不讓該機構繼續經營。
  
根據此法律,在明年2月1日之後,超過 400個重建局將不復存在。1945年立法成立以來,該機構曾經很成功地完成了像帕薩迪納老城、或聖地亞哥的瓦斯燈特區的重建。
  
重建局的經費來自於部分物業稅,它們與開發商合作,鼓勵開發商改建老舊城區。其所掌握的稅收每年高達約50億美元。往後,在該機構償清現有債券之後,收入將投入學校和特殊行政區的應用。
  
為解決財政危機而首先提出此法的加州州長布朗,十分滿意法院的判決。他指出「加州預算的關鍵部分被活化了,保障未來學校和公共安全的預算超過 10億美元。」
  
支持重建局人士期望能重返立法機構,在分享年收入的前提下,找出繼續經營的可能。加州城市聯盟執行董事麥肯齊 (Chris McKenzie)表示,希望立法機構能解決這個問題,他認為重建局是加州「輸不起」的機構。
  
此訴案是由重建機構和一些城市聯合提出的,他們反對加州法律取消重建局與要求收益共享配套措施。然而,法官沃迪加(Kathryn Mickle Werdegar)的書面裁決,清楚說明了「立法機關有權力開創重建機構,也有權力結束它」。
  
洛杉磯市議員卡德納斯(Tony Cardenas)認為這對洛杉磯市是個重大打擊,可能影響從經濟衰退中恢復的能力。為多個城市重建和預算提出建議的柯斯蒙特(Larry Kosmont)則稱法院的行動是「一個分水嶺」。他預測城市服務,包括警察和消防部門的能力,可能因此削弱。
  
但是,縣級機構卻大加讚揚法院裁決。洛杉磯縣監事會主席亞洛斯拉夫斯基(Zev Yaroslavsky)說,多年來重建計畫已經演變成一個商業和營利機構的蜜糖罐子,沾一下就能獲取數十億美元的項目。那些「項目」與重建老舊區無關,都貼補到民營房地產企業去了。
  
聖克拉拉縣律師威廉斯(James R. Williams)說,這項裁決最終將為該縣增加9000萬美元的財政收入,每年能提供該縣學校1.5億美元的挹助。而在過去,他們還要回填款項到重建局運作下所謂的「學校的損失」。他還表示,各縣會終究會因為稅收成為普通基金回流而受益,雖然一些縣份有自己的重建機構或城市機構協定,而分去部分業物稅收。
  
富勒頓的共和黨眾議員諾比(Chris Norby)表示,在法院裁決後重建機構「應該閉嘴」,別再想翻案了。因為「錢從何而來?」他問道,加州已經破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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