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法團糾紛多年未有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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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民政事務局指,自申訴專員04年批評當局未有切實執法,介入業主與大廈法團的管理糾紛後,共收到25宗要求介入或檢控大廈法團管理不善個案,涉及強制法團交出帳目、重新委任法團管理人等。但經過民政署調查,全部個案都毋須檢控。有立法會議員就批評當局不願作為,擔心會縱容違法行為。

現時法例規定,私人樓宇只需5%屋苑業主就可召開業主大會,自組法團。多年來,有不少團體批評《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給予屋苑法團過大權力,法團運作極不透明,業主無權監察。在樓宇維修方案上,頻傳法團涉嫌圍標,從中謀利。04年,申訴專員曾批評民政事務局未有切實採取執法行動,介入業主與大廈法團的管理糾紛。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昨日在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時表示,由04年6月至今,政府共收到25宗個案,要求當局引用條例介入或採取檢控行動,其中8宗涉及條例第36條,關於虛假陳述或者資料;有11宗涉及40A條,希望當局要求法團管理人提供資料、帳薄或其它文件等;2宗涉及40 B條,要求重新委任法團管理人。25宗個案中,有7宗同時要求當局採取檢控行動。

曾德成表示,民政事務總署深入調查並徵詢法律意見後,至今為止,沒有有任何檢控個案。他指,不少個案中,法團並非蓄意違反條例,民政署展開調查、並勸諭法團遵守條例規定後,大多數法團都會作出矯正。

不過,提出質詢的街工議員梁耀忠就反駁指,11宗要求強制法團提供資料、帳薄的個案,雖然局長聲稱經過民政署調查,但當局沒有引用40A條權力執法,根本無翻查文件,質疑如何算深入調查,要求交代調查細節。

曾德成稱,調查是與提出申訴的業主討論,然後與問題大廈的法團去商議解決,內部的調查是否需公開,還需要研究。

梁耀忠就批評民政署放任執法,不願作為。公民黨余若薇就批評,以是否蓄意違例來分辨是否執法,擔憂將來圍標事件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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