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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18日起,凡持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至馬來西亞可享免簽證,停留15天的優待,依據去年至馬國21萬人次,原馬國簽證每人240元來計算,一年可省5千萬元簽證費用。
外交部在18日早上接獲馬國政府的通知,對於持有中華民國有效6個月以上護照的國民免簽證,但馬國要求,旅客必須備齊來回的機票,或續程機票。
馬來西亞是第100個予台灣免簽或落地簽待遇之國家及地區,也是東南亞第二個給予台灣免簽待遇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