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女乞丐二級謀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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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施文山編譯報導)現年24歲多倫多女乞季甚(Nicole Kish)涉嫌於2007年8月9日凌晨在皇后西街(Queen St. W.)用刀刺死32歲的哈蒙德(Ross Hammond),昨日被判二級謀殺罪名成立。
  
當法官宣讀判決時,哈蒙德 (Hammond)的家人鼓起掌聲。季甚在4月4日還要出庭為判決聽證。
  
這起發生在2007年夏天的案件備受關注,引起多倫多呼籲禁止行乞。當時,在皇后西街區域的Niagara街上的幾名路人、工人和居民目睹了事件。他們自願作證,但對32歲的網絡行銷員哈蒙德(Ross Hammond)的被打和被刺的解釋有點矛盾。
  
哈蒙德和他的朋友德蘭尼卓克(George Dranichak) 2007年8月9日早晨在一個TD銀行取款機旁閒逛,與一名婦女捲入爭吵。隨著爭吵升級,其他行乞者和人群包括季甚,加入該婦女的行列,攻擊這兩名男子。現年38歲的德蘭尼卓克逃脫了,但他的朋友留在那裏獨力抗爭。
  
檢察官Warren Thompson稱,季甚在哈蒙德的胸部捅了四刀,當他倒在人行道上時,她的朋友還踢他和推他。在推搡中,季甚的胳膊被刺傷。
  
辯護律師John Scarfe和 Vanora Simpson反駁說,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季甚擁有一把刀和有罪。季甚的三名同犯為減輕處罰認了罪,被驅逐回美國。
  
二級謀殺的判決將使罪犯監禁25年,10年不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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