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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送警法辦 台教長:也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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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1日電)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認為,校園霸凌若涉刑法,就應送警依相關法律處理,這也是一種教育;校園不是法律化外之地,教育不能置於法外。

吳清基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受訪時說,目前學生輔導管理辦法中有特殊事項處理,若學生偏差行為嚴重時,可送警察局或司法單位辦理。

他指出,所謂嚴重像是霸凌造成傷害、恐嚇,涉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等刑法問題,已超出學校處理範圍,尤其涉及黑道、毒品,這些都不是學校單獨可以處理;但他還是呼籲老師以愛心輔導感化學生。

至於該不該送警法辦,吳清基說,學校都有反霸凌處理小組鑑定,如果可以留在校內輔導,就依校規,給學生機會來改變;但如果超出學校輔導範圍,有外面黑勢力介入,警方或司法單位就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

吳清基表示,學校有小組會去鑑定、了解,即使有些事情複雜度讓學校無法完全了解,但孩子行為涉及刑法傷害、恐嚇、威脅,造成對方嚴重傷害,甚至過程中還po網,造成被霸凌者身心嚴重受害,學校就可以直接送警察單位。

吳清基說,送警察單位不是他們的目的,但至少給孩子教育,傷害別人的行為要負法律責任。

吳清基指出,以前學校都比較息事寧人,希望給孩子更多機會;但他們發現給孩子機會,卻讓孩子不知道這是犯法。

他說,這也是一種教育,校園是社會次文化體,校園不是化外之地,還是要負法律責任,任何年輕人都要尊重別人,教育還是繼續做,不能置之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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